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已對以下建設項目(非輻射類)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城口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城 (略) 提起行政訴訟。
通訊地址:城口縣復興街道 (略) 行政綜合樓8樓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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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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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建設單位 | 項目名稱 | 審批文號 | 發文時間 | 審批決定 |
1 | 重慶城口 (略) (略) | 城口縣農副食品中小企 (略) 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污水工程 | 渝(城口)環準〔2025〕2號 | 2025年3月10日 | 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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