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態環境局審查以下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現公告有關環評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環評文件查詢方式http://**。
反饋意見受理方式為電子郵箱:*@*63.com,傳真:023-*,通訊地址: (略) 渝北 (略) 102號,郵政編碼:*。申請人和利害關系人可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 | 相關部門意見 | 建設單位開展的公眾參與情況 |
1 | 墊江夢豪鋁型材來料加工生產線建設項目 | 墊江工業園區澄溪組團 | (略) 墊 (略) | 重慶中科智創環 (略) | 項目 (略) 墊江工業園區澄溪組團F10-1/02地塊,建設1條*噸/年再生鋁合金生產線及配套公用、輔助、儲運、環保設施,產品包括壓鑄鋁合金棒1.*噸/年、變形鋁合金錠0.*噸/年。項目僅接收經回收鋁企業分選、剝線、破碎等預處理后不含廢塑料、廢橡膠、有機涂層、鋁灰渣和油污的再生鋁原料,并同時滿足《回收鋁》(GB/T*-2021)、《再生變- 1 -形鋁合金原料》(GB/T*-2021)、《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2023)要求。 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元,占總投資的33.6%。 | (1)大氣環境:熔煉爐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煙氣經蓄熱體換熱后,和環境集煙一并經“干法脫酸+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活性炭吸附”處理,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氟化物、鉻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錫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污染物滿足《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 5 -準》(*)后經1根20米高排氣筒排放。炒灰機和鋁灰處理一體機之間設置螺旋輸送機,炒灰機進料口和鋁灰處理一體機出料口設置集氣罩,廢氣經“干法脫酸+布袋除塵”處理,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氟化物滿足《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后經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再生鋁原料破碎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布袋除塵處理,顆粒物滿足《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后經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食堂餐飲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油煙、非*烷總烴滿足《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0/859-2018)后引至屋頂排放。項目生產廠房外設置200米環境防護距離,其中東面超出澄溪組團規劃范圍,超出范圍為滬 (略) 。環境防護距離內無現有 (略) 、學校、居民等環境保護目標,今后環境防護距離內不應規劃建設這些環境保護目標。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可以接受。 (2)地表水環境:項目廢水主要包括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初期雨水、鋁灰庫水噴淋廢氣應急處理廢水和生活污水。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產生量約7.6立方米/天,和初期雨水、鋁灰庫“水噴淋”廢氣應急處理廢水一并經“pH 調節+沉淀”處理。生活污水產生量約4立方米/天,食堂餐飲廢水先經隔油池預處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經生化池處理。以上廢水經處理滿足《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間接排放標準,其中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等污染物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氨氮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2015)B 級標準后,經園 (略) 進入澄溪組團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B標后排入馮家河溝。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廢水排放對區域地表水環境質量的影響可接受。 (3)地下水:采取分區防滲措施,生產廠房內機油存放區作為重點污染防治區防滲層的防滲性能不低于6米厚滲透系數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層的防滲性能,生產廠房其他區域、廢氣處理裝置區、隔油池及生化池、生產廢水pH調節及沉淀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一般污染防治區防滲層的防滲性能不低于1.5米厚滲透系數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層的防滲性能。