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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中國大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商會大廈B座 * 室
被投訴人: (略) (略)
地 址:市政府北大樓 * 樓
采購人: (略) (略)
地 址:市政府北大樓 * 樓
代理機構: (略) 市公 (略)
地 址: (略) 翁山路 * 號 * 樓
相關供應商:中國 (略) 洋 (略)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區千島路 * 號
* 、 基本情況
投訴人中國大地 (略) (略) (以下簡稱“大地財險”)對 (略) 市公 (略) (以下簡稱“ (略) ”)對被投訴人 (略) (略) (以下簡稱“ (略) ”)《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項目》(采購編號: ZSZFCG * -ZB- * )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于 * 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因投訴書相關內容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 (略) 令第 * 號)相關規定,經本機關書面通知補正,投訴人大地財險于 * 日向本機關提交補正后的投訴書,本機關于 * 日正式受理。本機關依法對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 (略) 審查, (略) 、 (略) 、 (略) 洋財險等其 (略) 調查取證,相關各方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了書面答辯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現本案已審查終結。
投訴人大地財險訴稱:
1.中國 (略) 洋 (略) (略) (以下簡稱“ (略) 洋財險”)專業人員至少有5名存在質疑, (略) 不予核查。為此再 * 次的強烈請求 (略) (略) (略) 要求 (略) 洋 (略) 具有醫學專業或醫療保險專業(以參保職工名冊、專業證書、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書為準,范圍為醫、藥、護、醫技、醫療保險)的本公司正式員工人數, (略) 網站中列明的姓名相符,不提供、推諉就有重大造假嫌疑,請求嚴查。
2. (略) 項目為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項目, (略) ,不存在違反《 (略) 鄉居民大病保險 (略) 辦法》第 * 條情形。 (略) 文件要求投標人資格具有中國銀保監會公布的大病保險經營資質,則必須按照《 (略) 鄉居民大病保險 (略) 辦法》(保監發〔 * 〕 * 號)文件第 * 章第 (略) 。 (略) 所述,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大病保險項目,那么就沒有必要投標人資格要求中增加“具有大病保險經營資質”內容,并應該允許沒有大病保 (略) 參與招投標采購活動,不 (略) 為,在政府招投標中不可以有歧視條款內容。再者,無論是 * 年8月的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招投標項目,還是 * 年 * 月、 * (略) 鎮職工大病救助金保險項目、 (略) 中都有“具有中國銀保監會公布的大病保險經營資質, (略) 只允許 * 家分支機構參加招投標活動”等資質要求內容,為何今年招投標非要把后 * 句表述刪掉!政府采購招投標體現的是 * 種公平、公正、合理性,擅自調整招投標門檻, (略) 下屬分支機構參與采購項目,存在 (略) 為,嚴 (略) 競爭的慣例及秩序,損害的是相關保險企業經營的合法權益,從根本上違反政府采購的真正目的。
事實依據:
1.所 (略) ( (略) 外)有醫療醫學專業畢業人員 * 般為1—3名。
2. (略) 洋財險和中國 (略) 洋 (略) (略) (以下簡稱“ (略) 洋人壽”)同時參加招投標活動。 (略) 項目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 * 十 * 條第 * 點。
2.《 (略) 鄉居民大病保險 (略) 辦法》(保監發〔 * 〕 * 號)。
投訴請求: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懇請認真審查 (略) 洋財險至少5名專業人員相關證書原件,驗證其真偽性以及至少連續 * 個月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真實性, (略) 網站中列明的姓名相符。如造假,則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
2. (略) 暫行管理辦法: (略) 只允許 * 家分支機構參加招投標活動。 (略) 洋財險與 (略) 洋人壽只能 * 家參加招投標活動。
被投 (略) 辯稱:
