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安徽甽 (略) 年產(略)套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及(略)套鋰電池箱體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的嚴肅性、公正性及公眾知情權,現將該項目環評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即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日。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 (略) 經 (略) 生 (略) 。
聯系電話:0552-(略)(傳真)
地址: (略) 大 (略) 之門西樓315室(蚌埠經 (略) 管委會)
項目名稱 | 年產(略)套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及(略)套鋰電池箱體項目 |
建設地點 | 蚌埠經 (略) 臨港產業園中環線以西,C- (略) 以南, (略) 以東 |
建設單位 | 安徽甽 (略)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安徽省柏瑞 (略) |
項目概況 | 項目位于蚌埠經 (略) 臨港產業園中環線以西、C- (略) 以南、 (略) 以東,總投資(略)萬元,建筑面積(略)平方米,新建充電樁組裝生產線和鋰電池箱體生產線。項目建成后可達到年產(略)套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及(略)套鋰電池箱體的生產能力。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項目施工期 1.廢氣 項目施工期廢氣主要為施工過程中的風力揚塵、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車輛運輸所 (略) 揚塵、作業揚塵和機械及運輸車輛尾氣等。通過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限制在大風天氣下作業、嚴格遵循“六個100%”施工和“兩個全覆蓋”等措施防止揚塵污染,減少施工粉塵對環境的影響程度。通過在施工場地進出口設置減速帶、降低工程車輛車速等措施減少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尾氣對周邊環境產生的影響。項目施工期顆粒物執行安徽省《施工場地顆粒物排放標準》(DB34/4811-2024)中限值要求。 2.廢水 項目施工期廢水包括施工機械、車輛清洗廢水、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機械和車輛清洗廢 (略) 理后用于混凝土養護,不外排。生活污水經 (略) (略) (略) 。 3.固廢 項目施工期固廢包括土石方開挖產生的棄土棄石、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棄土在場內周轉,用 (略) 域內回填、 (略) 等建設。建筑垃圾分 (略) 理,具有回收利用價值的鋼筋、板材、廢包裝物經收集后委托資 (略) 置,其他建筑垃圾委托一般工業固 (略) 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4.噪聲 項目施工期噪聲源主要為各種運輸車輛與施工設備,通過設置圍擋、采用低噪聲設備、制定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項目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略)-2011)中的標準限值。 二、項目運營期 1.廢氣 項目運營期的下料粉塵負壓收集,經設備自帶布袋除塵器((略))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拋丸粉塵收集后,經設備配套布袋除塵器(TA004)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刮原子灰、精磨粉塵密閉負壓收集,經布袋除塵器(TA005)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噴粉粉塵收集后,經旋風除塵+濾筒除塵器(TA006、TA007)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固化有機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收集后,經一套二級 (略) 理裝置(TA008)處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焊接煙塵經移動 (略) (略) 理后無組織排放。 項目運營期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略))表2中限值要求,非(略)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第6部分:其他行業》(DB34/4812.6-2024)表4中限值要求;天然氣燃燒廢氣排放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略))和“關于印發《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6號)”中限值要求。廠界顆粒物、非(略)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略))表2中限值要求。 2.廢水 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生活用水,無生產用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項目生活污水經 (略) 理后,取 (略) 第 (略) 理廠接管標準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略))三級標準, (略) (略) 。 3.固廢 項目運營期的廢包裝袋、邊角料、廢鋼珠、廢包裝袋、廢粉末渣、廢布袋和濾筒等一般固廢收集 (略) 理,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部分回用于生產、部 (略) 理,噴槍清理產生的廢塑粉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產。原子灰廢桶、廢活性炭等危廢收集后暫存于危廢間,定期委托資 (略) 置。員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環衛部 (略) 理。項目一般固體廢物執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相關要求;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略))的相關規定。 4.噪聲 項目運營期噪聲源主要為各類生產設備,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 (略) 、基礎減振、距離衰減、廠房隔聲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略))中的3類標準。 |
公眾參與情況 | 我局受理該項目環評文件后, (略) (略) 網站進行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反饋信息。 |
聽證權利告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該項目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逾期不提交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或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到本機關進行陳述、申辯。逾期不到的,視為放棄陳述、申辯權。 |
相關部門意見 | 蚌埠經 (略) (略) 項目備案表(項目代碼2408-(略)-04-01-(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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