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分公司2025年滬 (略) 武漢至宜昌段及三 (略) 高家店至花溪段勞務合作及設備租賃項目第CTRC-1合同包(第二次)詢比采購公告
1.詢比采購條件
湖北 (略) (略) 已承接湖北楚天 (略) 滬 (略) 武漢至宜昌段、三 (略) 高家店至花溪段養護工程施工項目。根據項目進展,湖北 (略) (略) (以下簡稱“采購人”或“高開公司”)現委托湖北 (略) (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 (略) 2025年滬 (略) 武漢至宜昌段及三 (略) 高家店至花溪段養護施工項目組織詢比采購。
2.工程概況與詢比采購范圍
2.1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宜昌分公司2025年滬 (略) 武漢至宜昌段及三 (略) 高家店至花溪段勞務合作及設備租賃項目
工程地點: (略) 、 (略) 等地
施工范圍: G50滬 (略) 漢宜段:K1065+100-K1175+350及三 (略) S58:k0+000-K7+ (略) 段(含改擴 (略) 段非缺陷責任期責任,如有)的路基、路面、橋涵、隧道、交安設施、日常保潔、綠化(不含站所綠化)等日常養護和養護工程(含預防養護、修復養護、專項養護和應急養護)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工作,具體養護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方有權根據應急養護施工需要、缺 (略) 置、缺陷完善施工需要、 (略) 段調整等因素,調整#方作業范圍,#方應無條件響應。
2.2 詢比采購范圍
本次詢比采 (略) 基、路面、橋涵、隧道、交安設施、日常保潔、綠化(不含站所綠化)等日常養護和養護工程(含預防養護、修復養護、專項養護和應急養護)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等全部工作。工程所需的智慧化安全管控裝置、瀝青混合料、超韌磨耗層粘結劑、 (略) 面、 (略) 、立柱、柔性立柱、融雪劑等主材由#方統一限量供應(#供材料明細詳見第四章《#方供應主要材料一覽表》)。共劃分為2個合同包,本次采購為第CTRC-1合同包(第二次),具體工作內容詳見附件1。
其他內容:
(1)日常保潔實施內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路面(包括橋面、 (略) 面)清掃作業頻率 CTRC-1合同包每天 3 次, (略) 面干凈,無污染物,無影響行車安全的障礙物;路面保潔夜間巡查及拋灑物清理天數每月需達28天以上;②中央分隔帶、土路肩應無雜草、雜物,公路邊坡不應有明顯影響環境的雜草、白色垃圾等雜物;③對塵土、落葉、雜物 (略) 基路面污染,應進行日常清掃,保 (略) 良好的運行環境;④路面拋灑物、交 (略) 理 (略) 面障礙物和事故垃圾及時清 (略) 外;⑤養護檢查等級為Ⅰ級,夜間巡查頻率為1次/月;養護檢查等級為Ⅱ級,夜間巡查頻率為1次/2月;養護檢查等級為Ⅲ級,夜間巡查頻率為1次/3月。
(2)本次采購成交供應商與漢宜高速改擴建施工單位存在交叉施工界面,按照“誰改動誰負責”的基本原則, (略) 段日常養護工作仍由成交供應商負責, (略) 側或中分帶防撞護欄拆除或因施工導致防撞護欄失去防護功能后, (略) 段的施工維護與日常養護工作(除機電系統運維養護外)全部轉由漢宜改擴建施工單位負責(包括日常巡查、路面維修、路損修復、安全應急、隱患排查、綠化補植修剪、保通保暢工作,以及按設計要求設置臨時防撞護欄、對既有上跨天橋通行超限施工車輛的管控、占 (略) 域內外施工期間所有由既有項目養護單位負責的養護和保通保暢職責)。若漢宜改擴建施工單位未實施, (略) 段養護施工由本次采購確定的成交供應商負責,具體施工內容以采購人下達的施工任務通知單為準。
(3)如漢宜改擴建施工單位根據批準的施工方案在既有高速中央分隔帶內開展階段性施工,且施工結束按要求將中分帶護欄恢復后,相關段落養護工作轉回本次采購確的定成交供應商。
2.3 工期要求
本項目工期采取1+2+2年,計劃總工期60個月。首年計劃工期12個月(2025年1月-12月),具體根據現場情況以#方通知為準。采購人根據成交人履約情況決定是否續簽次年合同,最多續簽4次。如業主合同調整,采購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為湖 (略) 認證供應商(此處申請人指聯合體牽頭人,申請人無需附相關證明材料),應具備的資格條件見附件2。
3.2 本次詢比采購包僅接受聯合體申請,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由勞務合作單位和設備租賃單位組成,勞務合作單位須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的勞務合作單位和設備租賃單位法人不得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參股關系,聯合體成員方不得與其它單位組成另一聯合體同時進行申請。否則,相關申請將被否決。
3.3同一申請人最多可以同時對其中2個合同包提出申請,分別編制申請文件,但僅允許成交1個合同包。申請人同時在多個合同包取得第一成交候選人資格的,由采購人按照申請人在申請文件中選擇的優先成交順序授予成交資格,其他合同包則由第二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人,依次類推。對于同時參與多個合同包的申請人,如未在申請文件中承諾合同包之間優先選擇的成交順序,其申請文件將被否決;申請人不同合同包的申請文件承諾的優先順序不一致,其全部申請文件將被否決。
3.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個合同包的申請。否則,相關申請將被否決。
3.5 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況(信譽最低要求):
3.5.1 處于被責令停業、接管或清算、破產狀態;
3.5.2 處于被行業主管部門(如交通運輸部或湖北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出禁 (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內;
3.5.3 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2)在“中國執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申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如有)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中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按聯合懲戒要求禁止參與招投標的;
