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福建省涉水審批“高效辦成一件事”工作推進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水利廳
2025年2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涉水審批“高效辦成一件事”工作推進方案
按照《 (略) 辦公廳關于印發〈“高效辦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點事項清單〉的通知》(國辦函〔2025〕3號)和《福建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請做好2025年第一階段“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函》(閩職轉辦函〔2025〕1號)要求,為加快推動我省涉水審批“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情形
單個建設項目實行“1+N”審批,即一個項目需要辦理多個涉水審批事項的,可進行合并審批。多個建設項目實行“N+1”審批,即多個項目需要辦理同一個涉水審批事項的,可進行合并審批。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合涉水審批事項,推行“一窗受理、并聯審批”,簡化涉水項目審批流程,減少重復審查環節,運用智能化審批手段,提升審查審批效率,實現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辦結,有效縮短涉水審批時限,降低企業負擔,推動項目快速落地,努力打造更優質的涉水行政審批營商環境。
三、建設模式
由省水利廳牽頭指導省 (略) 完成省級涉水審批“一件事”線上申請端的改造, (略) (略) ,對 (略) 上辦事大廳、 (略) ,實現涉水審批“一件事”線上申請、辦理進度查詢。申報端 (略) 上辦事大廳,“一件事”申請事項通過申報端 (略) 上辦事大廳, (略) 上辦事大廳拆解后,按照審批權限和屬地管理原則,單事項分發至相應審批系統進行辦理。 (略) 水行政主 (略) 數據管理部門、政務服務管理機構完成屬地“工改”或者行政審批 (略) 上辦事大廳對接改造,實現申報端統一受理,省市縣審批系統可接收業務數據、辦理業務。
四、工作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開展業務梳理。全面梳理“1+N”“N+1”涉水審批“一件事”涉及的單事項標準,明確每個單事項辦理所需的表單要素、申請材料、辦理條件、承諾時限、特殊環節、業務流程、業務情形、業務聯辦關系等,主要包括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水利基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行業審查、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審核、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審核、海堤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的工程審批、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審批、取水許可審批(首次申請)等事項。(完成時限:2025年3月15日前;責任單位:省水利廳政法 (略) 、廳各評審單位, (略) 水行政主管部門)
(二)重構業務流程。按照“能減則減”的原則,在標準重組過程中,最大程度進行標準“瘦身”,最大限度減免與業務無關或能共享獲取的表單要素、申請材料。一是優化審查審批方式。在可研行業審查階段,簡化審查內容,對可研編規要求的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勞動安全、節能等內容可實行承諾制容缺審查,項目業主在報送省發改委審批可研報告前履行承諾,補齊容缺內容。申請“N+1”審批的事項,實行統一收件、同步審查、同步批復。對符合條件的生產建設項目,實行水土保持承諾制管理。二是推行并聯辦理。在初設審批階段,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水資源論證報告可與初設報告合并,在流程設置上最大程度以“并聯審批”代替“串聯辦理”,同步開展特殊環節,推行聯合勘驗、聯合審查,實現統一收件、同步審查、同步批復。三是完善掛起糾錯機制。在補齊補正階段,對存在“紅線”制約因素的專題報告可暫緩批復,其他專題報告先行批復,避免因單事項問題影響“一件事”集成辦理。四是優化申請材料。對河道行洪能力、河勢穩定、防洪工程安全、岸坡穩定、水利規劃實施、第三人合法水事權益等影響很小或無影響的河湖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查,以洪水影響評價報告表替代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書。各個申請事項可合并一份申請函,需要同時提供與第三方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建設項目所依據的文件、法定身份證明的,只需提供一份所需材料。五是規范特殊環節。進一步規范審批事項涉及的特殊環節,明確特殊環節范圍、審批流程及時限要求,特殊環節結束時自動恢復對審批計時。無特殊環節的審批事項,不得在審批過程中啟動特殊環節。六是推行評審專家“一貫制”。統一設立專家庫,在重大水利項目可研、初設等技術審查過程中,在同一個項目不同階段,盡可能保持評審專家的一致性,以提高建設方案論證把關的連貫性和各階段的審查效率。七是推行智能化審查。充分運用福建水利智審系統,提前摸排涉及“三區三線”、岸線等制約因素,持續改造提升系統功能,逐步推行可研報告、初設報告、水土保持方案、移民安置規劃報告等智能化審查審核,提升審查效率。(完成時限:2025年3月15日前;責任單位:省水利廳政法 (略) 、廳信息中心、廳各評審單位, (略) 水行政主管部門)
