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5-29 (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因此,2024年3月, (略) 贛榆區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委托 (略) 開展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報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項目概要
項目名稱:連云港贛榆區徐福片區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地塊地址:江 (略) 贛榆區, (略) ,南 (略) , (略) , (略)
地塊面積:*平方米
用地規劃:RB商住混合用地
委托單位; (略) 贛榆區土地整理儲備中心
編制單位: (略)
檢測單位: (略)
調查時間:2024年3月~5月
通過歷史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形式對本次調查地塊進行了第一階段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得知,本次調查地塊內,2012年之前,地塊內為養殖塘;2012年-2013年,
地塊內東側大部分為養殖塘,西側小部分養殖塘填平為空地;2014年-2015年,地塊內東側為干塘,西側為空地;2016年,地塊內南側為干塘,北側為養殖塘,西側為空地;2017年,地
塊內為養殖塘,西北側部分為空地,西南側部分為交警大隊事故停車場;2018年-2019年,地塊內北部為養殖塘,南部為干塘,西北側部分為空地,西南側部分為交警大隊事故停車場;
2020年,地塊內為養殖塘,西北側部分為空地,西南側部分為交警大隊事故停車場;2021年,地塊內為干塘,西北側部分為空地,西南側部分為交警大隊事故停車場;2022年-2023年,
地塊內為干塘,東北側部分開始填平,西側部分為空地;2024年,地塊北側為空地,南側有外來堆土,來源西側地塊國誠廣場小區的建設。2024年3月13日,我司工作小組對該地塊進行
了現場踏勘,目前地塊內北側為空地,南側有外來堆土,高約2m~9m不等,根據人員訪談得知,來源西側地塊國誠廣場小區的建設,于2023年底、2024年初期間施工開始堆放于調查地塊。
無固體廢物、建筑垃圾等填入。本次調查地塊為養殖塘填平,根據人員訪談得知,回填土來自周邊小區的建設,無工業企業,無污染痕跡,污染風險較小。
二、污染識別
基于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資料搜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獲取的資料,綜合分析認為:
本次調查地塊內歷史及現狀不存在工業企業,①調查地塊歷史上為養殖塘,潛在污染物:銅、氨氮、耗氧量。②調查地塊西南角歷史上曾是交警大隊事故停車場,土壤和地下水潛在污染物:
石油烴(C10-C40)。③地塊2024年3月13日現場踏勘有外來堆土,來源西側地塊國誠廣場小區的建設。西側相鄰地塊歷史上是 (略) 蝦蟹育苗、養殖塘,交警大隊事故停
車場,潛在污染物:汞、砷、銅、苯并[a]芘、石油烴(C10-C40)、氨氮、耗氧量。
地塊外相鄰地塊歷史及現狀不存在工業企業,調查地塊500米范圍內歷史上存在工業企業,力潔污水處理廠潛在污染物:pH值、汞、鎘、六價鉻、砷、鉛、石油烴(C10-C40)、氨氮、
耗氧量。連云港贛榆 (略) 潛在污染物:pH值、氨氮、耗氧量。 (略) 潛在污染物:汞、砷、銅、苯并[a]芘、石油烴(C10-C40)、氨氮、耗氧量。
綜上,本次調查地塊通過污染識別,潛在污染物為:pH值、銅、汞、鎘、六價鉻、砷、鉛、苯并[a]芘、石油烴(C10-C40)、氨氮、耗氧量。
三、調查采樣方案
本次徐福片區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地塊現狀采用系統布點法,結合專業判斷布點法,共布設6個土壤監測點,3個堆土監測點,13個堆土現場快檢監測點,3個地下水監測點,
1個土壤和地下水對照點。本次調查通過污染識別,確定土壤和地下水監測項目為:①GB *中基本45項:重金屬(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揮發性有機物(27項):
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順-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
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間二*苯+對二*苯、鄰二*苯)、半揮發性有機物
(11項):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②特征污染物:pH值、銅、汞、鎘、六價鉻、砷、
鉛、苯并[a]芘、石油烴(C10-C40)、氨氮、耗氧量。堆土快檢項目:PID、XRF(砷、鎘、鉻、銅、鉛、汞、鎳)。
四、調查結果:
(1)土壤結果分析
本次調查地塊內采集的所有34個土壤樣品pH值介于8.40~9.49之間,其中,2.9%的樣品屬于無酸化或堿化(5.5≤pH<8.5),55.9%的樣品屬于輕度堿化(8.5≤pH<9.0),
41.2%的樣品屬于中度堿化(9.0≤pH<9.5)。
本次調查地塊土壤樣品中汞、砷、鎘、銅、鉛、鎳、石油烴(C10-C40)有檢出,其中,鉛檢出率97.1%,石油烴(C10-C40)檢出率88.2%,其余檢出率100%,鉻(六價)、揮發性
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檢測結果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氨氮均有檢出,檢出率均100%,檢出濃度均低于《江西省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 36/1282-2020)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本次調查堆土現場快檢共采集樣品92個,PID范圍在0.1-0.4ppm之間,鉻均未檢出,鎳范圍在35-56ppm之間,銅范圍在37-57ppm之間,砷范圍在10-16ppm之間,鎘、汞均未檢出,
鉛范圍在16-25ppm之間,無異常點位。
本次調查地塊內檢測結果與對照點對比,除氨氮之外,均無顯著差異,地塊內氨氮較高是因為地塊歷史為養殖塘,飼料、蝦蟹等排泄物導致氨氮升高。地塊S2(5.0-6.0)土壤監測點pH值9.49,
屬于中度堿化土壤,這是因為該地塊歷史上養殖塘,養殖塘深約3米,冬天塘底會撒石灰進行消毒,石灰為強堿性,導致底層土壤樣品pH值偏高。
(2)地下水結果分析
本次調查地塊地下水樣品pH值分布在7.3~7.7之間,砷、鎘、鉛、氨氮有檢出,其中,鎘檢出率為33.3%,其余檢出率為100%,鉻(六價)、銅、汞、鎳、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
均未檢出,檢測結果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2017)Ⅳ類水標準限值。
石油烴(C10-C40)均有檢出,檢出率均為100%,檢測結果均滿足《 (略)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
中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風險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W1、W2、W3、W0的耗氧量均有檢出,檢出率均為100%,檢測結果均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2017)Ⅳ類水標準限值。
本次調查地塊內地下水檢測結果與對照點對比,除砷之外,均無顯著差異,地塊內W3砷檢測結果8.9μg/L,對照點砷檢測結果0.4μg/L,Ⅳ類水標準限值為50μg/L,雖然明顯高于對照點,
但仍遠低于標準限值。
五、結論
綜上所述,初步調查發現連云港贛榆區徐福片區地塊土壤各項檢測指標均符合相應環境質量標準要求,滿足RB商住混合用地的現狀要求;地下水除耗氧量之外,其他各項檢測指標均符合相應環
境質量標準要求,在第一類用地情景下,地下水耗氧量指標不屬于有毒有害物質,調查地塊敏感受體主要為兒童和成人,地下水中耗氧量缺少暴露途徑,在以上設定的暴露情景下,人體健康風險可
接受,因此,不必開展進一步的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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