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 (略) 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力度,根據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生態文明思想, (略) 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重要契機和強大動力,堅持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打好生態環境鞏固提升持久戰,持續深化“五美”新溫州建設,精準繪好生態環境最優、生活品質最好、幸福程度最高的“生態 (略) ”藍圖,為打造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 (略) 域樣板奠定堅實的生態文明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壓實政治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深入學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通過黨委(黨組)理論學方米,濕地面積總量維持在20.6萬公頃以上,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有效提升,生態保護紅線得以嚴守,提質擴面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步伐。高質量打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通道,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進一步拓寬,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基本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廣泛推行。
(三)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實施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開展污染物總量管理與排污權交易改革,嚴格規范項目準入,推動生態環境管理的科學一體管理。實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治理標準”治理模式,建立精準化治理新格局。實行“屬地責任+執法監管+管家服務”監管服務模式,建立優質化服務新格局。到2023年,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全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基本實現全覆蓋,城鄉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10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97%以上。
(四)提升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水平。結合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由點及面,舉一反三,深挖問題背后深層次原因。深化問題發現處置機制,構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 (略) 環境污染問題風險預警圖,推動形成全流程、閉環式、智能化問題“發現+研判+處置”體系,實現環境污染問題及時、精準、科學、有效管控。通過補齊基礎設施處理能力缺口,打造適度超前、適度競爭的環保基礎設施基本格局。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站位,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
1.一以貫之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貫徹生態文明思想及總書記在浙江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深入學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通過黨委常委會會議、政府常務會議、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生態文明思想和貫徹落實總書記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動上。堅定扛起“重要窗口”建設者、維護者、展示者的使命擔當,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把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重要契機和強大動力,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檢驗標準、“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的關鍵舉措和滿足人民群眾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民生工程,高標準制定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推進高質量發展、高水平保護、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全景展示山清水秀、岸綠景美、詩畫風光、整體智美的“五美”新溫州。
2.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堅持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轄區生態環境保護及環境質量負總責,黨政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帶頭抓部署、抓協調、抓整改、抓督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制定《 (略) 直有關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黨委常委會會議或政府常務會議至少每季度研究1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市、縣、鄉鎮(街道)三級政府每年向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街道人大工委)報告生態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自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主動接受人大監督。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將環保責任清晰明了地落實到單位、崗位和個人,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環保”工作格局。
3.健全完善生態環保督察考核機制。不斷完善生態環保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將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各級政府的環保責任紅線。結合黨政領導班子績效考核,加大生態環保指標考核權重,提升生態環保實績在領導干部晉升提拔中的考察比重,凸顯綠色政績觀與用人導向。完善綠色導向的領導責任體系和績效考核機制,全面落實環境保護約談制度,深入實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制度,建立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責任人不論是否已調離、輪崗、提拔或者退休,都嚴格追責、終身追責。
