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東運河博物館-黃酒小鎮水上旅游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浙東運河博物館-黃酒小鎮水上旅游項目擬于近期建設,項目業主為 (略) (略) ,招標人為 (略) (略) ,現對該項目的全過程工程咨詢進行 公開招標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略) 越城區 。
2.2 建設規模:項目總投資約*萬元,建安費約*萬。
2.3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建設管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等建設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主要內容如下:1、建設管理:招標人的授權范圍內履行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義務,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①協助建設單位進行項目前期策劃、經濟分析、投資確定;②協助辦理有關手續(包含土地征用、規劃許可、質安監手續、施工許可、檔案歸檔、竣工備案等);③綜合協調管理服務(對項目建設實施計劃管理、項目相關利益方協調、工程資料實施規范管理等);④現場管理;⑤協助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并監督實施;⑥項目全過程施工管理直至項目竣工驗收、竣工備案、檔案歸檔、整體移交等。⑦組織招標采購工作、配合審計。⑧配合并協助對施工單位定期進行資金監管賬戶的審查。
2、招標代理:招標代理服務范圍為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務、材料、貨物的招標代理(含政府采購)等(招標代理業務根據實際業主需求作相應調整)。
3、全過程造價控制:1.進行施工圖清單預算審核;2.配合業主審核、財政審查;3.根據承包合同、進度計劃編制用款計劃書;4.參與造價控制有關的工程會議;5.負責對承包人報送的每月(期)完成進度款月報表進行審核,并提出當月(期)付款建議書;6.承發包方提出索賠時,依據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提供咨詢意見;7.協助發包人及時審核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發生的費用,相應調整造價控制目標,并向發包人提供造價控制動態分析報告;8.提供與造價控制相關的人工、材料、設備等造價信息和其他咨詢服務;9.負責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相關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設計、施工方案的優化建議,各方案工程造價的編制與比選;10.通過對工程項目前期階段、施工階段的現場跟蹤,就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及形象進度等涉及工程費用方面的問題配合發包人提供咨詢和控制;11.工程結算審核(初審);12.跟蹤審計需符合浙審投〔2014〕27號《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實施細則》和《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實施細則》的要求;13.其他以上內容不包括的全過程造價控制工作內容。
2.4 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項目結算審計完成且完成工程備案,工程保修期滿且完成招標范圍內所有工作內容之日止。
2.5招標估算價:183.*萬元(其中建設管理費約為107.*元,招標代理費約為25.*元,全過程造價咨詢費約為50.*萬元,具體以經審定的概算調整后為準。)
2.6質量要求:合格。
2.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同時具備以下①和②業績或具備③業績:
①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承接過單個項目建安費*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的建設管理業績;
②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承接過單個項目建安費*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的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需包含招標控制價(或標底)編制或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業績。
③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承接過單個項目建安費)*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內容須包括建設管理及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需包含招標控制價(或標底)編制或施工階段造價控制))業績。
以上業績證明需須提供咨詢中標通知書、合同原件的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建安費以合同上的金額為準。如上述材料中未能體現業績項目規模、類型的,則還須提供項目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或業主單位出具的證明原件或復印件(需加蓋提供單位公章)。
以上業績若為聯合體承接的,需在合同中體現投標人實際負責的服務內容,合同無法體現的,需提供建設單位開具的證明材料(需加蓋提供單位公章)。
1.2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建設管理負責人、招標代理負責人、造價咨詢負責人資格要求:
①擬派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或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2018 年7月20日發布“建人[2018]67 號”文件之前取得的造價工程師與一級等同)資格,且在“ (略) 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和“ (略) 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中無在監工程信息;
②擬派項目建設管理負責人要求: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或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2018 年7月20日發布“建人[2018]67 號”文件之前取得的造價工程師與一級等同)資格;
③擬派招標代理負責人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④擬派造價咨詢負責人要求: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2018 年7月20日發布“建人[2018]67 號”文件之前取得的造價工程師與一級等同)資格;
上述人員不得互相兼任,須為投標企業在職職工,須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的投標人注冊地所屬社保機構養老保險交納清單或證明(繳費單位和投標單位名稱必須一致,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或電子專用章, (略) 社保證明有效)。若項目負責人為事業編制的,以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證明(需加蓋人事代理中心證明專用章)。
2、其他要求:
2.1省外企業經浙江省住建廳備案通過且在有效期內的證明材料或“ (略) 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備案信息 (略) 頁截圖(省內企業不作要求)。(投標人屬于設計企業、監理企業的須滿足)
2.2企業在近二年內無不良行為記錄(指針對企業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2.3投標人及項目負責人近五年無行賄犯罪記錄。
3、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4年9月12 日至2024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網址): (略) (略) http://**
方式:投標 (略) (略) http://** ,在線申請獲取采購文件( (略) (略) 主頁“供應商入口”登錄后,點擊【網上報名】-【項目報名】,找到對應項目,點擊報名。完成后在【已報名項目】-【報名詳細】中獲取招標文件)。
售價(元):0
說明:如遇兩家(含)以上已簽到供應商的IP地址,網卡MAC地址或硬盤序列號等相同,系統自動觸發預警,并提示\"響應無效\"的當場拒收此類響應文件。
5.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1、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2、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9月20日14:30(北京時間)
投標地點(網址):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交易,投標人 (略) (略) 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將電子投標文件上傳 (略) (略) (http://**)。
開標時間:2024年9月20 日14:30(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網址): (略) (略) (http://** )
6.其他有關內容
1、投標保證金:*元。在本項目報名后,通過“ (略) (略) 網上投標系統” 在本項目中取得相應的虛擬子賬號,將保證金由投標人的賬戶一次性繳入該虛擬子賬號。
6.2如供應商選擇電子保函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 (略) (略) 在本項目中購買電子保函(具體詳見“ (略) (略) 電子保函操作指南”http://**)。
投標保證金的到賬截止時間:2024年9月19日15時整。
投標保證金退還期限: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結果公示無異議結束后5日內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退還。
2、評標入圍方法:全部入圍。
3、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設技術標)。
4、投標文件的遞交: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4年9月20日14:30時, (略) (略) (http://**)。
5、本項目 (略) (略) 進行的全流程電子招投標項目, (略) (略) 進行電子投標,無法接受線下投標文件,請投標人合理安排好時間準時投標。
7.公告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關內容與正式發出的招標文件不一致,以正式發出的招標文件為準。
8.系統使用費
系統使用費: (略) (略) 系統使用費收 (略) (略) (http://**)公示的收費標準執行。本項目成交系統使用費為中標價的2.5‰,投標人在系統使用費訂單生成后五日內未完成支付的,采購人有權取消其成交(中標)資格。
9.聯系方式
招標人: (略) (略)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 (略)
聯系人:蔡品洋 聯系人:馬工
電 話:0575-* 電 話:*/0575-*
招標人: (略) (略)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 (略)
日期: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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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