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單位于 2024 年2月10日提交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審查,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現予以受理。本事項法定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辦理時限12個工作日(不含企業整改等時間)。
您可以通過撥打電話0533-*,查詢本辦件辦理情況。如有不便,本單位提供行政許可文件免費郵寄服務。
(略) 生態環境局
202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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