4.切實加大生態環保資金投入力度。加大資金籌集和整合力度,加強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建設,配齊配足相關監測設備、執法裝備和應急物資。 (略) 場機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調動社會資本參與水、大氣、土壤環境綜合治理及危險廢物處置等環保工程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加大投入、項目拉動,加快補齊生態環保短板,助力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二)減污降碳,全力打好環境質量提升持久戰
1.著力打好碧水澄清戰。堅持“控源”和“擴容”兩手發力,推動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水安全“四水一體”,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的科學治水、精準保護,推動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水生態健康逐步恢復。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健全應急預警和安全保障體系,到2022年,力爭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全面完成安全保障達標建設。以美麗河湖建設為重要抓手,加強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推進生態緩沖帶劃定與生態修復試點建設,構建健康“水下森林”,營造多樣性生物生存環境,提高水體自凈能力,提升水環境質量。到2023年,力爭地表水交接斷面功能區達標率達100%, (略) 控以上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達93%,逐步實現水體由“凈”到“清”,由“清”到“美”的提升。
2.著力打好藍天保衛戰。堅持綜合治理和重點突破,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以“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為載體,深化固定源、移動源、面源治理。緊盯PM2.5、AQI優良天數比率、PM10等監測指標,制定新一輪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深入推進能源、產業、交通運輸、用地等四大領域結構性調整,協同推進PM2.5與臭氧(O3)控制,力爭PM2.5濃度基本保持穩定,遏制O3污染勢頭。深化鞏固新修訂的《 (略) 揚塵防治管理辦法》,落實“1+4”揚塵防治工作體系,嚴控揚塵污染。強化工業源污染綜合治理,著力加強包裝印刷、制鞋、工業涂裝等涉VOCs行業監管能力建設,提高執法監管水平,探索開展低VOCs涂料綠色替代,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回收利用。到2023年,力爭基本實現顆粒物與臭氧“雙控雙減”,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3.著力打好凈土開拓戰。加強土壤污染源頭管控,推進農用地土壤分類精細化管理,加強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略) 土壤環境安全,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到2023年,力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分別達92%以上和95%以上。加快構建場地調查,形成污染地塊“一張圖”,加強詳查數據應用和共享,推動涉土源頭精準防治。繼續實施一批重點地塊污染修復和管控。深化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 (略) 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鎘、鉻、砷、鉛、汞減排工作。全面整治歷史遺留尾礦庫,因地制宜完善壓土、排洪、堤壩加固等隱患治理和閉庫措施。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點示范, (略)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執行分區管控措施。
4.著力打好清廢規范戰。以“1+5+12”建設體系為框架,圍繞38項指標,對照101項任務,聚焦472個無廢細胞,全力推進全域“ (略) ”建設工作。打好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村廢棄物等5大治理硬戰,完成龍港新城圍墾區垃圾臨時堆放點清理整治、蒼南炎亭鎮崇家岙垃圾臨時堆放點封場工程及瑞安閣巷固廢堆放點整治,推進塑料等白色污染治理,加快構建固體廢物多元處置體系,實現固體廢物全過程閉環管理。力爭20 (略) 及所有縣(市、區) (略) (略) 。加快推進小微產廢企業及實驗室等固體廢物集中統一收運體系建設,努力解決小微產廢企業危險廢物清運難題。全面推廣垃圾分類,強化綜合利用,到2022年,全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基本實現全覆蓋, (略) 級高標準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小區270個以上、示范村100個以上。
5.著力提升海洋生態環境。以改善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構建美麗健康海洋為目標,按照“貫通*海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總體要求,堅持*海統籌,重點推進入海河流氮磷減排、排海污染源規范整治、沿岸生態修復擴容等行動,改善河口、灣區等重要自然空間水質生態,全面實施“灣(灘)長制”,打造灣(灘)系統管理綜合治理平臺,加快推進“一灣(灘)一策”精準治理,確保近岸海域水質穩中趨好,沿海生態系統持續恢復。優先實施甌江、飛云江、鰲江3條主要入海河流總氮、總磷濃度控制,2022年前全面實施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溪閘)總氮、總磷濃度控制計劃。到2023年, (略) 級海洋特別保護區、霓嶼、沿浦灣、鰲江口等區域擴(補)種紅樹林面積200公頃以上,形成3個以上成林成規模的紅樹林生長區,打造全國最北紅樹林生長基地。
6.提前啟動碳達峰行動。高 (略) 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規劃,提前啟動《 (略) 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編制。嚴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推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 (略) 場建設,完成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和企業碳排放報告核查。清潔高效使用化石能源,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堅持和完善能源“雙控”制度,推進工業節能降碳。強化建筑低碳管理,加大綠色低碳建筑推廣力度。構建低碳交通體系,推進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增加林業碳匯,持續推進國土綠化美化,增強國土綠化系統碳匯能力。
(三)補齊短板,著力筑牢環境設施建設基礎樁
1. (略) 區排水管網提質增效。完善頂層設計,以更高質量、更高標準、更好效果開展新一輪排水管網提質增效行動,重點解決雨污合流、混接和污水“應收未收”問題,對排水管網“源頭問題”進行徹底整治。切實提高污水廠COD、BOD濃度,2021年, (略) 區污水管網72個網格污水濃度情況,建立網格污水濃度梯度清單,分批整治,完成22個網格片區整治;2022年,有序推進37個網格片區整治,優先解決日常維養中發現的管網問題,保障已建管網處于良好運行狀態;2023年,完成13個網格片區整治,全面完成排水管網提質增效整治工作,確保各片區污水COD、BOD濃度顯著提高。
