金太宗天會七年(1129),濟陽置縣后,回河境域一直隸屬于濟陽縣,隨濟陽縣的建置沿革而變化。
元代屬于中書省濟南路;明、清兩代屬于山東省濟南府。
1913年廢府置道,回河屬山東省岱北道濟陽縣,次年改岱北道為濟南道,遂改屬濟南道濟陽縣。
1898年前濟陽縣分東、西、南、北四個鄉,回河歸屬西鄉,戊戌變法后濟陽縣劃分為8個區,回河區域屬嵩庵區,1927年廢道置省后,回河改屬山東省濟陽縣。
1931年1月嵩庵區改為第二區,回河屬第二區,1944年1月濟陽縣民主抗日政府成立,全縣劃為八個區,回河屬南二區,1946年1月渤海行署調整行政區劃,南二區遂改為回河區。
1958年9月撤回河區建回河人民公社,1958年12月隨濟陽縣劃歸臨邑縣,1961年10月恢復濟陽縣建置后仍為回河人民公社,文革期間回河公社革命委員會取代回河人民公社,1981年撤回河革委會建立回河公社管理委員會,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回河鄉人民政府,1995年3月撤回河鄉政府建回河鎮政府,2001年3月回河鎮并入濟陽鎮,2007年10月從濟陽鎮劃出復建回河鎮,區域包括原店子鄉。
2017年4月27日,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調整濟陽縣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魯政函民字〔2017〕4號),撤銷回河鎮設立回河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