1.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 (略) 根據醫保經辦服務需要開展的“政保 (略) ”項目,采購需求和相關 (略) 及市銀保監會后,經過規定程序公布后確定。城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與大病保險是 * 個支付范圍、保費支出相互獨立的商業 (略) 項目,城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 (略) 項目無“ (略) 只允許 * 家分支機構參加招投標活動”有關規定, (略) 認為《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項目》招標不存在違法違規情形,也不存在歧視性條款。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分別如下:
城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 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普通門診費用基層醫療機構報銷 * %(家庭醫生簽約人員提高3個百分點),市內其他醫藥機構報銷 * %,市外報 * %;特殊病門診費用報銷 * %;住院費用起付標準以上1萬元報銷 * %( * 級以下醫療機構報銷 * %),1-3萬元報銷 * %,3萬元以上報銷 * %;慢性病、意外傷害等費用按 (略) ”。
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 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按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報銷后,個人累 (略) 、特殊病、慢性病和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包括 (略) 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費用),超過大病保險年度 (略) 分,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2.在《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項目》開標和評標中,有關評標專家根據規定的評標程序和辦法,仔細審核了 (略) 洋財險的電子標書內容,未發現該標書上傳的5名專業人有關學歷證書及連續 * 個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有假。
代 (略) 辯稱:
1.投訴事項1的基本內容及事實依據
(略) 在質疑答復期間,組織人員對 (略) 洋財險電子投標文件 (略) 核實,本項目招標文件第 * 章評標辦法及 (略) 分專業人員的得分條件為“ (略) 提供的 * 月連續參加當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具有醫學專業或醫療保險專業(以參保職工名冊、專業證書、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書為準,范圍為醫、藥、護、醫技、醫療保險)的本公司員工人數為依據(含 (略) 門工作人員),每1人得1分,最高得8分?!?(略) 洋財險投標文件中提供了5名專業人員,均附有相關證書,提供了該5名專業人員的參保證明,項目評審小組按照每人1分的賦分標準在該項評分中對 (略) 洋財險賦分5分,項目評審小組未在評審過程及評標報告中指出 (略) 洋財險的相關造假事實。
(略) 認為項目評審小組基于投標文件的評審真實有效,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大地財險未提供事實依據,表述不夠確定,缺少證據材料支撐。
2.投訴事項2的基本內容及事實依據
(略) 認為,關于《 (略) 鄉居民大病保險 (略) 辦法》第 * 條: (略) 在 * 個大病保險統籌地區投標開展 (略) 不超過 * 家。根據采 (略) 的情況說明已在質疑答復函中作出明確答復,這里不再贅述。另據了解, (略) 辦法第十 * 條明確“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實施期限暫定為3年。” (略) 辦法發布之日為 * 日,其實施期限應為 * 日—— * 日, (略) 日期為 * 年 * 月 * 日, (略) 時, (略) 于實際失效狀態,不 (略) 效力。
關于是否有必要在投標人資格條件中增加“具有大病保險經營資質”的內容,屬于采購人采購需求范疇,應由采購人做出解釋更為合適。從采購程序上看,大地財險提出的對采購文件中資格條件的設定內容的異議實際是對采購文件的質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 * 十 * 條: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 *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吨腥A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 * 十 * 條第 * 款: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 (略) 屆滿之日。大地財險對采購文件的質疑明顯已超過法律規定的期限。另外,大地財險在投標函中表明, (略) (略) 內容及其相關補充文件(若有),并完全 (略) 內容及相關的補充文件(若有),不存在 (略) ,同意放棄提出異議和質疑的權利,其投標函內容與投訴事項內容相矛盾。
相關供應商 (略) 洋財險辯稱:
1.關于對投訴事項1的說明
