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土礦交告(耕)﹝測試﹞001號
測試-補充耕地流程001
補充耕地指標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內國土資發〔2014〕312號)、《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踏勘、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等有關工作的通知》(內自然資字〔2022〕95號)和《關于建議縮短內蒙古自治區補充耕地指標交易時間的函》(內自然資函〔2022〕216號)的規定,受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委托,內蒙 (略) 將對測試-補充耕地流程001補充耕地儲備庫項目的2個補充耕 (略) 上掛牌交易方式公開出讓。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掛牌交易補充耕地指標情況
本次掛牌交易的補充耕地指標共2個標的(詳見附件1)。
二、競買資格條件及時間安排
(一)競買資格要求: (略) 、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區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
(二)時間安排
1.公告期:自2022年3月30日9時00分起至2022年3月31日17時00分止。
2.競買資格申請:自2022年3月30日9時00分起至2022年3月31日17時00分止。
3.網上掛牌報價時間:
耕地數量(交易標的編號測試-補充耕地流程001)自2022年4月1日9時00分起至2022年4月1日17時00分止。
糧食產能(交易標的編號測試-補充耕地流程002)自2022年4月1日9時00分起至2022年4月1日17時30分止。
4.網上限時競價開始時間:項目掛牌期截止,有兩個以上競買人參與掛牌報價,進入限時競價環節。
三、網上競買申請登記
本次補充耕地指標 (略) 上申請登記的方式,競買人在報名期內插入CA數字證書使用IE瀏覽器登錄補充 (略) 上交易系統進行申請資料填寫并獲取競買資格。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四、網上掛牌報價
公告期結束后項目進入掛牌期,競買人插入CA數字證書登錄補充 (略) 上交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掛牌期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不低于起始價確定為預競得人,報價低于起始價不成交。項目掛牌期截止,有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參與掛牌報價,系統自動進入三分鐘詢問期,詢問期倒計時截止后進入限時競價。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五、網上限時競價
競買人需在系統設定的倒計時時間內進行報價,直至倒計時結束無人出價限時競價結束,產生當前最高報價,不低于起始價的確定其為預競得人,低于起始價不成交。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六、CA數字證書的獲取、驅動安裝及綁定
(一)CA數字證書的獲取
1.競買人持內蒙古自 (略) 及各執行機構申請的CA數字證書且在互通名錄內,均可參與本次補充耕地指標交易活動(CA數字證書辦理目錄詳見附件3)。
注:(1)CA數字證書辦理方法及辦理時間請咨詢附件中對應CA數字認證機構。
(2)已在附件對應CA數字認證機構辦理CA數字證書的競買人,可直接綁定使用,無需重復辦理。
(二)CA數字證書驅動下載及系統綁定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七、上傳資料
競價結束后,最高報價人需:
(一)自2022年4月2日9時00分起至2022年4月7日17時00分止登錄交易系統,依次點擊“我的文檔”按鈕、“我的成交通知書”按鈕、相應交易標的欄的“上傳資料”按鈕,完成資料上傳。最高報價人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上傳資料,視為違約行為,將被納入黑名單,本次交易活動終止。
(二)上傳材料(原件):
1、 (略) 、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應上傳以下資料:
(1)競買申請書(加蓋公章);
(2)人民政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3)業務辦理人員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加蓋公章,制式文本詳見附件3)。
2、為自治區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的,應上傳以下資料:
(1)競買申請書(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3)自治區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的相關證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被委托人身份證(加蓋公章);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制式文本詳見附件3)。
八、競買資格確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獲得競買資格:
(一)競買人資格不符合規定的;
(二)競買人上傳申請文件不齊全的;
(三)不符合競買申請的其他情形。
九、成交確認
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后,競得人可登錄交易系統自行打印《補充耕地指標成交通知書》。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十、指標交易價款的繳納
指標競得人與指標出讓人須在三十日內簽訂《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合同》,按《合同》約定期限將交易價款支付給指標出讓人。
十一、其他事項
(一)競買人在競買資格申請期間,需全面閱讀有關掛牌文件資料,自行判斷并承擔風險。
(二)競買人如有疑問,可以在掛牌開始日以前向內蒙 (略) 提出書面說明。一經成交確認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出讓文件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掛牌出讓文件和有關書面承諾承擔責任。
(三)內蒙 (略) 不收取交易保證金及服務費用。
(四)通過交易所得的補充耕地指標,僅限用于競得人本地或本重點建設項目的耕地占補平衡,不 (略) 場交易。
(五)競買人為自治區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的,應在報名前自行向當地人 (略) 自然資源局咨詢指標調入的有關事項。
(六)競買人如對交易系統使用操作有疑問,可以在內蒙 (略) 自然資源出讓交易系統首頁點擊“服務指南”欄目,在子菜單中點擊“辦事指南”,查看內蒙古自治區補充 (略) 上交易系統用戶手冊。
十二、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測試人
聯系電話:0471-XXXXXXX
(略) 站:內蒙古自治區自 (略) 站、內蒙古自治區公共 (略) 、內蒙 (略) 自然資源出讓交易系統。
附件: 1.補充耕地指標掛牌出讓一覽表(耕地數量、糧食產能)
2. 授權委托書
3. 完成互通CA數字證書一覽表
內蒙 (略)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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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