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司報來《關于呈批瀘州瀘縣永利110千伏變電站主變擴建
工程項目核準的請示》(瀘電發展〔2024〕52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項目評審意見,經研究,同意所報建設項目。現就該項目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瀘州瀘縣永利110千伏變電站主變擴建工程(項目代碼:2410-*-04-01-*)。
二、項目單位: (略) (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30J)。
三、項目建設地點:瀘縣、 (略) 。
四、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1)永利110千伏變電站現有主變規模2×50兆伏安,本期擴建主變1×63兆伏安,擴建后主變規模2×50+1×63兆伏安,110千伏出線終期規模5回,現有出線規模2回,本期擴建1回;(2)擴建林莊220千伏變電站110千伏出線間隔1個;(3)新建林莊—永利110千伏單 (略) 長約17.1千米,導線截面采用2×240平方毫米,新建單回電纜0.2千米,電纜截面采用800平方毫米,改建單回電纜0.05千米,電纜截面采用630平方毫米。
五、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工程動態總投資*元,其中20%為企業自籌,80%為銀行貸款。
六、項目建設年限:2025年10月—2026年11月。七、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意見: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見附件。項目招標事項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事項未達到必須招標規模標準的,請嚴格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執行。
八、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一)項目用地:
1.永利110千伏變電 (略) 瀘縣太伏鎮,于2013年建成投運,本期為征地擴建,總征地面積約0.031公頃。2024年11月14日, (略) 自然資 (略) 出具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XS*號),項目擬申請用地面積0.031公頃,其中農用地0.031公頃。經審核,該建設項目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
2.林莊220千伏變電 (略) (略) (略) ,于2007年建成投運,本期間隔擴建在原有圍墻內預留場地進行,不需新征用地。
3.新建林莊—永利110千伏單 (略) 長約17.1千米,涉及桿塔63基,塔基占地面積0.63公頃。 (略) 自然資 (略) (略) 分局(瀘市自然資規龍函〔2023〕240號)、瀘縣自然資 (略) (瀘縣自然資函〔2023〕217號)分別出具了關于瀘州瀘縣永利110千伏變電站主變擴建新建11 (略) 路徑的復函,原 (略) 路徑方案。
(二)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略) 委政法委員會出具了《瀘州瀘縣永利110千伏變電站主變擴建工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備案表》,同意四川省自然資源實驗測試研究中心對本工程社會穩定低風險的結論,予以備案。
九、本工程消防設計滿足《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110kV~750kV架 (略) 設計規范》(*)《電力工程電纜設計標準》(*)等相關規范標準設計要求,在工程建設中要嚴格落實符合條件的消防設施配置及措施并按規定驗收。
十、項目單位根據本核準文件辦理相關開工手續;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 (略) 令第279號)《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8號)《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NB/T *-2018)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落實《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和質量管控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安全質量事故;嚴格按規定落實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措施,加強松木包裝材料使用管控,降低工程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按照 (略) 《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能發安全規〔2023〕43號)規定及時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十一、其他:
(一)項目單位要采取節能措施,強化節能管理,能耗指標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二)項目單位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范,落實安全“三同時”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證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安全運行。
(三)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及內容等進行調整,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3年第1號修訂)有關規定,及時提出書面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四)項目單位應及時通過投資 (略) 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項目建成后及時按規定開展啟動驗收工作,未經驗收合格,嚴禁投入運行。
(五)本核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自印發之日起計算。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書面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
項目名稱:瀘州瀘縣永利110千伏變電站主變擴建工程(項目代碼:2410-*-04-01-*)
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招標方式 | 投資估算價(萬元) | ||||
全部招標 | 部分招標 | 自行招標 | 委托招標 | 公開招標 | 邀請招標 | |||
勘察、設計 | 全部招標 | 委托招標 | 公開招標 | 203 | ||||
施工 | 全部招標 | 委托招標 | 公開招標 | 2071 | ||||
設備材料 | 全部招標 | 委托招標 | 公開招標 | 2262 | ||||
其他 | 全部招標 | 委托招標 | 公開招標 | 886 | ||||
審批部門核準意見說明: 1.招標范圍: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材料、其他納入本意見范圍,請嚴格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執行。 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項目單項合同金額達到《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招標規模的,必須嚴格按照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并達到必須招標規模標準的,必須招標;暫估價達到招標規模的,必須招標。單項合同估算價未達到必須招標規模標準的,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執行。 3.招標組織形式:委托招標。 4.招標公告應當按規定在指定媒介發布,招標人自愿的,也可同時在其他媒介發布。 5.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政策文件及本核準要求進行招標、采購活動。評標標準應在招標文件中詳細規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規定任何標準和細則。招標人應通知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對開標、評標、定標進行監督。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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