(5)上一年度信用評級被湖 (略) 或采購人評為D (略) 罰期內的供應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 (略) 或采購人“黑名單” (略) 罰期內的供應商。
3.6 申請人如成交,采購人將依據《湖北 (略) (略) 協作單位準入及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對成交人進行考核。
3.6.1 對于施工過程中進度、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參加攻堅、搶險救災等任務,履約信譽良好的成交人,將被采購人列為優秀協作單位(AA,核心協作單位),在采購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續合作任務的承接過程中可獲得加分權力增加成交概率。
3.6.2 對于施工過程中進度、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履行較差的成交人,將被采購人列為較差供應商(D級),一年內不能承接采購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續合作任務。
3.6.3 有如下違約行為的申請人,不得參與本次詢比采購,同時對于有如下違約行為的成交人,將納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在采購人及其子(分)公司范圍內承接任何業務。
(1)被確定為成交人后,無正常理由,拒不簽訂合同的;
(2)轉包或違法分包中標(選)項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隊#原因進度長期滯后無進展,或不服從現場管理,毆打管理人員,圍攻、威脅項目部的;
(4)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質量責任事故,較大及以上環境事件的;
(5)發生惡意欠款(如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經濟糾紛或造成惡劣影響 的;
(6)惡意終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轉款潛逃的;
(7)以纏訪、鬧訪、圍堵及惡意訴訟等手段表達訴求,影響采購人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損害采購人或其子(分)公司正當利益的;
(8) (略) 絡、報刊等媒體傳播虛假信息,對采購人或其子(分)公司名譽或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
(9)存在行賄、贈送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等行為,被定性 (略) 理的;
(10)在采購程序中,因隱瞞真實情況被確定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當手段妨礙、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12)與其他供應商之間相互串通,事先商定報價或合謀使之被確定為成交人的;或與采購人串通的;
(13)利用農民工工資套取工程款的;
(14)與農民工簽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實,導致農民工權益受損的;
(15)以提供虛假或偽造資料騙取入庫,后經查實;
(16)采用惡意舉報等方式干擾采購人或其子(分)公司采購行為的。
3.6.4 對于有上述3.6.3項所列違約行為的成交人,采購人有權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場,同時不免除成交人對已完部分工程量應承擔的合同責任,履約擔保采購人有權不予退還。
3.6.5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中的任何一方與采購人簽訂的合同解除的,聯合體另一方與采購人簽訂的合同自行終止,由此造成的損失與采購人無關,采購人有權要求聯合體各方一并退場。
4.詢比采購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的申請人(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湖 (略) (略) (以下簡稱“平臺”)(網址:http://**)進行注冊登記。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6日23時59分止(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平臺”,在所參與合同包下載采購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采購文件,未按規定從“平臺”下載采購文件的,采購人(“平臺”)拒收其申請文件。
4.3采購 (略) 服務費1000元/標段,售后不退。
5.申請文件的遞交開啟及相關事宜
5.1 申請文件遞交截止及開啟時間為:2024年12月27日9時30分。
5.2 申請文件的遞交方式:申請人應當在遞交截止時間前,登錄“平臺”,選擇參與合同包將加密的電子申請文件,通過CA數字證書上傳。申請人完成申請文件上傳后,“平臺”即時向申請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申請文件,采購人(“平臺”)將拒收。
5.3 申請文件的制作、網上遞交、開標環節需要使用CA數字證書。CA數字證書辦理流程詳見門戶(“平臺”—幫助中心—CA辦理)。
5.4 采購人不組織現場考察,且不召開預備會,申請人有任何疑問可以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采購人。如申請人需要踏勘現場,踏勘期間,采購人將予以配合,但費用由申請人自理。在踏勘現場過程中,申請人如果發生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不論何種原因所造成,采購人均不負責。
6. 評審辦法
本次詢比采購評審辦法采用綜合評分法。
7. 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湖北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龍陽大道9號
聯 系 人:楊女士
聯系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8號湖北交投大樓西塔光明中心34樓
聯 系 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1:
合同包劃分表
合同包 | 項目地點 | 主要工程內容 | 備注 |