大 (略) 有財險公司除人保財險外具備醫療醫學專業畢業人為1-3名的說法極其不負責任,我 (略) 秩序,干擾此項目順利推進。
我公司 (略) 排 (略) ,視公司的品牌、 (略) 會責任如生命般愛惜,在任何情況下絕不允許做出傷害客戶利益、 (略) (略) 為。我公司每年頻繁參加各類招投標工作,從未發生過弄虛作假事件。
1月 * 日,我公司在 (略) 的質疑函答復書中已就大地財險的質疑作了詳細說明,并將5名員工的畢業證書原件、勞動合同、身份證信息遞 (略) ,供以上兩方通過各種渠道核實信息的真實性。
2.關于對投訴事項2的說明
大地財險在投訴事項2中, (略) 資格中設置具有大病醫療經營資格這 * 標準,為什么 (略) 條件中。
我公司經常參加招投標活動,通常招標人(業主) (略) 條件, (略) 對不同標的設置不同的資格范圍也屬于此, (略) 是經過嚴格審核的。
大地財險提出要求 (略) 條件中的說法,我公司說明如下:保監發〔 * 〕 * 號文于 * 日正式實施,文中第 * 條明確表述為“本 (略) 鄉居民大病醫療: (略) 城鄉居民大病保 (略) 為,有效防范風險實現大病保險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略) 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 (略) 辦公廳關 (略) 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等制定本辦法。
我公司理 (略) 了保監發〔 * 〕 * 號文,具體表現為: (略) 于 * 日同時發布了《舟 (略) 》和《 (略) 市公 (略) (略) 》 (略) , (略) 作為 (略) ,我公司明確且清晰地了解兩個項目之間的區別,在得知 (略) 洋人壽將參加 (略) 市大病保險商業 (略) 項目投標消息后主動放棄此項目,選擇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這 * 個項目投標,我公司的做法完全遵照“ (略) 在 * 個大病保險統籌地區投標開展 (略) 不超過 * 家的規定”。
* 、 處理依據
本機關調查查明:
1.《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項目》(采購編號:ZSZFCG * -ZB- * ),采購金額為2. * 億元,項目期限為 * 日至 * 日。本項 (略) 牽頭,實施范圍為 (略) 區、 (略) 區、 (略) 和 (略) ,分別對應標項 * 、標項 * 、標項 * 和標項 * 。 (略) ,每個標項均 (略)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業務。依據中標名次,排名第 * 的供應商為中標人(主承保人),排名第 * 至 * 的供應商為共保人,各項中標承諾以中標人(主承保人)承諾為主,兼顧共保人。主承保人與第 * 至 * 名共保人的承保份額比例, (略) 區為3.5:2.8:2.2:1.5, (略) 區為3.3:2.7:2.2:1.8, (略) 為3.5:2.5:2.5:1.5, (略) 為4:2:2:2。
(略) 。 * 日開標,共有中國 (略) (略) 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中國人民 (略) (略) (以下簡稱“人民財險”)、 (略) 洋人壽、 (略) 洋財險、大地財險等5家供應商參加投標。 (略) ,評審得分 (略) 示。
標項 * | 標項 * | 標項 * | 標項 * | |
中國人壽 | * . * | * . * | * . * | * . * |
人民財險 | * . * | * . * | * . * | * . * |
(略) 洋人壽 | * . * | * . * | * . * | * . * |
(略) 洋財險 | * . * | * .8 | * . * | * . * |
大地財險 | * . * | * . * | * . * | * . * |
根據評審得分結果,中國人壽、人民財險、 (略) 洋人壽、 (略) 洋財險4家供應商中標。 * 日,大地 (略) 提出書面質疑。 * 日, (略) 對質疑事項作出書面答復,對大地財險的質疑事項不予支持。
2. (略) 文件,本項目4個標項評分內容及標準相同,總分均為 * 分。其中,評審項目中“專業人員”要求:“ (略) 提供的 * 月連續參加當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具有醫學專業或醫療保險專業(以參保職工名冊、專業證書、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書為準,范圍為醫、藥、護、醫技、醫療保險)的本公司員工人數為依據(含 (略) 門工作人員),每1人得1分,最高得8分?!?/p>
3.本機 (略) 有投標供應商提供的“專業人員”的 (略) 調查后發現, (略) 洋財險提供的“專業人員”中有1名為勞務派遣人員,不在 (略) 洋財險參保職工名冊內;中國人壽提供的“專業人員”中有5名為勞務派遣人員,不在中國人壽參保職工名冊內。
4.經本機關調查核實,《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項目》和《 (略) 市大病保險商業 (略) 項目》為保費支出互相獨立的并分別組織實施的不同保險業務商業 (略) 項目。
5.根據《 (略) 鄉居民大病保險 (略) 辦法》(保監發〔 * 〕 * 號)第 * 條,該辦法的 (略) 鄉居民大病保險。