危險廢物暫存間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采取防滲措施,貯存的危險廢物直接接觸地面的,應進行基礎防滲,防滲- 8 -層為至少1米厚黏土層(滲透系數不大于10-7厘米/秒),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滲材料(滲透系數不大于10-10厘米/秒),或其他防滲性能等效的材料。設置地下水監控井,建立地下水監測環境管理體系,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水環境影響可接受。 (4)土壤:項目土壤污染途徑包括大氣沉降、垂直入滲、地面漫流等。通過采取廢氣治理、防滲、設置事故水收集系統等措施后,擬建項目不會對區域土壤環境質量帶來大的影響。 (5)聲環境:項目噪聲源主要包括破碎機、打包機、熔煉爐、鋸棒機、炒灰機、鋁灰處理一體機、螺旋輸送機、循環冷卻水泵、冷卻塔、空壓機、制氮機、風機等,噪聲源源強為80~95分貝。通過合理布局,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后,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廠界外最近居民處噪聲能夠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2 類標準,對區域聲環境質量- 9 -的影響可以接受。 (6)固體廢物: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包括鋁灰渣處理后的剩余二次鋁灰、除塵灰、廢氧化鋁蓄熱球、廢除塵布袋、熔煉車間降塵,設備檢修維護產生的廢礦物油、廢油桶、含油棉紗和手套,產生量合計約866.6噸/年,其中二次鋁灰356.4噸/年,交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生產廢水處理污泥應進行危險廢物鑒別,鑒別前按危險廢物管理。一般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廢金屬、廢耐火材料、邊角料、廢包裝材料、制氮機組廢分子篩、生化池污泥、餐廚垃圾和生活垃圾,產生量合計約66.7噸/年,廢金屬、廢耐火材料和廢包裝材料外賣綜合利用,邊角料回用于熔煉爐,制氮機組廢分子篩交由生產廠家回收利用,生 (略) 定期清掏,餐廚垃圾交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環衛部門處置。危險廢物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轉移應符合《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部令 第23號)要求。一般固體廢物廠內暫存應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時,應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 10 -污染防治要求。按照《關于加強廢舊金屬回收熔煉企業輻射安全監管的通知》(環辦函〔2011〕920 號)要求開展輻射監測,發現放射性污染時應立即報告當地環保部門對已發現的失控放射源或者被放射性污染的金屬要嚴格控制,實施有效管理,避免流入社會,造成環境污染和公眾健康的損害。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影響可接受。 (7)環境風險:危險廢物暫存間二次鋁灰、除塵灰儲存區采用木板墊層防潮,四周設置1米高圍擋,配備除濕機和氫氣、*烷、氨等有毒有害和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禁止采用消防水進行滅火,配備一定數量的干粉滅火器、消防砂、滅火毯等消防和應急設施與物資;機油和含油廢濾料采用托盤儲存;危險廢物暫存間外設置廢氣水噴淋應急處理系統;設置1個有效容積120立方米的事故池, (略) 設置雨污切換閥;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采取以上措施,擬建項目的環境風險可防可控。 (8)總量控制:項目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分別為0.072、0.01噸/年,廢氣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為0.4、4.384噸/年。 | (略) 墊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發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2020-*-32-03-* ) | 項目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令 第4號)要求進行了公眾參與,公眾在環境保護方面未提出反對意見。 |
2 | 綦江安穩至習 (略) (重慶段) | 綦江區 | (略) 綦江區暢達 (略) | 中鐵長江 (略) | 綦江安穩至習 (略) (重慶段)屬新建性質,路線起于渝黔擴能安穩互通,途經綦江區安穩鎮、打通鎮、石壕鎮,終點止于渝黔省界接線點。路線全長27.285千米,設計車速80千米/小時,雙向四車道,路基寬度25.5米,沿線設橋梁*.2米/28座,隧道1411.5米/1座,互通式立交4座,分離式立體交叉6處,服務區1處,管理分中心1處,養護工區1處,收費站3處,通道及涵洞16處,車行通道11處,人行天橋7處,連接線1.025千米/3條, (略) 1.574千米/6處。設計近、中、遠期分別為2028年、2034年、2042年。項目施工期48個月,新建8處棄渣場、9處鋼筋加工場、8處預制加工場、11處拌合站、2處施工駐地,新建長度18.49千米的施工便道。 項目總投資約51.1248億元,其中環保投資*元。 | (1)加強沿線生態保護。施工期嚴格控制施工范圍,加強對臨時占地表層土壤保護,剝離表土妥善堆存,施工結束后耕地采取復墾綜合利用等生態恢復措施,植物恢復優先選擇鄉土植物物種;嚴禁捕殺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嚴格控制施工作業時間,爆破和高噪聲機械作業盡量避開清晨黃昏及正午等時段,以減少對鳥類及獸類等動物的驚擾,施工期盡量減少*生動物生境的占用和破壞,施工完成后盡快恢復施工臨時占地及施工跡地的植被;鄰近生態保護紅線施工 (略) 基設計,路基兩側設置擋墻或護腳墻,嚴禁在生態保護紅線內設置棄渣場、施工營地、預制場、拌合站、施工便道等臨時工程;項目應通過工程優化調整,將石壕服務區、鋼筋加工場等工程調整至自然保護區外,嚴格控制保護區內施工用地范圍,禁止越界占用緩沖區用地施工,嚴禁在自然保護區內設置棄渣場;加強施工期生態監理與跟蹤監測,注重本土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及時開展植被恢復。