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2:南湖尚城B區商業樓一層2號 |
標的名稱 | 標的2:南湖尚城B區商業樓一層2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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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DSCQ#A#-8 | 出租底價 | 24.6177 萬元 | ||||
價格說明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3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4-02 |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不涉及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4-07 |
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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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包信息 | 1.本次出租涉及8個標的,是遂寧 (略) 所屬資產。標的按現狀單個出租。子標的數量、位置、面積、租賃價格、現狀及經營業態規定等其他情況詳情見《資產出租明細表》。 2.使用現狀:空置。 3.特別提示: (1)標的均為清水房。 (2)基礎設施情況:已通電但未進戶;未開通水及氣等;南湖尚城C區門面未接通獨立排水(污)、無獨立廁所。 (3)南湖尚城C區的門面暫未進行分隔。有測繪圖,成交后由出租方分隔。 (4)南湖尚城B區二樓門 (略) ,如意向承租方對此排斥或介意,請慎拍。 4.本次出租標 (略) (略) 商業地段,交通便利。 子標的具體情況以移交時實物現狀為準。出租方對標的情況及交易注意事項已作充分披露和風險提示,公告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標的品質、數量、面積等僅供參考,如與實際有出入,不影響標的成交及成交價款的支付。 5.租賃期限:本次租賃標的租賃期限為1-5年,具體租賃時間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協商確定。 6.標的查看聯系人:嚴老師 聯系電話:0825-# 7.競價規則:本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報名成功后即可參與報價,限時報價期為公告期,延時報價期開始時間為公告截止日當日17:00。 8.競價參數:延時報價期 120 秒/輪,加價幅度為0.#元或 0.#元的整數倍。 | ||||||||||||
標的信息 | 競價規則: 本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內報名成功后即可參與報價,限時報價期為公告期,延時報價期開始時間為公告截止日當日 17:00。 | ||||||||||||
標的特別提示事項 | —— | ||||||||||||
(略) 置方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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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出租底價 | 24.6177 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與交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本次交易首年租金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應于成交次日起 3 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付款期限:本租賃物的租金按年(租賃年度)收取,實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承租方應于《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到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賬戶。 四、價款劃轉條件: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確認收到應結算的交易價款和服務費用后即劃轉交易價款至出租方指定賬戶。備注:租賃價格不含稅金,如需開具增值稅票,稅費由承租方承擔。 | ||||||||||||
承租方須承諾事項 | 1.承租方應承諾:報名前仔細閱讀《房屋租賃合同》并已前往標的現場查看出租資產,充分知曉并認可本次出租資產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圍、出租面積、出租環境、消防、使用狀況、抵押情況、經營業態等方面所存在的風險),競租成功后不會提出任何異議,按時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否則視為違約,承租方向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轉入出租方指定賬戶,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重新招租。 2.承租方應承諾:嚴格按出租方的經營業態規劃入駐經營,不得提出異議。涉及承租方經營相關的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租賃門面所經營業態,須符合國家噪音等環保相關規定。 3.承租方應承諾:在租賃期間,排污管道由承租方自行維修維護及清淘。若承租方未及時清淘 (略) 居民影響正常生活、投訴等,出租方有權代為實施,并將相關費用從其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承租方應承諾:租賃期內,承租方須自行負 (略) 域內安保工作。 (略) 域內發生財產遺失、損毀和人員傷亡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承擔相關損失。 5.承租方應承諾:承租方對租賃物進行日常維護,并承擔維修費用。 6.承租方應承諾:因承租方或承租方許可的其他使用人使用不當、保管不善或蓄意破壞,致使租賃物及相關設施設備損壞、滅失的,承租方必須承擔所有維修費用和損失賠償責任;在租賃物損壞、滅失時還導致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的,全部損害賠償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同時接受出租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且出租方有權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并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賠償出租方三個月租金)。 | ||||||||||||
其他類型 (略) 置方式 | 滿足如下全部條件后,由出租方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履約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承租方。 1.《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將租賃房屋交還給出租方; 2.承租方無《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 3.承租方已結清房屋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水、電、氣等費用,以及其他應由承租方承擔的費用。 履約保證金 (略) 理方式詳見《房屋租賃合同》。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 (略)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其他組織 | |||||||||||
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一、資產基本情況 1.本次出租涉及8個標的,是遂寧 (略) 所屬資產。標的按現狀單個出租。子標的數量、位置、面積、租賃價格、現狀及經營業態規定等其他情況詳情見《資產出租明細表》。 2.使用現狀:空置。 3.特別提示: (1)標的均為清水房。 (2)基礎設施情況:已通電但未進戶;未開通水及氣等;南湖尚城C區未接通獨立排水(污)、無獨立廁所。 (3)南湖尚城C區的門面暫未進行分隔。有測繪圖,成交后由出租方分隔。 (4)南湖尚城B區二樓門 (略) ,如意向承租方對此排斥或介意,請慎拍。 4.本次出租標 (略) (略) 商業地段,交通便利。 子標的具體情況以移交時實物現狀為準。出租方對標的情況及交易注意事項已作充分披露和風險提示,公告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標的品質、數量、面積等僅供參考,如與實際有出入,不影響標的成交及成交價款的支付。 5.租賃期限:本次租賃標的租賃期限為1-5年,具體租賃時間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協商確定。 6.租賃房屋用途 承租方對其租賃場所內經營活動的合法性負責。不得從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及淫穢等物品及其他違法活動,租賃房屋所經營業態,須符合國家噪音等環保相關規定。 7.經營手續及消防設施設備 (1)房屋按現狀出租,承租方根據經營需要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完善消防環保及安全設施設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在經營過程中,如相關職能部門消防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承租房屋消防安全不合格或相關的審批手續不齊等問題,職能部門責令整改或其他要求,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概不負責。 二、年度租金遞增比例及房屋履約保證金標準 1.