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日期:2022-12-22
項目編號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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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五泉街道火車站西路740號(五泉商廈)第15幢地下一層1、2商鋪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 (略)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 | (略) |
掛牌價格 | 500.14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10 |
掛牌日期 | 2022-12-22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截止日北京時間17:00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150萬元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2、本項目掛牌公告期間為對轉讓標的實施盡職調查期間,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實施的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盡職調查,已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為由退還轉讓標的; 3、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標的資產所在地的相關政策及規定,并須符合標的資產所在地相關部門或機構對購買者設置的資格條件,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所在地相關政策和購買條件導致不能過戶或變更等理由退還標的資產。如因不符合標的資產所在地的買賣政策或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 4、意向受讓方在向產權交易機構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提交由轉讓方蓋章、意向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現場踏勘確認函》(詳見掛網附件); 5、意向受讓方提交意向申請時須按照如下內容進行承諾: (1)自被確定為受讓方后 5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 5 個工作日內,將剩余的交易價款和交易基礎服務費 (詳見交易所備查文件) 一次性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2) 同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出具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已支付的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3) 接受并同意轉讓方按照轉讓標的現狀進行交付; (4) 同意轉讓標的物業、水、電、暖氣等相關費用如有欠繳,辦理過戶手續之前產生的費用 由轉讓方承擔,辦理過戶手續之后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5) 同意本次標的交易過戶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按照當地關于房產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相關 稅費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但辦理房產證過戶的手續費由受讓方承擔; (6) 已自行了解轉讓標的所在地的相關政策,符合當地相關部門或機構對房屋購買者設置的資格條件,若因我方原因導致轉讓標的無法過戶的,我方自行承擔相應損失; (7) 認可并已詳細閱讀本轉讓項目涉及的資產評估報告所揭示的內容并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自愿全部接受資產轉讓公告的內容并承擔全部或有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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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