石壕互通A匝道與區級文物紅軍長征過綦江遺址群(紅軍橋至石 (略) )交叉段,采用涵洞保護措施,嚴格控制振動影響。涉及法定保護區段應在開工前依法依規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護區的行政許可等相關手續,強化減緩和補償措施,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 (2)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強施工場地管理,場地定期灑水降塵, (略) 表面硬化;施工場地設置圍擋,避免大風天氣施工;加強施工棄土的運輸管理,物料采用密閉式車輛運輸,車輛出口設置汽車沖洗設施;施工過程散裝原料密閉存放或采用防塵布遮蓋,施工場地內裸露地面覆蓋防塵 (略) ;拌合站搭設防護棚防塵,拌合作業配備有效防塵裝置;加強施工機械設備維護保養,施工車輛尾氣達標排放。運營 (略) 管理、路面 (略) 綠化,服務區餐飲油煙經油煙凈化裝置處理滿足《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0/859-2018)后屋頂排放。 (3)強化水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經施工營地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場地清潔及綠化。施工生產廢水經沉淀后回用于沖洗、灑水降塵,橋梁施工段嚴禁機械油料和廢油直接進入水體,觀 (略) (略) 基布設臨時攔水坎、排水溝及沉淀池等,避免暴雨季節的地表水徑流進入觀音河。打贏山隧道施工采取加強隧道襯砌、高壓注漿封堵地下水等工程措施,隧道涌水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機械定期檢查保養,防止發生漏油事故,廢棄機械油料和廢油應及時回收處理。運營期沿線服務區、收費站(含養護工區、管理中心)等附屬設施生活污水經MBBR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2020)中 (略) 清掃用水水質標準后,全部回用于場站綠化、路面沖洗。 (4)嚴格落實噪聲防治措施。施工期選用低噪聲施工機械和工藝;合理安排施工時間, (略) 段避免夜間施工;對鄰近保護目標的施工場地設置隔聲圍擋或移動聲屏障。運營期設置10處總長約4.54千米的聲屏障,其中4米高聲屏障約1.28千米,3米高聲屏障約3.26千米, (略) 面 (略) 兩側綠化,確保敏感目標滿足聲環境質量達標或不惡化要求。進一步優化聲屏障的形式、結構、材質、長度和高度設計,確保降噪效果。建設單位應加強對沿線噪聲敏感點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增補和完善噪聲防治措施。配合有關部門依 (略) 兩側用地的規劃控制和優化調整, (略) 兩側噪聲預測超標情況,合理劃定建筑物與項目的噪聲防護距離,規劃集中居民住宅區、學校、醫院等噪聲敏感建筑物應當按照規定與項目間隔一定距離。 (5)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產生的廢石應盡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綜合利用,剩余棄土石方設棄渣場消納處置,棄渣場應設置擋渣墻及截排水設施,施工結束后及時采取綠化等生態恢復措施。棄渣場選址不得涉及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生態環境敏感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施工營地廢油等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運營期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污泥定期清運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6)強化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施工期機械定期進行檢查保養防止漏油,汽柴油罐設置地點應遠離地表水體布局,廢棄機械油料及廢機油妥善回收處理。編制施工期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運營期沿線跨越水體橋梁兩側采用加強型防撞欄;石壕服務區左右側均劃定專門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區,停放區四周設置徑流收集溝連接容積不小于50立方米的事故池,污水處理設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區、徑流收集溝、事故池等區域落實防滲措施。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 | / |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4號)相關規定,建設單位于2023年5月16日在綦江區 (略) 站進行了首次公示,2024年1月11日在綦江區 (略) 站開展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公示,2024年1月17日和1月19日兩次在《重慶法治報》開展報紙公示,同時在沿線張貼公示信息。建設單位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于2024年3月26日在綦江區 (略) 站開展擬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和公眾參與說明全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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