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1-13 16:57
發布區域 | 潘套村 |
轉出方名稱 | (略) 寶坻區爾王莊鎮潘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類型 | 集體 |
聯系地址 |
轉出方式 | 發包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項目名稱 | 寶坻區爾王莊鎮潘套村90畝土地經營權 | ||
掛牌價格 | */畝/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保水源和電源,承包方負責繳納水費。2. 在承包期內,發包方對承包方所承包地內進行水利設施工程建設,承包方無條件同意配合發包方進行正常施工建設。3、在承包期內國家給予的補貼資金歸承包方所有。4、在承包期內,土地被政府部門依法征收、占用(如電力、公路、高鐵、水利、燃氣、電信等部門、公司)時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同意,各項補償款由各項權利人按照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及區政府、鎮政府有關規定標準執行。剩余土地面積承包方按原合同條款可繼續承包并簽訂畝數變更協議或終止原合同。5、在承包期內,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內如遇相關部門人員(如電力、公路、高鐵、水利、燃氣、電信等部門、公司)進入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保養、現場施工時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同意,在施工過程中如對承包方的地上物(包括青苗)造成損失按相關標準補償。如承包方不同意相關部門施工人員進入所承包的土地內進行施工,在發包方與承包方協調無果的情況下此合同自動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關損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擔。5、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內如發生任何事故或各種經濟損失,均與發包方無關。承包方須允許二支渠西埝地東邊車輛進入。6、在承包期內,承包方不許在所承包的地內搞設施農業、種樹等項目。如違反此項規定,此合同自動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關損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擔。7、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必須向發包方交納2000元土地承包保證金。如承包方中途退包此保證金不退,用于補償發包方經濟損失歸發包方作為收入使用。承包方在收取最后一年承包費時此保證金轉為部分承包費。8、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必須繳納秸桿禁燒和環境保護保證金1000元。承包方種植農作物時必須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規定,所使用的農藥包裝、肥料包裝、地膜等廢棄物必須回收,不許丟棄在地里,應集中放置到村委會指定地點。承包期滿后,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未在所承包地內發生焚燒、環境污染事件,則退回1000元保證金。在承包期間,承包方如每發生一次燃燒秸桿、荒草事件扣除1000元保證金,發現環境污染一次扣除1000元保證金,保證金不足1000元時由承包方在10日內補齊,否則此合同自動終止,承包方承擔一切損失。承包方補齊保證金后未再次發生焚燒、環境污染事件,則退回1000元保證金。9、承包期滿后,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視為自動放棄,歸發包方無償所有。10、承包畝數以實際掛牌畝數為準,參加競拍視為同意該條款。11、村委會收取文書500元/份。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村內外人員或法人 | ||
轉出用途 | 種植業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00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變更公告內容,重新掛牌 | ||
土地性質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階梯價 | 10 | ||
掛牌期 | 5 | ||
價款劃入賬號 | ** | ||
賬戶名稱 | 天津農 (略) | 開戶銀行 | 中國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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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