年度租金遞增比例 成交價為首年租金,租金從第二年開始,在上一年度租金總額基礎上,每年按3%幅度遞增。 2.房屋履約保證金標準:按成交價的15%繳納。 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通過轉賬方式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賬戶交納。履約保證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間不計利息。 三、優先承租權及行權方式 本次交易不涉及優先承租權。 四、經營業態 1.本次出租標的均設置經營范圍,子標的經營業態詳見《資產出租明細表》,意向承租方在報名前請向出租方咨詢并確認后,再進行報名。 2.成交后,承租方須嚴格按照規劃的經營業態范圍入駐經營,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否則視為違約。 3.競租成功后,承租人進場裝修前,需將設計方案及相關行業審批通過的裝修手續送至出租方審核,取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開始裝修施工。 五、實地查看 意向承租方報名前需前往標的現場查看出租資產,應全面了解本次出租資產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圍、出租面積、出租環境、抵押情況、水電氣安裝、經營業態范圍、進場裝修規定等方面所存在的風險)。如意向承租方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招租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競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承租方不得以標的存在瑕疵為由拒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和支付租金,否則視為違約。 六、合同簽訂:出租方和承租方應于成交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七、房屋移交:在本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出租方將租賃物按測繪圖面積進行墻體分隔,一個月內將租賃物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租賃物及基礎設施的狀況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并可附照片。 八、拒 (略) 置 若競租成功后,意向承租方拒不簽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出租方有權對交易保證 (略) 置。承租方報名時交納的保證金在扣除雙方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保證金劃轉至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戶。 九、《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重要事項 1.承租人若經營具有特殊消防規范要求類產業,需自行向消防部門申請辦理;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積極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氧焊等明火作業),須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2.意向承租方應向出租方充分了解并知悉租賃房屋的水電、荷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等情況;應確認對租賃房屋及周邊環境已做充分了解,出租方已將租賃房屋所在地塊規劃用途、房屋性質、容積率、設施設備的配置情況等事項進行披露,對該等事項已作各項經營風險評估,不得以此為由向出租方轉移經營風險、要求賠償或主張解除合同。 3.承租方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可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承租方如需拆墻體裝修的,必須取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并以交納裝修保證金的形式保證不影響建筑物質量安全。裝修期滿,經出租方核實建筑物質量無誤的,由出租方無息返還給承租方裝修保證金。 4.承租方租賃期間的治安、物管、衛生、環保、水、電、氣等費用及相關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由于日常使用需要維護租賃物,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維護的原則,承租方有義務對租賃物進行日常維護,維修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5.該房屋不得轉租,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與承租方的合同,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并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賠償出租方三個月租金)。 6.合同期滿后,承租方用于裝修形成的天花、地板、墻體、線路、供水和門窗等不得拆除并須無償移交給出租方。如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同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解除合同的,出租方有權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并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賠償出租方三個月租金) 7.其他信息詳見《房屋租賃合同》(樣本)(《房屋租賃合同》也是本項目信息披露資料重要組成部分,請意向承租方仔細閱讀合同條款。) 十、交易服務費約定 本次招租過程中所涉及承租方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具體收費標準詳見《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確認書》。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7.3 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2025-04-07 17: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銀等。 | ||||||||||||
(略) 置方式 | 一、確認承租方后 (略) 置 意向承租方經本所確認為承租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轉為交易價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出租方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機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競買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確認為承租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承租方經本所確認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租賃合同; 8.租賃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出租方書面告知,本所依據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出租方的指定賬戶。 四、保 (略) 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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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3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承租方 | 自動重新掛牌 項目自動終結后自動重新掛牌公告期3個工作日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 動態報價 | ||||||||||||
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系人 | 覃春紅 | 項目咨詢聯系電話 | 0825-# | |||||||||
項目報名聯系人 | 覃春紅 | 項目報名聯系電話 | 0825-# | ||||||||||
交易須知 | |||||||||||||
