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大路(濱河路- (略) 路) (略)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遠大路(濱河路- (略) 路)改造項目 已由 (略) 市 (略) 區 (略) 以芙發改投【 * 號文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招標人為 (略) 市 (略) 。 (略) 條件, (略) 。
2. (略) 范圍2.1 項目名稱:遠大路(濱河路- (略) 路)改造項目監理
2.2 建設地點:位于隆平新區,西起濱河路,東至 (略) 路
2.3 建設規模:道路全長3.908km, (略) 市主干道,設計時速50 km/h。道路幅寬為43m、36m,其中濱河路至龜山路拓寬段為43m,龜山路至 (略) 路標準段為36 m,路面結構形式為瀝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內容主要包括:景觀綠化改造,兩廂建筑立面景觀改造,道路工程改造,亮化改造,交通標線,綜合服務配套設施改造等。
2.4 工程造價:約11500萬元,其中一標段約5500萬元,二標段約6000萬元。
2.5 資金來源:自籌
2.6 監理服務期:從施工準備階段開始,經施工保修階段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2.7 監理質量等級: (略) 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8 保修要求: (略) * 號令相關規定保修。
2.9 招標范圍:包括工程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保修階段、缺陷責任期的施工全過程監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階段的質量控制、投資控制、進度控制、組織協調、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監理、配套設備以及同步實施的其他工程安裝監理等。
2.10 標段劃分:本項目分為二個標段 。
一標段:濱河路-京珠高速東輔道(K0-514.197~K1+663.018)改造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約為5500萬元;
二標段:京珠高速東輔道- (略) 路(K1+663.018~K3+908.98)改造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約為6000萬元。
2.11其它: /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 (略) 于有效期; (略) 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 * 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 (略) (略) ”查詢為準)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設中介服務企業入湘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企 (略) (略) 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甲級和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略) 于有效期內。
3.3企業近三年(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為有效)至少承擔過一個及以上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一標段2700萬元;二標段3000萬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入圍工程監理業績。
3.4關鍵崗位人員要求:
3.4.1本次招標項 (略) (略) 關鍵崗位 (略) 湘建建〔2015〕57號文件規定的最低配備標準,即至少總監理工程師 1 人、專業監理工程師 2 人、監理員 2 人。 (略) 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總監理工程師除外),不接受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作為本項目的關鍵崗位人員。
3.4.2擬任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在有效期內),證書注冊單位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擬任總監理工程 (略) 政區域內(包括長、望、瀏、寧四縣區)最多有1個作為總監的在監項目(不允許有外地在監項目和作為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員的在監項目),擬任總監理工程師已在其他項目任總監的應配備總監代表,總監代表應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 (略) 省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不得有在監項目(業績不做要求)。
3.4.3擬任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取得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 (略) 省監理工程師證書或 (略) 省專業監理工程師培訓合格證書。
3.4.4擬任監理員應取得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 (略) 省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培訓合格證書或 (略) 省監理工程師證書或 (略) 省監理員證書。
3.4.5崗位資格證書注明了單位名稱的,應與投標人一致。
3.5擬任本次投標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總監代表(如有) 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并 (略) (略) 門出具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內連續 3 (略) 保證明材料。
3.6無其他明文禁止參與投標的記錄。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 (略) 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 (略) 合同過程中,依法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成員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5)聯合體各成員法定代表人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同一人作為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宜,授權書由聯合體各成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法定代表人章并加蓋企業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 。