CTRC-1 | (略) | G50滬 (略) 漢宜段(K1065+100-K1113+000)等路段(含改擴 (略) 段非缺陷責任期責任,如有)的路基、路面、橋涵、隧道、交安設施、日常保潔、綠化(不含站所綠化)等日常養護和養護工程(含預防養護、修復養護、專項養護和應急養護)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工作。 | 1.工程所需的智慧化安全管控裝置、瀝青混合料、超韌磨耗層粘結劑、 (略) 面、 (略) 、立柱、柔性立柱、融雪劑等主材由#方統一限量供應(#供材料明細詳見第四章《#方供應主要材料一覽表》)。 2.申請人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及附加團體意外傷害醫療險由采購人統一購買,費用從#方第一期計量支付款中按簽約合同額(含稅,勞務合作及設備租賃合同價的合計)的5‰扣除,結算時按結算總金額(含稅,勞務合作及設備租賃合同價的合計)的5‰據實調整。 |
附件2: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資質要求 |
CTRC-1 | 聯合體由勞務合作單位和設備租賃單位組成,勞務合作單位需為聯合體牽頭人。 聯合體牽頭人須同時具備: ①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 具備有效的施工勞務資質; ③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聯合體成員方須具備: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營業范圍包含設備租賃或服務)。 |
注:1.申請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及資格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
2.對于法人發生重組或變更的申請人,應提供法人重組或變更時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變更時的營業執照、相關證書的變更記錄掃描件。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財務要求 |
CTRC-1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營業收入不少于#元,近三年平均凈資產不少于#元。 方式二: 由銀行出具(須有銀行蓋章)申請日前3個月內( 2024年9月、 2024年10月、 2024年11月)的單位賬戶流水證明,3個月月末賬戶余額平均值不少于#元。 注:上述兩種方式聯合體牽頭人滿足其中一種即可,無銀行蓋章的流水證明按無 (略) 理,聯合體成員無財務要求。 |
注:1.采用方式一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公司成立時間 (略) 成立以來的會計報表。若最近年度會計報表未出,則近三年時間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應附銀行出具(須有銀行蓋章)申請日前3個月內的單位賬戶流水證明。
3.聯合體牽頭人須滿足上述財務要求。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合同包 | 業績要求 |
CTRC-1 | 近3年承擔 (略) 養護工程施工業績且單項合同金額(或結算金額)不低于#元。 |
注:1.申請人應提供近3年(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來承擔的類似項目施工業績的合同協議書,合同協議書應含有:項目名稱,#、#方單位名稱,工作內容,#、#方簽字蓋章等內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項目工作內容,可由#方出具有效證明。如無合同協議書或合同協議書及#方證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項目工作內容,采購人在對申請人進行業績審查時將不考慮該項目。
2.聯合體牽頭人須滿足上述業績要求。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譽要求 |
CTRC-1 | 不得存在下列情況(信譽最低要求): 1.處于被責令停業、接管或清算、破產狀態; 2.處于被交通運輸部或湖北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出禁 (略)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內; 3.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2)在“中國執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申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如有)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中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按聯合懲戒要求禁止參與招投標的; (5)上一年度信用評級被湖 (略) 或采購人評為D (略) 罰期內的供應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 (略) 或采購人“黑名單” (略) 罰期內的供應商。 |
注:1.申請人須對以上(1)、(2)、(4)信用狀況 (略) 站截圖。
2.聯合體雙方均應滿足上述信譽要求。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人員 | 要求最低數量 | 要求 |
CTRC-1 | ||
項目負責人 | 1 | 中級職稱,從 (略) 施工或養護工作5年及以上 |
技術負責人 | 1 | 從 (略) 施工或養護工作3年及以上 |
安全管理員 | 1 | 從事類似工程安全工作3年及以上,安全生產“三類人員 ”C 類證書 |
安全協管員 | 2 | 從事類似工程安全工作3年及以上 |
內業管理人員 | 1 | 從 (略) 施工或養護工作3年及以上,熟悉工程技術資料編制、歸檔等 |
班組長 | 2 | 具 (略) 施工作業帶班經歷,熟 (略) 養護現場作業施工組織,具有較強溝通協調能力、安全管理能力和責任心 |
勞務工人 | 20 | 設備操作手應熟悉養護類施工設備基本工作原理,較熟練掌 (略) 養護設備的操作和常規維修保養,勞務工人 (略) 等工程施工經驗,較熟 (略) 施工作業內容 |