2.推進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實施《 (略) 生態環保基礎設施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加速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提升,到2022年,全市新建(含遷建)投運污水處理廠7座,新增處理能力10.98萬噸/日;完成擴容9座,擴容規模14.4萬噸/日;完成一級A提標改造1座、清潔排放技術改造9座,提標改造規模35.2萬噸/日;到2025年,現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完成清潔排放技術改造。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設及改造提升,定期開展處理設施排查,實施提標改造,推行標準化運維,到2023年底,新建改造500個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項目,日處理能力30噸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本實現標準化運維。切實推進養殖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到2022年,全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92%,規模以上水產養殖主體養殖尾水零直排率達80%,漁業健康養殖比例達70%以上。
3.推進固廢危廢處置能力。加快補齊固體廢物處置能力缺口,將固體廢物處置 (略) 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范圍,形成規劃“一張圖”。2021年底前,補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農業廢棄物等利用處置能力缺口,推進甌海西向填埋場非可燃一般工業固廢填埋區技改項目和平陽一般工業固廢無害化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解決無利用價值工業固廢處置問題;推進文成縣珊溪鎮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略) 曹村鎮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處理站建設。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醫療廢物等固體廢物處理設施統籌協調機制,促進共建共享。到2022年,形成“技術先進、管理規范、能力富余、競爭充分”的全種類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置體系。
(四)系統謀劃,全面構筑高質量發展生態屏障
1.加強重要生態空間保護。加快構建以自然保護地體 (略) 域生態安全格局,切實加強森林、河湖、水源地等重要生態空間保護,保持自然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區域生態安全底線,加快完成生態紅線勘界定標,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全力推進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海洋保護區等各類保護地規范化建設和管理,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全部達到國家級規范化建設要求。開展常態化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預警與評估考核,深入排查破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
2.推進生態系統修復治理。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海島系統治理,實施森林、山體、濕地、海岸線等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 (略) 建設為載體,高水平推進國土綠化,深入開展平原綠化和森林擴面提質,加大生態空間破碎化治理,強化生態公益林建設和天然林保護,加強林相改造,提高森林覆蓋率和質量,到2023年森林覆蓋率達61.8%以上。 (略) 生態保護與修復,嚴格落實綠地系統規劃和綠線管制制度。加快山體修復,全面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和綠化,消除受損山體安全隱患,恢復山體自然形態,保護山體原有植被,重建山體植被群落。加強河湖濕地、濱海濕地生態保護和修復,遏制面積萎縮、功能退化趨勢,恢復河流湖庫、灘涂濕地凈化功能;深入實施“藍色海灣”項目,推進海岸線保護與受損岸線整治修復,優化海岸線功能,保障海岸線資源可持續利用。
3.打造浙南美麗大花園。以 (略) 大花園建設和“大建大美”向“全域美”拓展、向“精建精美”提升為抓手,加強大花園典型示范縣建設,加快推進“兩線三片” (略) 重點功能板塊建設。 (略) “雙修”,優化 (略) 設計,融入節能、節水、降噪、清新空氣等綠色低碳理念, (略) 功 (略) 特色塑造, (略) 有機更新和能級新提升,全面提升人居環境品質。以未來鄉村建設為引領,深化“兩帶一園”建設,加快建設數字鄉村,打造“產業強、環境美、鄉風好、治理善、農民富”的溫州樣板。奮力推進新時代美麗城鎮建設,通過集成推進“五美”新溫州建設,切實增強小 (略) 、輻射鄉村的戰略節點作用,加強東中西部三個區域互補聯動,打造自然美、經濟美、城鄉美、生活美、人文美為一體的浙南美麗大花園。
4.構建綠色發展新格局。大力推進“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體系構建。堅持綠色發展、集約節約發展,促進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建立綠色、高效、低碳的經濟體系、能源體系和資源利用體系;探索生態友好型高質量發展模式,努力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協同共進。大力發展生態工業、創新發展生態農業,積極培育生態旅游業,推動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進開放合作交流,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異地轉化模式。積極開發建設甌江山水詩之路黃金旅游帶,爭取開通休閑觀光專列,打響山水詩路文化產業帶等品牌,全面推動建設西部生態休閑產業帶,不斷提升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的GDP轉化率。
5.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典型示范培育,爭創“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到2023年,提質擴面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步伐,文成、泰順等地爭創“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努力成為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樣板區。廣泛開展海洋生態建設示范區、 (略) 、 (略) 、 (略) 、生態文明教育基地等建設。通過先行先試、典型引路,加快推進“美麗溫州體驗地”“美麗河湖”“美麗交通”“美麗牧場”“零污染村”、低碳試點等試點示范,打造溫州生態品牌,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五)數字賦能,加碼推進現代環境治理體系轉型
