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環書〔2025〕8號
(略) (略) :
你單位報來的《 (略) (略) 利辛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防控與綜合治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收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專家評審意見,經局長辦公會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報告書》內容和結論。該項目位于利辛縣城關鎮邵渡口村利辛縣生活垃圾填埋場 (略) 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填埋垃圾開挖、篩分 (略) 置工程、填埋場積存滲濾液 (略) 理工程、垂向注漿帷幕工程、地下水抽出— (略) 置工程、環境恢復監測與治理效果評估工程等5個部分。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項目建成后,可有效改善利辛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環境質量,防控地下水污染風險,保障飲用水源安全。
根據利辛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項目代碼:2309-*-04-01-*)、利辛縣生 (略) 《關于利辛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防控與綜合治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初審意見》等相關文件,在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我局同意你單位按照《報告書》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及下述要求進行建設。
二、你單位應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垃圾滲濾液經二級碟管式反滲透膜(DTRO)處理設施+蒸汽機械再壓縮蒸 (略) 理設施(MVR),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 *-2024)表4中“間接排放的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后,送至利辛縣 (略) 理 (略) 理達標后排放。生活污水經 (略) 理后,回 (略) 綠化,不外排。
按照“分區防滲”要求,嚴格落實各項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對工藝、管道、設備、原輔材料 (略) 理構筑物等環節,采取嚴格防滲措施,加強運行管理,嚴防污染物跑、冒、滴、漏;按要求設置10眼地下水質監控井,定期開展地下水監測,嚴防地下水污染。
(二)切實加強廢氣治理。施工期:嚴格執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定》(省住建廳建質〔2014〕28號)、《 (略) 建設工程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有關揚塵污染防治規定, (略) 灑水、砂石等原輔材料覆蓋等“六個100%”措施,嚴防施工揚塵污染。 (略) 移動機械尾氣排放使用國三以上標準機械,車輛使用尾氣排放國五標準車輛。
垃圾堆體降解廢氣抽出后,通過1套“排氣過濾器+氣水分離器+酸洗塔+堿洗塔” (略) 理達標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DA001)。
篩分車間兩條垃圾篩分線密閉,篩分過程產生的惡臭氣體微負壓收集后,分別各經1套"酸洗塔+堿洗塔" (略) 理達標后,各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DA002、DA003)。
施工場地顆粒物排放執行安徽《施工場地顆粒物排放標準》(DB 34/ 4811-2024)表1中要求。
惡臭氣體中的NH3、H2S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相關標準限值。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施工場地和設備 (略) 線,科學安排施工時間,盡量減少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施工噪聲滿足《建筑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相關規定。
(四)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原則, (略) 理處置固體廢物。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交環衛部 (略) 理。垃圾篩上輕質物使用密閉運輸車送至利辛縣垃圾焚燒發電 (略) 理。腐殖 (略) 內暫存,地表鋪設防滲層,周邊設置排水溝,采用高密度聚*烯(HDPE)膜覆蓋,經檢驗符合相關要求后,按一定比例添加粘土,作為綠化用土逐步外運使用;石子、土方等無機骨 (略) 內暫存,用于再生資源利用;回收金屬外售綜合利用; (略) 理鹽泥(HW11,900-013-11)、廢過濾膜(HW49,900-041-49)等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20m2),定期交由有資 (略) 置。
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有關規定;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有關規定。各類固 (略) 置,不得產生二次污染。
(五)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完善項目環境管理制度;加強設備運行維護和保養,強化環境管理,建立管理臺賬,按要求落實自行監測計劃;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切實加強各類環境風險防控,將風險降低至最小程度。
(六)運營期間,按照清潔生產要求,不斷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做好清潔生產工作。按要求安裝生產用電監控、污染防治設施視頻監控和污染物在線監測系統,并及時與生態環 (略) 聯網,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七)積極做好公眾參與工作,認真聽取和吸納社會各界對項目建設和營運過程中的反饋意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滿足公眾的合理環境訴求。
(八)項目開工前應依法完成用地、規劃、安全、水土保持等有關手續。
三、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按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定期開展自行監測。
四、本批復下達后,如項目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或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本批復下達之日起,如超過5年方決定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評價文 (略) 重新審核。
五、 (略) 利辛縣生 (略) 做好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和日常環境監督管理工作。
(略) (略)
2025年4月7日
抄送:利辛縣生 (略) 、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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