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2025年3月 (略) 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24-* 郵編:*
聯系地址:沈陽經濟技 (略) 中央大街21*5號政務服務中心工程 (略) 綜合受理窗口(13)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相關部門審批或核準意見 | 公眾參與說明(報告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遼寧 (略) 建設項目 | (略) 沈陽經濟技 (略) 十五號街22號10號廠房 | 遼寧 (略) | 遼寧萬益職業 (略) | 沈陽 (略) 位于沈陽經濟技 (略) 開發十五號街22號10號廠房,租用 (略) 用地,租用面積2807.44m2,主要從事汽車座椅骨架生產,年產汽車座椅骨架300噸。 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6.*元;項目共有職工40人,兩班制生產,每班工作11小時,年工作280天。 | / | / | 1.廢氣 本項目運營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焊接煙塵(顆粒物)。廠房內設置4個機器人焊接房,房頂與廢氣收集管道連接,經濾筒 (略) 理后通過15m排氣筒(DA001)排放。 根據“報告表”,本項目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要求。 本項目無組織廢氣主要為車間內未收集的焊接煙塵,根據“報告表”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要求。 2.廢水 本項目廢水僅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水 (略) (略) 理后, (略) (略) 最終進入沈陽西 (略) 理 (略) 理。根據“報告表”,污水排放滿足《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 21/1627-2008)表2中排 (略) 理廠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pH值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表4三級標準排放限值。 3.噪聲 項目運營期主要噪聲源為折彎機和焊接機器人。根據“報告表”,項目通過采用低噪聲設備、將產噪設備布置于廠房內,采取隔聲、減振措施,再經廠房隔聲和距離衰減后,項目廠界四周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008)3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廢鐵絲頭、焊渣、廢焊絲頭、原料廢包裝、除塵器更改廢濾筒等,暫存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外售綜合利用;產生的危險廢物包括廢潤滑油和廢包裝桶等,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貯存點,定期交由有資 (略) 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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