1.持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壓實責任,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協同、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完善價值轉換,深化實踐完善生態補償制度、生態損害賠償制度,探索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 (略) 場交易制度,不斷深化生態創建,構建形成“補償+賠償+創建”的價值轉換體系,推動GDP與GEP協同增長、轉化效率持續提升的生態價值轉換機制。
2.不斷健全科學監管體系。實行“空間+總量+項目”一體化行政許可模式,建立科學化管理新格局。實施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開展污染物總量管理與排污權交易改革,嚴格規范項目準入,推動生態環境管理的科學一體化管理。實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治理標準”治理模式,建立精準化治理新格局。不斷強化重點領域監管,持續深化重點行業整治,特別是針對新的監管領域和行業,建立完善治理標準體系,落實規范管理流程,推動不同行業、不同領域在生態環境方面的健康發展。實行“屬地責任+執法監管+管家服務”監管服務模式,建立優質化服務新格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優質服務助推重大項目落地;不斷優化執法模式轉變,推動形成高效、精準、柔性執法服務;深化拓展“環保管家”服務改革,強化社會力量、專業力量技術支撐,持續提升精細化、集約化服務效能。
3.有效提升環境“智治”水平。以數字化轉型為牽引,全力推進數字環保新基建,推動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在污染防治、執法監管、環境監測、環境應急等領域的應用,探索“環境執法大數據”、擴展企業工況運行監控系統輔助環境監管模式。實施監控信息分級分類預警管理,完善區域智能化環境監測體系。2021年底前,完成平陽等地電鍍園區精細化管理系統項目試點、全市污染企業智能監管平臺和龍灣智慧環保平臺項目;2022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單位自動監控建設, (略) 主要污染物85%以上污染負荷有效管控,完成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制鞋、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及重污染行業專業園區企業工況、智能監控建設,建成3個主要物流通道、2個大型港口 (略) 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新建3個國控斷面、 (略) 控斷面、2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站。推進工業園區智能溯源管控,2022年底前,實現工業園區污水雨水總排口水質、周邊主要河道水質和園區空氣質量監控設施全覆蓋。
(六)健全機制,確保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定期清零
1.健全生態環境問題發現機制。構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提升社會化、智能化、專業化環境污染問題發現能力, (略) 環境污染問題風險預警圖,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全部納入智能分析模型,出臺工況監控建設標準,推動形成全流程、閉環式、智能化問題“發現+研判+處置”體系。到2022年,初步建成問題發現及時、預警溯源精準、分析研判科學、案件查辦高效的全流程、閉環式、智能化問題發現和處置體系。
2.聚焦11個重點領域清零。利用3年時間,圍繞歷史存量垃圾、排水管網整治、環保基礎設施短板、生態環境監測能力短板、凈土清廢、飲用水水源地、重點片區重點領域、涉氣、涉水、生態環境修復、信訪隱患等11大重點領域,突出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堅決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清零進行到底,打造天藍地綠水清的生態宜居幸福溫州。
3.落實關鍵五套組合拳。通過落實立體督導、壓實責任、借勢借力、舉一反三、清單閉環等關鍵五套組合拳,推動督察問題整改和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相結合,加快推進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省生態環保督察、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問題和其他上級交辦或明察暗訪、自查發現的問題以及中央巡視反饋、審計反饋問題整改,確保全面覆蓋、應改盡改。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略) 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組長,市委常委、秘書長和分管生態 (略) 長任副組長的生態環境保 (略) 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整改協調小組和3個專項工作組(整改督導組、宣傳報道組、履職監察組),具體負責協調推進、督促落實整改,匯總分析整改工作情況,研究重大問題, (略) 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對應成立整改機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重點問題專項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全面壓實責任,層層抓好落實。嚴格實施銷號辦結制,做到整改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
(二)嚴格督辦檢查。針對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14個問題及其他重點問題,建立層層跟蹤督辦機制,各地各有關單位要落實每月一督查、一調度制度,一抓到底,全面跟進,全程跟蹤,加強督促檢查,及時報告進展情況,確保整改工作落地見效。著重建立實施突出環境問題督辦制度,總結督察迎檢與整改的經驗模式, (略) 生態環境問題發現、預警、報告、督辦和查處機制,持續推動溫州重大突出環境問題整治,確保整改好的突出環境問題不反彈、不回潮。將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各地各有關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和年度績效考評重要內容。
(三)嚴肅責任追究。強化整改方案責任落實,對整改過程中思想不重視、工作推進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成效不明顯、馬虎應付、敷衍塞責等問題要嚴格按規定給予通報、誡勉、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對失職瀆職導致嚴重環境問題后果的典型案例,強化通報曝光,持續警示震懾。
(四)強化信息公開。健全環境信息公開機制,全市整改方案和整改情 (略) 主要媒體向社會公開,各地各有關單位實施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在當地主要媒體或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充分發揮社會團體、志愿團隊、民間社團和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引導廣大群眾主動參與進來,健全齊抓共管、廣泛參與的生態環保工作大格局。
附件: (略) 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清單
附件
(略) 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
督察報告整改措施清單
