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略)??????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海口五 (略) (略) (城中村)保障性住房項目(代建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8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1、原公告的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5年04月08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更正為:2025年04月15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2、原公告的開啟時間:2025年04月08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更正為:2025年04月15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3、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中的“詳細評審標準”中“業績”中的“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建筑工程建設、代建或代管項目的業績得6分,本項滿分6分。證明材料:提供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規模、屬性、委托方、受托方(即供應商)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現更正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建筑工程建設、代建或代管項目的業績得2分,本項滿分2分。證明材料:提供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規模、屬性、委托方、受托方(即供應商)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
4、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中的“詳細評審標準”中“代建管理方案”中的“(1)項目前期管理(報建、設計及招投標管理等)”“根據供應商提供的項目前期管理進行賦分,內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項目前期報建流程;②項目前期設計;③項目前期招投標管理等;每一項內容6分,滿分18分,每一項賦分標準如下:“(1)方案內容詳細完整,條理清晰,完全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6分;。(2)方案內容完整,條理較清晰,基本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3分;(3)方案內容有缺陷,條理不清晰,不能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內容缺陷是指:分析不明確、描述不詳細、前后互相矛盾、缺乏針對性、應對措施不合理等任意一種情形。)”現更正為:“根據供應商提供的項目前期管理進行賦分,內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項目前期整體規劃②項目前期報建流程;③項目前期設計;④項目前期招投標管理,每一項內容5分,滿分20分,每一項賦分標準如下:(1)方案內容詳細完整,條理清晰,完全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5分;(2)方案內容完整,條理較清晰,基本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3分;(3)方案內容有缺陷,條理不清晰,不能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內容缺陷是指:分析不明確、描述不詳細、前后互相矛盾、缺乏針對性、應對措施不合理等任意一種情形。)”。
5.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中“代建管理方案”中的(2)“質量、安全管理”“根據供應商提供的質量、安全管理進行賦分,內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項目質量保障措施;②項目安全管理等;每一項內容5分,滿分10分,每一項賦分標準如下:(1)方案內容詳細完整,條理清晰,完全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5分;(2)方案內容完整,條理較清晰,基本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2分;(3)方案內容有缺陷,條理不清晰,不能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內容缺陷是指:分析不明確、描述不詳細、前后互相矛盾、缺乏針對性、應對措施不合理等任意一種情形。)”;現更正為:“根據供應商提供的質量、安全管理進行賦分,內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項目質量保障措施;②項目安全管理等;每一項內容6分,滿分12分,每一項賦分標準如下:(1)方案內容詳細完整,條理清晰,完全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6分;(2)方案內容完整,條理較清晰,基本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4分;(3)方案內容有缺陷,條理不清晰,不能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得2分;(4)不提供不得分。(內容缺陷是指:分析不明確、描述不詳細、前后互相矛盾、缺乏針對性、應對措施不合理等任意一種情形。)”。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3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最新磋商文件已發至各供應商的郵箱,請注意查收。采購公告、磋商文件其他內容不變,給各潛在供應商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秀英大道29號海秀商城五樓
聯系方式:鄒工0898-(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南濱 (略) 駿雅閣16樓16A
聯系方式:0898-(略)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林工
電 話:0898-(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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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