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建湖縣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 (略) 捷之誠 (略) 領取競爭性磋商文件文本材料,并于 2025年04月07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SZC-JHST-J(略)
2、項目名稱:建湖縣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項目
3、預算金額:人民幣(略)元
4、最高限價:人民幣(略)元,投標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采購人將不予接受,視為無效標書。
5、服務范圍:對2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進行監測,常規監測中33個項目每月1次,水質全分析中109個監測項目每年1次,并出具相應監測報告。招標人保留對招標范圍內工程量適當調整的權利。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上一年度的財務狀況報告(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4.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一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及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依法享受緩繳、免繳稅收、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信用記錄。(響應文件中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本公告在“建湖縣人民政府 建湖 (略) (http://**)”發布。
2.公告發布后,凡具備以上資格條件及要求,并自愿參加本次投標的投標人,請于2025年 03 月26 日至2025年 04 月 01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六日休息(北京時間,下同)】,須將本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注明聯系方式)以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電子掃描件通過微信的方式(微信號:(略))發送至代理機構聯系人微信,來完成本項目磋商文件的領取,投標人領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參加投標。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 04月07日15點00分
地 點:建湖 (略) 18號(建湖 (略) 三樓會議室312室)。
五、開啟
截止時間:2025年04月07日15點00分
地 點:建湖 (略) 18號(建湖 (略) 三樓會議室3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有關本次招標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請及時關注“建湖縣人民政府 建湖 (略) (http://**)”發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各潛在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攜帶其二代身份證原件準時出席開標會議,否則視為認可開標結果。
3、正本份數:1份,副本份數:4份。
4、各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應當 (略) 查詢,以便獲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補充內容。凡涉及到該項目的補充說明和修改,均以“建湖縣人民政府 建湖 (略) (http://**)”網上的更正或補充通知為準。
5、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造成項目招標失敗的,不得參加該項目重新招標的投標。
6、本項目落實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支持企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購(2020)52號)文件精神,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八、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略) 建湖 (略)
地址: (略) 18號
聯系方式:楊主任,(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略) 捷之誠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 (略) 廣場22幢601室-3
聯系方式:單女士,(略)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單女士
電 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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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