3.8企業入圍工程監理業績證明材料提供中標通知書( (略) (略) 門備案)以及監理合同和監理業務手冊,有效時間以監理業務手冊上注明的竣工時間為準。
3.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略) 項目投標。
3.10省外企業 (略) 在地地(市)級 (略) (略) 門出具 (略) 關鍵崗位人員無在監工程證明(如不能提供無在監證明的,則在投 (略) 提供 (略) 址及結果);省內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在監工程情況和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在 (略) 省內在監工程情況以 (略) 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查詢為準。
其他資格要求:中標原則:同 (略) 有關鍵崗位人員均不相同的情況下可以同時參與一、二標段的投標,但同一投標人最多只允許中一個標段,投標人若因上述規定而存在標段選擇和放棄的情形時,須選擇中標金額大的標段為其中標標段,其放棄的標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標候選人替補。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查,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 * 號文件《 (略) 投標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綜合評估法 。
5.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保證金金額:各標段均為人民幣 * 萬元整(¥20000.00元)。
5.2交納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 (略) 到賬為準。
5.3交納方式:銀行轉賬、銀行電匯、 (略) 銀轉賬,從投標人基本賬戶一次性足額提交到如下投標保證金托管專戶:
戶 名: (略) 公 (略) 投標保證金專戶
(略) : (略) (略)
賬 號:投標人獲取的本項目(標段)投標保證金賬號
5.4投標保證金賬號的獲取:
5.4.1投標人登錄 (略) 公共資 (略) , (略) ,在網頁下方點擊“獲取投標保證金賬號”按鈕,獲取本項目(標段)的《投標保保證金賬號信息單》(可下載或打印),該信息單載明的賬號為交納本項目(標段)投標保證金的唯一賬號,請注意保密。
5.4.2投標保證金應通過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交納。聯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由牽頭人交納。
5.4.3投標人在提交投標保證金時,應按照獲取的《投標保保證金賬號信息單》中賬號信息 (略) 賬單,投標人可通過 (略) 公共資 (略) “投標保證金”欄目。查詢本單位投標保證金到賬和退還情況。
5.4. (略) 失敗(流標或廢標)情況的,投標保證金將即時退還至原交納賬戶。 (略) 時,投標人應當重新獲取投標保證金賬號,并按新賬號交納投標保證金。
5.5因投標人原因,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的, (略) (略) 理。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6.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 2017 年 9 月 7 日起( (略) 時間,下同)在 (略) 公共資 (略) (略) 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和圖紙。 (略) 絡下載, (略) 文件和圖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略) 文件有任何疑問,應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含)17時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 (略) 公共資 (略) (答疑專區對應項目中)提出。疑問不得透露單位和個人信息,不得出現投標單位名稱。
6.3 答疑文件、招標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將在 (略) 公共資 (略) 上發布, (略) (略) 有投標人關注, (略) 通知, (略) 人概不負責。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 2017 年 9 月 27 日 9 時 00 分,地點為 (略) 公 (略) ( (略) 市 (略) 區岳華路279號)二樓相應開標室。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9.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9.1本招標項目采用電子化招投標, (略) 文件、圖紙、電子標書編制軟件及電子標書軟件加密鎖辦理申請表等資料。 (略) 文件為GEF格式,參與投標的投標人需使用“電子標書編制軟件”制作GEF格式投標文件。
制作本項 (略) 使用軟件版本號: V4.3.0 ,請各投標人及時下載安裝正確版本軟件。 (略) 文件要求辦理電子印章(含CA數字證書),電子印章包括企業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權委托代理人章等。具體辦理流程詳見 (略) 公共資 (略) 數字證書專區相關信息。
“電子標書編制軟件”及專用U盤、電子印章(含CA數字證書)辦理地址: (略) 公 (略) ( (略) 市 (略) 區岳華路279號)一樓電子招投 (略) 處,咨詢電話: *** 。
9.2本項目投標人資格審查和投標文件評審一律以 (略) 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公布信息作為依據,投標人應當及時辦理完成 (略) 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入庫工作。庫內無相關信息的或未在投標文件中附其掃描件的,將被評審為不合 (略) 理。 (略) 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未要求入庫, (略) 文件要求提供的資料為準。
9.3 根據湖 (略) 鄉建設廳關于轉發《 (略) (略) 辦公廳關于規范使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監督【 * 號)文要求,投標人基本信息入庫時不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但應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投標人應對其資質證書復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負責。 (略) 通過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二維碼查詢企業資質情況。入庫地點: (略) 公 (略) 。
10. 招 標 人:(略) 市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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