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浙 (略) 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出租其他基本情況 | 名稱 | 平面固定車位指標 | ||
計量單位 | 個 | 所在地 | (略) 拱墅 (略) 561號西湖文化廣場地下停車場 | |
型號 | 平面固定車位指標 | 數量 | 1 |
標的狀態 | 空置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無產權證。 2、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無。 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 4、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略) (略) |
聯系人 | 應女士 | |
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0571-* | |
聯系地址 | (略) 拱墅 (略) 561號西湖文化廣場地下停車場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 元/月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車位指標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出租標的以現狀為準,本次出租標的為停車場平面固定停車位指標,指定具體帶有標識標牌的平面停車位置,停車場日常停車過程中采用選定車位只能由摘牌者車輛(即,專位專車)停放的原則。 2、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3、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4、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5、本項目出租方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 | ||||
租期 | 一年 | ||||
有無免租期 | 無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0.45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完成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返還方式:使用“余額支付模式”支付的,意向方所交競買保證金將全額無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使用“掃碼支付(數字人民幣)模式”支付的,意向方所交競買保證金將全 (略) 返還至付款人的數字人民幣錢包。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浙 (略) 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69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1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181個周期。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59個周期,已延長59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租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競租方,則不變更掛牌條件,進入延牌期,最多延長240個工作日①延牌期即時摘牌、即時成交。②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交納競買保證金。③承租方確認標準:以完成標的意向承租登記為準。 |
項目附件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地下停車場停車協議》平面.doc 《實地勘察證明》.docx 《授權委托書》.docx 《特別事項約定》.docx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x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趙女士 | 電話 | 400-696-3939 |
手機 | * |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略) 上城 (略) 332號望江國際4號樓18層 | 網址 |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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