一、(省編號一,全省面上問題) (略)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顯著進展和成效,但對標對表生態文明思想的根本要求,對標對表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殷切期待,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一) (略) 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夠緊,有的工作推進不夠實,有的“新官不理舊賬”。特別在統籌協調、嚴格要求、責任擔當和久久為功方面還存在差距。(二)近年來, (略) 堅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治水治氣方面取得顯著成績。但工作開展不夠平衡,尤其是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一些地方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還存在較大差距,成為美麗浙江大花園建設的突出短板。(三) (略) 一些地方和部門落實環保責任不到位,“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機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領域和行業生態環境問題亟待引起重視,特別是部分生態涵養區毀林墾地問題突出,生態破壞嚴重,必須嚴肅查處,加快推進整改。
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如無特別說明,排序第一的單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學懂弄通做實生態文明思想,以建設“重要窗口”的使命擔當,推動“五美”新溫州建設再上新臺階。
整改措施:
1.堅定踐行生態文明思想。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轄區生態環境保護及環境質量負總責,黨委常委會會議或政府常務會議至少每季度研究1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市、縣、鄉鎮(街道)三級政府每年向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街道人大工委)報告生態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自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主動接受人大監督。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化推進治氣、治水、治廢、治土行動,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2.市委、市政府加強對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和功能區管委會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力度;完善美麗溫州建設評價考核,持續加大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工作考核力度,加強考核結果運用。
3.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進一步健全職責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嚴格執行《 (略) 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 (略) 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施辦法》《 (略)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等文件要求,推動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和踐行新發展理念,不斷壓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形成各級黨委、政府與相關部門“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格局。
4.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快完成生態紅線勘界定標,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推進毀林墾地破壞生態問題整改,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健全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二、(省編號三十七, (略) 委、市政府牽頭整改問題★)第一輪督察以來, (略) 擴建兩座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5萬噸/日,也開展了管網修復和雨污分流改造等工作。但由于歷史欠賬多,治理成效尚不明顯。老城區合流制管網改造仍不徹底,大量雨水、 (略) 政管網,部分污水溢流城區內河。 (略) 中心片污水處理廠,進水COD平均濃度僅為110mg/L,最低時不足100mg/L,雨污不分和雨污混排問題依然突出。
責任單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公用集團,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黨委、政府,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浙南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 (略) 區排水管網提質增效,加快提升管網收集效能,防 (略) 政管網,2021年完成22個網格片區整治;2022年完成37個網格片區整治;2023年完成13個網格片區整治,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COD濃度顯著提高、出水穩定達標。
整改措施:
1.按照“總量平衡、適度超前”原則。2021年12月底 (略) 城市污水專項規劃編制,加快推進污水污泥處理和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和改造。
2.加快提升管網收集效能。2021年 (略) 編制出臺《市區排水管網提質增效三年行動計劃》, (略) 區排水管網提質增效,全面加強設施運行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網信息系統動態更新機制,加強城鎮排污、取水、排水許可管理,強化污水源頭管控。優先推進老城區管網的改造,2021 (略) 區72個污水管網系統網格濃度梯度情況,形成整治清單。2021年完成22個網格片區整治;2022年完成37個網格片區整治;2023年完成13個網格片區整治,全面完成排水管網提質增效,確保各片區污水處理廠進水COD濃度顯著提高。
3.加大客水入網整治力度。重點整治有山水、雨水流入污水管網的片區,推進吹臺山、大羅山、三溪片、永中片、104國道豐門和仰義片截洪溝工程,將山水、雨水截流入河, (略) 政管網。2021年完成甌海區郭溪街道浦東村浦西村截洪溝和龍灣區環山路西側度山村地塊截洪溝建設,2022年完成鹿城區104國道豐門片截洪溝、甌海區吹臺山東線截洪溝和安防學校截洪溝建設,2023年完成鹿城區104國道仰義片截洪溝、甌海區大羅山西線截洪溝和新橋街道山前村截洪溝建設。
三、(省編號二十一, (略) 委、市政府牽頭整改問題★) (略) 新城圍墾區堆存近20萬噸生活垃圾, (略) 政府工作滯后,至今未完成整治工作。
責任單位: (略) 黨委、政府
督導單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
整改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完成垃圾堆放場治理,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整改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2020年8月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堆存垃圾外運處置方案。