總則 第一條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所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產權(http://**)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關于項目資料查閱的說明 第五條意向方在項目公告期內,需通過本所查閱項目相關資料的,應符合擬查閱項目意向方資格條件要求。 第六條意向方到本所現場查閱資料需要攜帶的主體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或個人身份證等,并在現場簽署文件查閱承諾書,項目資料查閱時不允許拍照或復印資料。 第七條意向方在申請查閱資料時對其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略) 上報名的說明 第八條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 (略) (略) 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九條本所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所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十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十一條意向方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按 (略) 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合協議【參考性文本】,并在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提交。 1.聯合協議應當載明聯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 (略) 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條若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六條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外文文本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為準。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少數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漢語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漢語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少數民族語言文本與漢語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漢語文本為準。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七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冊賬戶發送系統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短信。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八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 (略) 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合產 (略) 絡競價操作規則》的相關規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九條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條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 (略) 絡競價規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根據公告披露的方式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條 依據《 (略)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13號),產權交易所主持掛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規則等文件公開確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自該條件具備時成立的, (略) 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本所按照《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略) 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四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 |||||||||||||
風險提示 | |||||||||||||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投資者參與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尊敬的投資者: 您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西南聯交所”)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并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提示書的全部內容,了解交易規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承諾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并結合自身的投資經驗、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及時咨詢西南聯交所相關人員。 投資者可能面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場風險 因經濟、市場環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致西南聯交所無法繼續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西南聯交所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系西南聯交所根據轉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發布,西南聯交所僅對披露信息內容進行齊全性和合規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西南聯交所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投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活動前,應對交易標的進行充分全面了解。對明示按交易標的現狀進行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投資者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投資者應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面對以下風險,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投資者未按照交易規則及項目公告等規定參與交易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可能不予退還或產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資者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認真閱讀《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 及項目公告等關于 (略) 置的內容。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易標的權屬糾紛、法院判決、行政行為、西南聯交 (略) 網絡競價系統軟硬 (略) 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情形,西南聯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投資者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詳見《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業務通用規則》 第八章。 3. (略) 操作風險。 (略) 參與交易,投資者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投資者終端軟硬件與西南聯交 (略) 交易系統不兼容、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時間不符、終端 (略) 絡故障造成交易失敗、失 (略) 操作風險。 4.優先購買權行權風險。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項目公告關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并遵守《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 》 ,否則可能會承擔行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投資者存在因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行權而不能成為最終投資人的風險。 四、其他風險 1.因戰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運 (略) 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損毀滅失或西南聯交 (略) 交易系統異常甚至癱瘓,導致交易終結的,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2.交易標的成交后,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方依據交易合同、項目公告及西南聯交所交易規則,自行 (略) 理,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資者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西南聯交所敬告各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參與西南聯交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全部風險及情形,投資者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 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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