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債權人:
管理人于2024年7月 (略) (略) 提交《關于重整財產第二次分配工作報告》,根據重整財產及需以貨幣方式清償的債權情況,優先債權均得以100%清償,普通債權第一次清償比例為19.01%,第二次清償比例為3.19%。
截至本公告之日,中豪公司破產重整案的債權審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同 (略) (略) 作出的無異議債權裁定書, (略) 重整財產最后分配工作公告如下:
一、可供最后分配重整財產數額
截至2025年3月27日,管理人賬戶余額為5,(略) (略) 結算款7,(略),合計金額為13,(略)。
截至本公告之日,尚未完成分配的債權共9筆( (略) 應收賬款、4筆收款賬號待更新),尚未分配金額為2,(略);尚有2筆債權未裁定確認,需預留分配金額2,(略);另還需退還重整履約保證金(略)元,支付管理人報酬尾款(略)以及預留破產費用(略)。故,可用于最后分配重整財產共計5,(略)(13,(略)-2,(略)-2,(略)-(略)元-(略)-(略))。
二、參加最后分配債權金額及受償比例
參加最后分配普通債權共984筆總金額為1,092,(略),故最后分配普通債權的受償比例為0.54%(5,(略)/1,092,(略))。
三、重整財產最后分配實施辦法
管理人將在公告后三日內,采用貨幣方式進行一次性分配,上述分配額將通過銀行轉賬形式進行,由管理人根據各債權人在申報債權時提供的銀行賬號轉賬支付。
四、其他
債權人未受領的破產財產分配額,管理人予以提存。債權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滿二個月仍不領取的,視為放棄受領分配的權利,管理人 (略) (略) 將提存的分配額分配給其他債權人。
綜上,福建中 (略) 重整案的優先債權清償比例為100%,普通債權清償比例為22.74%。
特此公告。
福建中 (略) 管理人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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