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登記證明作廢公告
編號: 2025字第50號
因我機構無法收回下列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公告作廢。
序號 | 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號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207房地證(2011)字第*號 | 何*文 | 土地/房屋 | 綦江縣古*街道新山村57號南州明珠車庫27號 |
公告單位: (略) (略) 規劃和 (略)
2025年4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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