2.加快處置進度。2020年8月開始停止現場垃圾裂解處置,改為外運焚燒處置;2021年3月底前完成現狀水泥道路以上垃圾外運處置任務并按實施方案完成覆膜工作,加強雨污分流管理,確保滲濾液有效處理;2021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堆存垃圾外運處置;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場地整理工作。
3.規范堆場管理。加強堆場綜合管理,通過核查、跟蹤檢查、記錄報告等方式方法強化日常監管。
4.加強日常督查。強化主體責任,建立每日通報制,倒排計劃,狠抓時間節點,趕超進度。
四、(省編號十一〈二〉, (略) 委、市政府牽頭整改問題★)特色行業污染 (略) 部分地區“老大難”問題,2017年第一輪督察就指出該問題,省整改方案也明確要求深化污染治理,推動產業升級。但一些地方下的功夫不多,擔當作為不夠。 (略) 電鍍和制革等特色行業也存在“反復治”“治反復”問題,環境污染時有發生。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 (略) 、 (略) 、永嘉縣、平陽縣、蒼南縣、 (略) 黨委、政府,浙南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開展深化治理,進一步提高電鍍業和制革業污染防治水平,改善生產管理秩序,嚴厲查處違法行為。
整改措施:
1.開展電鍍提標整治,9個電鍍園區和23家園外企業2021年 (略) 電鍍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2.有電鍍園區的縣(市、區)政府和功能區管委會要制定實施電鍍專項整治方案,開展電鍍業整治“回頭看”,督促電鍍企業進一步完善生產廢氣收集處理能力,改善廠容廠貌,提升園區生產環境,規范秩序管理。
3.推進蒼南金鄉電鍍園區遷建龍港,并于2022年底前投用。
4.開展制革業重點區域深化治理,平陽縣政府制定實施專項整治方案,進一步規范企業生產和排污行為,2022年底前,完成麻園工業園截污納管工程以及 (略) 廠區環境整治和廢氣收集處置工作。
5.加大日常監管執法,提高監管水平,及時發現和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五、(省編號十三〈二〉, (略) 委、市政府牽頭整改問題★) (略) 65個廢棄礦山列入2020年完成治理清單,截至10月還有13個尚未開工,其中洞頭區淺灘一期圍涂和疏港公路配套石料礦山占地約63萬平方米,生態破壞嚴重。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 (略) 、永嘉縣、平陽縣、蒼南縣黨委、政府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完成《 (略)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6-2020年)》 (略) 重點治理廢棄礦山治理。完成持證在采的疏港公路配套石料礦山治理。
整改措施:
1.逐個排 (略) 列入《 (略)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6-2020年)》的65處重點治理廢棄礦山,掌握治理情況。截至2020年12月底,55處已完成治理,8處已開工未完工,1處轉在采,1處納入在建高速公路治理。
2.逐個明確責任主體、治理方案、治理時限、治理標準,倒排時序、加速推進。2021年2月底前制定“一礦一策”治理工作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5處,2022年12月底前完成3處。平陽山根采石場轉在采礦山,2021年5月前辦理采礦許可證,按省自然資源廳要求納入在采礦山管理;蒼南縣錢庫鎮垟頭普通建筑石料礦區因瑞蒼高速公路工程貫穿,2021年12月前制定與工期相銜接的治理方案,并與建設主體簽訂治理協議。
3.洞頭區疏港公路配套石料礦山屬持證礦山,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加強監管,切實保護礦山地質環境。
4.通過進度報送、實地核查等方式,動態掌握重點治理廢棄礦山治理進度,及時發現問題、通報反饋并督促整改,做到完成一處,銷號一處。
六、(省編號十二,全省面上問題) (略) 大氣污染防治計劃明確,對已關閉廢棄礦山進行生態治理,到2017年底,治理率達到90%以上。但原國土資源廳以制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未征詢意見為由,兩年多時間沒有推進落實礦山治理任務。直到2016年10月,才對廢棄礦山治理工作進行部署,并將治理范圍擅自降低為“鐵路、縣級以上公路、河道兩側可視范圍現存1223個廢棄礦山”。即便如此,任務完成情況也不樂觀,應于2018年底前完成的531個重點治理廢棄礦山,至檢查時仍有164個未完成治理,其中33個尚未開工。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 (略) 、 (略) 、永嘉縣、平陽縣、泰順縣、蒼南縣、 (略) 黨委、政府,浙南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完成《 (略) 大氣污染防治計劃》和《 (略)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6-2020年)》 (略) 廢棄礦山治理任務。
整改措施:
1.逐個排查梳理、掌握治理情況。 (略) 列入《 (略) 大氣污染防治計劃》的113處廢棄礦山和《 (略)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6-2020年)》的107處廢棄礦山(其中重點治理65處、一般治理42處),合計194處(任務重疊26處)。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完成治理160處、未完成34處(其中19處未開工、11處已開工未完工、2處轉在采、1處納入在建高速公路治理、1處按礦地利用方案治理)。
2.逐個明確責任主體、治理方案、治理時限、治理標準,倒排時序、加速推進。2021年2月底前制定“一礦一策”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2021年12月底前完成13處;2022年12月底前完成17處;平陽縣山根采 (略) 湯可賢采石場轉在采礦山,待2021年底前辦理采礦許可證后,按省自然資源廳要求納入在采礦山管理;蒼南縣錢庫鎮垟頭普通建筑石料礦區因瑞蒼高速公路工程貫穿,2021年12月前制定與工期相銜接的治理方案,并與建設主體簽訂治理協議; (略) 翁垟街道三嶼礦地待2022年上半年取得采礦權證后,按礦地綜合利用方案治理。
3.通過進度報送、實地核查等方式,動態掌握重點治理廢棄礦山治理進度,及時發現問題、通報反饋并督促整改,做到完成一處,銷號一處。
七、(省編號二十八, (略) 委、市政府 (略) 共同牽頭整改問題★) (略) 近岸海域水質未見好轉。2 (略) 近岸海域四類和劣四類海水占比56.7%,比2018年上升13.9個百分點,主要指標無機氮均值濃度上升9.1%,其中杭州灣、象山港、樂清灣和三門灣四個重要海灣水質均為劣四類。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溫州海事局,龍灣區、洞頭區、 (略) 、 (略) 、平陽縣、蒼南縣、 (略) 黨委、政府,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浙南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對標國家、省考核目標要求,保持近岸海域水質穩定向好。
整改措施:
1.加強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深入推進沿岸入海污染源排口專項排查,科學監測、分類治理。在排查、監測及溯源的基礎上,推進入海污染源排口整治,制定實施整治方案,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海污染源排口。