6.關于投訴人大地財險認為《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項目》沒有必要要求投標人具有大病保險經營資質,經查,本項目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資格要求第4條為“ (略) 具有中國銀保監會公布的大病保險經營資質”。該事項屬于對采購文件的質疑,大地財險在其投標函中表明, (略) (略) 內容及其相關補充文件(若有),并完全 (略) 內容及相關的補充文件(若有),不存在 (略) ,同意放棄提出異議和質疑的權利。同時,投訴人大地財險并未在法定期限內就本 (略) 提出質疑,屬于未經質疑事項。
7.本機關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略) 有投標供應商信用記錄,發現 (略) 洋財險因逃避繳納稅款的違法事實,于 * 日被原 (略) (略) 處以罰款 * 6. (略) 政處罰。根據《 (略) 省人民政府法制辦關 (略) 政處罰適用聽證程序較大數額罰款標準的函》(浙府法發〔 * 〕 * 號),被地 (略) 以1萬元人民幣以上罰款為較大數額罰款。
8. (略) 提供的本項目采購合同及相關證明材料,本 (略) 期限為 * 日至 * 日。本項目已經于 * 日簽訂采購合同,并于 * 日發生業務流水。
* 、 處理結果
本機關認為:
1. (略) 通過勞務派遣形式,派遣到用工單位 (略) 洋財險和中國人壽的勞務派遣人員,因其勞動合同由勞務派 (略) 簽訂,其 (略) 繳納。根據招標文件評審標準中關于專業人員的要求, (略) 洋財險的1名勞務派遣人員和中國人壽的5名勞務 (略) 參保職工名冊內,因此在本項目“專業人員”評審項目中應不得分。本機關對該投訴事項予以支持。
2.投訴人大地財險關于 (略) 洋財險和 (略) 洋人壽同時參加《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項目》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 * 條第4款規定的投訴事項,本機關認為,無證據表明有同 * 組織要求 (略) 洋財險和 (略) 洋人壽協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因此無法認定 (略) 洋財險和 (略) 洋人壽同時參加《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項目》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 * 條第4款關于惡意串通的規定,本機關對該投訴事項不予支持。
3.投訴人大地財險關于《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項目》應當適用《 (略) 鄉居民大病保險 (略) 辦法》(保監發〔 * 〕 * 號)的投訴事項,本機關認為,《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項目》和《 (略) 市大病保險商業 (略) 項目》為不同險種的商業 (略) 項目,根據《 (略) 鄉居民大病保險 (略) 辦法》(保監發〔 * 〕 * 號)第 * 條規定,該辦法 (略) 鄉居民大病保險。因此本機關對該投訴事項不予支持。
4.關于投訴人大地財險對采購文件中關于要求投標人具備大病保險經營資質的資格條款的投訴事項,本機關認為, (略) (略) 內容并放棄提出異議和質疑的權利的意思,且該投訴事項屬于未經質疑事項,因此本機關對該投訴事項不予支持。
5.本機關認為, (略) 洋財險因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略) 政處罰時間離本項目開標時間未滿3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 * 十 * 條第 * 款、第 * 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略) 文件關于投標人資格要求的規定, (略) 洋財險應不具備本項目投標資格。
綜上,投訴人大地財險對《 (略) 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商業 (略) 項目》(采購編號: ZSZFCG * -ZB- * )的投訴事項1成立,投訴事項2不成立。
根據本機關調查結果, (略) 洋財險應不具備本項目投標資格,并依據招標文件評分標準扣除中國人壽“專業人員”評審項目相應得分后,本項目候選中標人順序發生改變。鑒于本項目政府采購合同已經簽訂 (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 * 十 * 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 (略) 令第 * 號)第 * 十 * 條第 * 款第 * 項的規定,政府采購 (略) ,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 * 日內向 (略) 市人 (略) 政復議,也可以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 (略) 市定 (略) (略) 政訴訟。
* 、 處理日期: ***
* 、 執法機關信息
1、執法機關: (略)
2、聯系人:孫太武
3、聯系電話: ***
附件信息:
(略) (略) 理決定書(舟財采監投[ * ]3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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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