(三)升級業務系統。參照“一件事”標準,協調所用業務系統技術支撐廠商按計劃及時提供業務系統數據接口標準,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業務標準開展系統對接改造, (略) 上辦事大廳、省統一身份認證體系、“數據最多采一次”智能中樞、省“無證明”系統、好差評系統等公共能力系統對接,實現辦件結果材料按標準及時匯聚。同時,及 (略) 對接,做好辦事指南和系統配置工作。(完成時限:2025年5月31日前;責任單位:省水利廳政法 (略) 、廳信息中心,省 (略) , (略) 水行政主管部門)
(四)發布服務指南。根據“高效辦成一件事”的事項入駐要求,收集相關政策文件,發布“1+N”“N+1”涉水審批“一件事”政策解讀、業務規則、套餐簡介及操作講解視頻,調研全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業務實際開展情況,梳理一套表述模式一致、業務流程清晰的全省“1+N”“N+1”涉水審批“一件事”辦事指南及常見問題集,為辦理涉水審批企業提供“一次告知”、“統一入口”、“相同標準”。(完成時限:2025年5月31日前;責任單位:省水利廳政法 (略) 、廳信息中心, (略) 水行政主管部門)
(五)組織測試培訓。完善測試環境和測試賬號配置, (略) 水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測試環境開展不少于兩輪的系統功能內部測試,對“1+N”“N+1”涉水審批“一件事”從套餐業務申請、事項流轉分發到事項審批結果返回全過程的聯通流暢性、公共支撐能力接入情況(統一身份、統一收件、電子證照、電子簽章、數據回填)、辦件數據匯聚、好差評對接是否正常等展開全面的聯調測試。根據測試情況,及時進行優化調整,確保涉水審批“一件事”業務能線上全流程穩定、高效、安全運行。在內部測試結束后,組織開展全省行業條線業務培訓。(完成時限:2025年6月20日前;責任單位:省水利廳政法 (略) 、廳信息中心,省 (略) , (略) 水行政主管部門)
(六)開展上線運行。在系 (略) 置到位、事項符合上線標準的情況下,及時完成“高效辦成一件事” (略) 上辦事大廳、閩政通的上線,明確試運行期間 (略) 置機制,并從8月份開始,每個月對“1+N”“N+1”涉水審批“一件事”組織不少于一次調研指導,對調研發現的問題,及時協調進行業務調優和系統改進。 (略) 水行政主管部門協調當地政務服務管理機構推動“一件事”事項入駐窗口,組織窗口工作人員通過測試環境熟悉新上線事項業務流程,及時配置完善取號機設置,營造宣傳氛圍,引導企業群眾進行真實辦件體驗。(完成時限:2025年7月31日前;責任單位:省水利廳政法 (略) 、廳信息中心,省 (略) , (略) 水行政主管部門)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水利廳定期研究、統籌推進“1+N”“N+1”涉水審批“一件事”改革工作,并對接省 (略) ,具體開展“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業務梳理、系統建設和行業條線業務培訓、事項運行問題整改等工作。 (略) 水行政主管部門嚴格按時序節點開展系統對接改造、線上線下業務測試、窗口人員培訓和改革宣傳推廣等工作。全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充分 (略) 站、新聞媒體、 (略) 等渠道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并結合企業的訴求和需要,動態優化服務流程,持續提升服務質效。
(二)強化跟進管理。對“1+N”“N+1”涉水審批“一件事”所涉及的相關人員要建立溝通機制,對“高效辦成一件事”所涉及的聯辦事項實行臺賬化管理,列出明細清單,統一管理服務,實時跟蹤進度,確保所辦事項系統互通、數據共享、標準統一、快捷高效。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推進過程中要及時總結工作成效,注重問題收集,及時反饋至省水利廳。
(三)強化經費保障。由省 (略) 牽頭收集改造費用明細清單,“一件事”的系統改造費用統一納入2026年省 (略) 運維服務費用。涉及屬地“工改”或者行政審批 (略) 上辦事大廳對接改造 (略) 級財政保障。
附件:福建省“1+N”“N+1”涉水審批“一件事”改革聯絡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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