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受平樂縣國營廣運林場委托,桂林 (略) 承擔平樂縣廣運林場綜合業務管護用房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該地 (略) 平樂縣平樂鎮安良街橋底西巷98號,占地548.36平方米(約0.8225畝)。地塊中心坐標為:N24.(略)°,E110.(略)°。
根據《平樂縣發展和改革關于平樂縣廣運林場綜合業務管護用房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該地塊后期擬規劃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略))中規定的第二類用地(機關團體用地)。
經調查得知,本地塊內 (略) 域當前和歷史上未存在污染源,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導則規定,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現狀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略))第二類用地的開發要求,不需要開展后續土壤環境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建議在地塊開發前,不得有任何產生污染的生產和生活活動,可增設邊界圍墻或標識加強地塊管理,并在今后的開發建設活動中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防止地塊內土壤、地下水污染發生。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