注:1.項目負責人應提供身份證、職稱證的掃描件,同時應附社保機構出具的項目負責人2024年6月至今任意3個月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或其他能夠證明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工作經驗采取承諾制,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2.擬投入其他主要人員(除項目負責人以外的人員)采取承諾制,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業主單位對人員作出相關要求,采購人有權要求成交人增加人員,成交人應無條件接受。
3.聯合體牽頭人須滿足上述人員要求。
附錄6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設備最低要求)
序號 | 設備名稱 | 生產能力 | 單位 | 最低數量要求 | 備注 |
CTRC-1 | |||||
1 | *空壓機(帶 2 個風鎬) | 3m3 | 臺 | 1 | 常駐設備 |
2 | 裝載機 | 3m3 | 臺 | 1 | 常駐設備 |
3 | 液壓破碎機 | / | 臺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4 | 壓漿設備 | / | 臺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5 | 路面切割機 | / | 臺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6 | *手 (略) 機 | ≤2t | 臺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7 | 開槽、清灌縫機 | / | 臺 | 1 | 常駐設備 |
8 | 路面銑刨機 | 寬度 0.5-2m | 臺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9 | 瀝青灑布車 | ≥2000L | 臺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10 | 瀝青攤鋪機 | 寬度>4m | 臺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11 | 壓路機 | 13t | 臺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12 | *割灌除草修剪機 | 30cm2/s, ≥1.8kw | 臺 | 3 | 常駐設備 |
13 | 護欄清洗車 | / | 臺 | 1 | 常駐設備 |
14 | *吹掃車 | 吹掃寬度 2-3m | 臺 | 1 | 常駐設備 |
15 | 灑水車 | / | 臺 | 1 | 常駐設備 |
16 | *綠化樹木剪枝機 | / | 臺 | 1 | 常駐設備 |
17 | (略) (稀漿封層車) | /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
18 | 超薄磨耗層瀝青攤鋪機 | 撒布攤鋪一體機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
19 | 移動標致車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
20 | *多功能養護機械 | ≥26KW 可換裝挖掘、裝載、破碎等養 護作業常用的裝置 | 1 | 常駐設備 | |
21 | 隨車吊 | ≥6T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
22 | 移動式現場照明設施 | 照明范圍≥200m 夜間搶險及施 工,按需配置 | /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23 | 發電照明設備 | / | /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24 | 移動發電機 | 臺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
25 | *多功能自動除雪撒布 車(帶滾刷、鏟子撒鹽機 具) | 12T(出廠日期為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以上 | 輛 | 2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26 | *除冰車 | / | 輛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27 | *重型除雪鏟 | 鏟面長度大于 3 米 | 臺 | 2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28 | 登高車 | / | 輛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29 | 平地機 | / | 輛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30 | 防撞車 | / | 輛 | 1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31 | 公路巡邏車(皮卡) | 5 座 | 輛 | 1 | 常駐設備 |
32 | 輕型貨車 | 6t 以內 | 輛 | 1 | 常駐設備 |
33 | 運輸車 | / | 輛 | 5 | 根據采購人要求進場 |
注:1.表中帶*號的為重要自有設備,成交后須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或購置合同掃描件或其它可以證明其為自有及協議自有的證明材料,公司名義或者股東名義下的設備均可視為滿足要求,但是需要提供股東證明資料。申請人成交后未按采購人要求提供以上資料的,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
2.表中未帶*號的設備可為自有或租賃,若為自有,成交后須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或購置合同掃描件或其它可以證明其為自有及協議自有的證明材料,公司名義或者股東名義下的設備均可視為滿足要求,但是需要提供股東證明資料;若為租賃,成交后須提供設備租賃合同或協議的掃描件。申請人成交后未按采購人要求提供以上資料的,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
3.擬投入的主要設備采取承諾制,申請人須如實填報且滿足最低數量要求,無需附相關證明材料。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業主單位對設備作出相關要求,采購人有權要求成交人增加設備種類及數量,成交人應無條件接受。
4.聯合體成員(設備租賃單位)須滿足上述設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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