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江 (略) 年產4000噸硅橡膠項目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06-24至2024-06-28(5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電話:*
通訊地址:江西省永 (略) (略) 永修生態環境局(*)
項目名稱 | 江 (略) 年產4000噸硅橡膠項目 |
建設地點 | 項目位于江西永修云山經濟開發區星火工業園古艾大道與天虹大道交叉口,收購 (略) 廠區,地理坐標:東經115°46"28.642″;北緯29°5"53.588″。 |
建設單位 | 江 (略) |
環評機構 | 九江 (略) |
建設項目概況 | 項目為新建項目。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元。項目用地面積*.8平方米。本項目生產規模為年產固體硅橡膠2000t、液體硅橡膠2000t。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生產車間103、廢氣處理設施;生產車間101、生產車間102、生產車間103、倉庫、綜合樓、門衛室、供水供電工程、廢水處理設施、一般固廢暫存庫及危廢暫存庫、應急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等依托 (略) 現有進行建設。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項目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項目施工期采取設置擋風圍擋、灑水抑塵等措施,減少揚塵對周邊環境造成的影響;施工期間應盡量使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設置隔聲圍墻,減輕對周圍聲環境影響。 (二)項目營運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質分類”原 (略)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星火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送該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 2、項目廢氣主要為混料工序產生的顆粒物、捏合工序產生的VOCs等。捏合工序產生的VOCs經冷凝器冷凝處理后通過管道與經集氣罩收集的混料工序產生的顆粒物一起經“布袋除塵器+活性炭吸附裝置+15m排氣筒”處理,其中顆粒物排放參照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1/933-2015),VOCs排放執行江西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1101.2-2019)。廠區內無組織VOCs(NMHC)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附錄A的標準限值。嚴格落實無組織排放廢氣的各項控制措施,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3、通過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振、減振、隔聲、綠化等治理措施,使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 4、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處理和處置,并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建設、管理一般工業固廢暫存庫和危險廢物暫存庫。冷凝收集的油水混合物、廢機油、廢機油桶、廢抹布、手套、廢活性炭等屬于危險廢物,需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 5、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廠房邊界設置50米,在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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