2.推進海水養殖綠色發展。實施縣域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對禁養區養殖行為進行清理整頓,嚴格規范限養區內養殖行為。逐步減少灘涂養殖和傳統網箱,鼓勵適養海域發展貝藻養殖。強化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嚴格控制海洋捕撈強度,加快捕撈產能淘汰退出。推進海洋牧場建設,積極開展海洋增殖放流。
3.加強船舶污染防治。有效運行船舶水污染物聯合監管制度,推動落實聯單電子化。加強抵港船舶防污染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船舶涉污作業活動報告制,積極開展船舶水污染物取樣送檢。加強化學品運輸船舶洗艙作業及洗艙水排放監管,防止船舶有毒液體污染海洋環境。
4.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深化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集中推廣秸稈還田、商品有機肥施用、沼液還田等技術。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切實降低農藥對環境的影響,利用現有溝、塘等,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等設施,加強農業排水治理。
5.嚴格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 (略) 污水處理廠建設,提升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加強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技術改造。
八、(省編號二十七,全省面上問題)海洋生態環境問題仍較突出。2018年以來, (略) 實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動,嚴控新增圍填海,加強自然岸線修復,海洋無序開發勢頭得到遏制。 (略) 海洋生態環境問題仍較突出,相關工作仍未得到足夠重視。針對杭州灣水質污染問題,強調長江入海污染量大等客觀因素,對自身問題反思不夠。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龍灣區、洞頭區、 (略) 、 (略) 、平陽縣、蒼南縣、 (略) 黨委、政府,浙南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重要海灣入海河流斷面水質達到國家考核要求,入海排污口達標排放,保持近岸海域海水水質“十四五”期間均值穩定向好態勢。樂清灣水質穩中向好,得到有效改善。嚴格控制新增圍填海,加強海洋線整治修復。
整改措施:
1.推進入海河流總氮總磷控制。 (略) 10條主要入海河流、溪閘斷面氮磷濃度控制計劃,沿海各縣(市、區)、功能區根據甌江、飛云江、鰲江及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溪閘斷面氮磷濃度控制計劃,加大氮磷減排力度,推動轄區內入海河流(溪閘)氮磷濃度達到控制目標要求。
2.推進灘涂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加大對沿海違法侵占海域灘涂檢查督察。堅持生態優先,除經國家批準的重大戰略項目用海外,禁止新增圍填海項目。調整評估并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統籌協調各類海洋資源開發活動。加大典型生態系統保護力度,逐步恢復灘涂、濕地、島嶼凈化功能。
九、(省編號三,全省面上問題) (略) 城市用地普遍緊張,一定程度上制約經 (略) 建設。面對這種矛盾,有的地方不是在提高土地綜合利用率上下功夫,而是瞄上生態用地,既降了成本,又走了捷徑,但犧牲了環境。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切實加強森林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加快推進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健全自然保護地規劃體系,確保保護面積不減少、保護強度不降低、保護性質不改變。
整改措施:
1.嚴格執行自然保護地相關法規政策,健全自然保護地規劃體系,監督指導總體規劃有效實施。開展自然保護地調查摸底,對自然保護地范圍內的永久基本農田、工業建設等項目情況進行分類登記造冊。
2.統籌推進森林公園等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妥善處理自然保護地矛盾沖突,嚴格規范經營范圍調整。
3.持續加強森林公園等自然保護地日常監管,結合“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建立常態化執法監管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省編號十八,全省面上問題) (略) 地少人多、產業發達,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為主的固體廢物產生量較大。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整治不徹底,一些新的違規傾倒問題仍在發生。2017年以來,國家多次出臺文件,要求徹底排查整治非正規垃圾堆放點。 (略) 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瞞報歷史形成的垃圾堆放點,導致污染問題解決不到位。
責任單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有關功能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全面完成本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中發現和信訪反映并核實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工作;建立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常態化監督管理機制,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做到及時排查、及時發現、及時整治,使點位增量得到嚴格控制。
整改措施:
1.各地對照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點關注問題,舉一反三,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業固廢等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地毯式排查,重點摸清堆放點的數量、規模、位置、成份等情況,2021年5月底前完成摸排。
2.落實屬地責任,做好項目治理工作。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一點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并開展科學實施整治,確保整治工作落地見效。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制度。
3.加強日常巡查,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置。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防止產生新的點位,嚴格控制增量。
4.各有關單位及時跟蹤掌握整治進度情況,建立一月一報制度,對督導發現的問題以及工作推諉、拖沓、緩慢等問題進行通報,對整治不力的及時督辦或約談,確保按時序完成問題整改。
十一、(省編號三十三,全省面上問題)20 (略) 辦公廳印發《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明確,經批準征收、占用濕地并轉為其他用途的,要實行“先補后占、占補平衡”。但檢查發現,沿海部分地區及有關部門對海洋濕地保護不力,近10年沿海淤泥灘涂和潮間鹽水沼澤等類型濕地減少5.1萬公頃。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堅持全面保護、分級管理原則,嚴格濕地用途管制,強化濕地利用監管,進一步落實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浙江提供重要保障。
