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處罰名稱 | 處罰類別_1 | 處罰類別_2 | 處罰事由 | 處罰依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代碼_1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行政相對人代碼_2 (組織結構代碼) | 行政相對人代碼_3 (工商登記碼) | 行政相對人代碼_4 (稅務登記證號) | 行政相對人代碼_5 (居民身份證號)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當前狀態 | 地方編碼 | 公示期限 | 備注 |
瀘市自然資規江案處〔2023〕3號 | 違法占地 | 罰款、沒收建構筑物;其他(退還土地) | 經查:當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準,擅自占用江陽區分水嶺鎮董允壩村4社集體土地建董允祠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第七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年版)第五十七條 | (略) 江陽區分水嶺鎮董允壩村集體 (略) | *MA622A8U4T | 黃幫群 | 1、責令將非法占用的土地6486.54平方米(折合9.73畝)退還給江陽區分水嶺鎮董允壩村4組; 2、沒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2384.32平方米和硬化地面86.06平方米; 3、對非法占用土地6486.54平方米處以人民幣150元/㎡的罰款,合計人民幣*元。 | 2023.10.31 |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正常 | *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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