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轉讓資產均為報廢物資,轉讓方不保證資產的完整性,請各意向受讓方親自勘驗標的,了解標的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內蒙古產權 (略) (以下簡稱“中心”)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資產清單僅作參考,標的狀況以勘驗時實際情況為準。本次轉讓的各類報廢資產,均以現場勘驗實物為準,其中各類線纜、導線等(包含附著物重量、是否有芯、芯的材質),各類設備(數量、材質、型號、是否有芯)等均以現狀為準,參考明細表所披露的廢舊資產的資產狀態、包含附著物重量、數量、材質僅供參考,最終以現場資產實際狀況進行交接。參考明細表所披露的重量為包含附著物重量。請意向受讓方勘驗時仔細驗證,做好對標的拍照、攝像等記錄。 2、中心根據轉、受雙方簽署的廢舊物資提貨回執明細確認單,確定資產實際交接數量、重量等,進行據實交接。如實際交接資產數量、重量等少于參考明細清單中披露的數量、重量等,中心退還受讓方多交的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 退款金額計算公式=不足部分資產的評估平均單價x(1+增值率)。 增值率計算公式=(成交價-掛牌底價)/掛牌底價x100%。 退還交易服務費計算公式=退還的交易價款x公告披露的交易服務費收費比例。 3、請各意向受讓方親自勘驗標的,了解標的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并簽署《現場勘驗確認表》,勘驗聯系人:史經理#。 4、意向受讓方勘驗現場時應嚴格按照轉讓方各項安全保密規定執行,聽從轉讓方相關人員的安排,如出現惡意串通、違反轉讓方安全規定等行為將不允許參與報名。 5、最終受讓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或未按照公告約定及時完成資產交接、清運完畢的,經過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 (略) 置標的。 6、 請各意向受讓方理性報價, (略) 場價格回落造成的風險,成交后不得以非轉讓方原因向轉讓方追究有關責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關責任,否則將被列入黑名單,禁止參與今后項目。 7、報名截至日之前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允許報名本項目:a. (略) 存在廢舊物資轉受讓關系的,且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b. (略) 存在廢舊物資轉受讓關系的,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資產交接工作,且產生糾紛并對轉讓方造成不良影響的。 8、本次轉讓資產為不含稅價,轉讓方不開具發票,成交后須由受讓方按照稅法相關規定交納稅款。 9、在通過 e (略) 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 e (略) 競 價交易規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及任何 e (略) 中公開披露的說明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內蒙古產權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意向受讓方須認真核對自身是否具備本公告約定的受讓方資格條件, 如有不 (略) ,請務必提前與公告中公布的聯系人進行聯系明確。 10、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讓方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最高標準,具體收費按照中心收費辦法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