整改措施:
1.根據法律法規、國土空間規劃和濕地管理政策要求,把濕地保護納入生態紅線。結合自然保護整合優化工作, (略) 國土空間規劃中, (略) 下達的濕地保有量目標,落實海洋濕地具體地塊。推行“先補后占、占補平衡”機制,進一步落實濕地生態補償機制,切實加強濕地保護。
2.加強濱海濕地保護與修復。認真落實《 (略) 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國發〔2018〕24號)文件要求,嚴格控制新增圍填海, (略) 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開展好龍港江南涂、平陽新興產業園區、樂清灣北港區、經開區龍灣二期4個區塊的生態修復工作,促進濱海濕地生態功能恢復。以藍色海灣項目為載體,因地制宜,加強紅樹林保護和營建,2021年新擴(補)種紅樹林30公頃。
3.強化日常巡查,加強執法監管,遏制各種破壞濕地生態的行為。
十二、(省編號三十九,全省面上問題)毀林墾地嚴重破壞生態。2015年4月, (略) 《關于切實加強涉林墾造耕地監管工作的通知》(浙發改農經〔2015〕252號)明確了涉林墾造耕地的有關要求。但檢查發現,近年來,全省部分縣(市、區)堅持綠色發展理念還不夠堅定, (略) 級以上公益林、生態保護紅線、高山頂部等禁止選址范圍立項審批涉林造地項目,導致大量林地破壞,局部水土流失嚴重。省市兩級自然資源部門驗收抽查復核把關不嚴。2018年9月, (略) 原國土資源廳、原林業廳發文要求對涉林造地項目開展全面自查清理,對2018年8月31日前已經立項且已動工但不符合選址要求的涉林造地項目,要予以撤銷并做好復綠和生態修復工作。但兩部門對清理整治工作督導不夠, (略) 縣繼續我行我素。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2021年11月底前
整改目標:對2015年1月1日以來立項的墾造耕地項目進行全面梳理,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進行撤銷或核減,落實生態修復措施。加強項目監管、驗收報備復核工作。
整改措施:
1.梳理問題項目清單。對2015年以來立項的涉林墾造耕地項目開展全面清查梳理,經省自然資源廳審查、市縣核實舉證后,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墾造耕地項目,列入問題項目清單。
2.落實整改要求。列入問題清單的項目對照《 (略) 涉林墾造耕地問題整改技術導則》逐個整改,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問題、生態公益林等“十個范圍”林地問題、坡度25度以上區域問題、海拔500米以上選址問題等整改要求。
3.開展整改驗收。2021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縣級自驗,9月底 (略) 級驗收。
4.完善長效機制。健全墾造耕地項目事前、事中、事后閉環監管體系,強化墾 (略) 級復核要求,嚴把驗收復核關。強化林業執法監管,及時發現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問題,維護森林生態安全。
十三、(省編號四十三,全省面上問題)減肥減藥不嚴不實。2015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相繼發文,要求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工作;2018年國家出臺《關于加快推進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導意見》,明確太湖流域等重點區域“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達到93%以上”。但檢查發現, (略) 取土檢測數量明顯不足,除少量配方肥通過政府招標統一采購供應外,大多數農戶仍可購買非配方肥。2 (略) 配方肥及按方施肥覆蓋率不到50%,但各級農業部門上報覆蓋率普遍在90%以上。另外,農藥減量工作缺乏資金保障,專業化統防統治組織數量大幅萎縮。一些地方在上報專業化統防統治覆蓋率時還偷換概念,以規模種植大戶自主防治代替專業化統防統治,數據嚴重失實。2019年, (略) 蕭山區水稻種植面積10萬畝,由專業化統防統治組織實施病蟲害防治的不足5000畝,實際覆蓋率僅5%,但上報覆蓋率卻為60%。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全市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達90%以上。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43%以上。
整改措施:
1.加大取土測土工作和配方肥推廣力度。按照《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規范》,主要農作物每年取土測土3110個以上,到2022年底, (略) 主要農作物取土測土全覆蓋。 (略) 配方肥補貼實施方案,督促各縣(市、區)結合當地實際細化配方肥補助實施細則。建立配方肥發布制度,完善“大配方小調整”技術措施,持續推進施肥建議卡入戶工程,主要農作物年推廣配方肥和按方施肥6.3萬噸,全市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達90%以上。
2.增強農藥減量資金和組織保障。各級財政加大投入、整合存量、優化投向,為推進農藥減量整改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略) 農業農村廳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體系和能力建設部署,統籌各級資金,培育壯大統防統治服務組織,推廣高效植保機械,推進病蟲害統防統治與綠色防控。到2022年底,培育縣級以上示范性統防統治服務組織53家(2021年33家,2022年20家),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43%以上。
3.加強肥藥等農業投入品數字化管控。 (略) 農業農村廳“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管理系統建設部署, (略) 級“肥藥兩制”改革示范農資店,971家“肥藥兩制”改革試點主體,推廣減肥減藥集成技術,實現肥藥實名制購買定額制使用,著力提高測土配方施肥和統防統治技術到位率。
4.加強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 (略) 3個農產品產地環境控制點運行管理,確保數據完整有效, (略) 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提供數據支撐。
十四、(省編號四十四,全省面上問題) (略) 部分區縣統計部門在統計化肥、農藥數據時未按要求開展“全面統計”,也未會同農業部門組織村級調查,僅由區縣統計人員根據農作物播種面積進行估算,省市統計部門對異常數據也未開展有效審核,導致減量數據長期虛高。
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整改時限:2021年6月底前
整改目標:按照國家統計制度要求,嚴格落實化肥農藥全面統計,組織開展村級調查,確保化肥農藥增減變化客觀反映溫州實際使用水平。
整改措施:
1.健全數據生產流程。嚴格按照制度要求開展化肥、農藥統計調查,包括落實基層統計人員、組織開展村級調查、規范建立村級臺賬等,科學收集相關數據。
2.加強數據質量管控。加強統計業務培訓和基層調研指導,進一步夯實統計基層基礎。充分發揮聯網直報系統等現代信息技術在數據質量審核中的關鍵作用,加大對化肥、農藥數據審核、查詢力度,提高源頭數據質量,特別是加強對異常數據的審核,對變化幅度較大的縣鄉進行實地核查。對統計數據造假、弄虛作假情況,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統計法嚴肅查處。
3.加強部門溝通合作。加強與農業部門的協作溝通,科學研判化肥、農藥施用量增減變化趨勢,夯實統計數據的科學性和匹配性。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