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ZC25JX* | |||||||
項目名稱: | (略) (略) 金鼎樓、寶鼎樓地下停車場整體招租(164個月) | |||||||
標的名稱: | (略) (略) 金鼎樓、寶鼎樓地下停車場整體招租(164個月),掛牌價1,* |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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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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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3月03日 信息披露期滿日: 2025年03月07日 | |||||||
(略) 理方式: | 無 | |||||||
項目簡介: | 詳見信息披露附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掛牌招租的重大事項揭示及瑕疵詳見江西天平房地產 (略) 出具的贛天平房估字[2025]第SR*號《評估報告》。 2.標的以現狀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關材料及說明僅供意向承租方參考,以交付時現狀為準,屆時不論房產面積是否增減,均不影響拍賣成交結果。意向承租方應認真咨詢、看樣、核實,確認本次招租標的的現狀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視為承租方已經接受租賃房屋所有現狀,不得要求招租方賠償、補償、修補、減少租金等,承租方自行負責后期改造。 3.標的未辦理產權權屬證明,面積僅供參考,屆時租賃權交付時不論面積是否增減均不影響拍賣成交及成交總價。拍賣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此為由向轉讓方與拍賣方主張任何權力,且不能要求轉讓方與拍賣方任何補償及賠償。 4.租期為164個月,無免租期,租期自2025年4月1日開始計算;拍租成交后,承租方應在3日內向招租方另行支付前提已建設的設備、網絡等建設費用合計1.*元。 5.租金標準及收取方式:承租方按照最終競得價,按6個月為一個支付周期支付租金,并交納等同于首年3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證金,首次應交6個月租金、3個月履約保證金,租金每滿2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遞增5%。承租方應在每一個支付周期結束前15個工作日支付下一個支付周期的租金。 6.承租方不得在標的物內從事非法活動且不得經營擾民等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的行業。否則,招租方有權無條件收回標的物(具體見租賃合同中約定)。 7.經營需辦理的證件均由承租方自行辦理,費用自理;水電費、通訊費、保安、保潔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8.承租方不得對地下停車場進行擴建,不得違章搭建;承租方不得破壞地下停車場的主體結構,如因此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房屋損害由承租方負責,并且須賠償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合同期內,因外墻脫落、停車場通道玻璃掉落以及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9.承租方掛招牌、廣告牌可與招租方商議,并遵守相關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交納相關費用。 10合同期內,承租方負責做好門前“三包”,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環境衛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 (略) 理好承租地下停車場周邊的鄰里關系。 11.承租方在租期范圍內不得擅自轉租于他人;若在租約期內確有轉租需求,需書面上報招租方,經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轉租,否則招租方有權無條件收回標的物(具體見租賃合同中約定)。 | |||||||
| 1.意向承租方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2.意向承租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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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交易方式: 掛牌期滿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納了交易保證金且報名,則采取協議方式交易,直接確認其為承租方,該承租方按照本公告要求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標的如有兩名以上(含兩名)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納了交易保證金且報名,則采取無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 價款支付方式: 租金分期付款,每半年支付。承租方應于成交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賃合同履約保 (略) (略) 指定賬戶實行進場結算。 (略) (略) 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書面轉款申請及標的完成交接證明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以及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無息轉付給招租方。 | |||||||
聯系方式: | 詳情咨詢: (略) (略)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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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