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qū)東潤豪景小區(qū)2號樓1單元202房產轉讓 | 項目編號 | N0109FC*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07-05 10:00:0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07-18 23:59:59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不延期。 |
標的 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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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 | *.00 | ||||||||||||||||||||||||||||||||||||||||||||||||
評估基準日 | 2022-07-07 | |||||||||||||||||||||||||||||||||||||||||||||||||
評估機構 | 內蒙古濟豐房地產 (略) | |||||||||||||||||||||||||||||||||||||||||||||||||
轉讓底價(元) | *.00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內蒙古 (略) 聯(lián)系人:徐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按申請書的內容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組織實施。 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 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略) 場以及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會議紀要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內蒙古 (略) |
特別 | 1、本次轉讓標的坐落 (略) 賽罕區(qū)四緯街東潤豪景小區(qū)2號樓1單元202,房屋總層數6層,本次轉讓標的所在樓層為2層,標的不動產權證號為:蒙(2021) (略) 不動產權第*號。標的照片圖片僅供參考,本次轉讓房產所涉及的戶型及結構僅供參考,實際情況以現場標的為準。 2、標的狀態(tài):標的房產無租賃,目前狀態(tài)為閑置。 3、過戶辦理及稅費承擔:本次轉讓標的辦理權屬變更過戶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轉讓受讓雙方各自承擔,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由受讓方承擔。標的房產辦理權屬變更過戶時,轉讓方負責配合提供變更過戶相關資料,協(xié)助受讓方共同辦理過戶手續(xù)。 4、受讓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經過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并另行處置標的。 5、本次轉讓標的涉及的房屋面積以轉讓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為參考,最終以標的所在地房管部門、規(guī)劃部門、土地部門核定為準。交易價款不因房產面積變化而改變。請各意向受讓方親自勘驗標的,了解標的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受讓標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棄受讓房產。 6、如上內容均來自于轉讓方提供的資料內蒙古產權 (略) (以下簡稱“中心”)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7、在通過e交易平臺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guī)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及任何e交易平臺中公開披露的說明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內蒙古產權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8、特別提示:意向方報名請于公告期內到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網站自行注冊賬號報名,并通過注冊預留的銀行賬戶(預留銀行賬戶名稱須與會員注冊名稱一致,且銀行卡號須為該名稱對應卡號)匯入保證金。【不可用現金、信用卡、支付寶或微信等方式匯入】意向受讓方在將資金轉入錢包后,需將錢包中的資金支付到報名項目中。 |
交易 條件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標的交割 | 轉讓方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后15個工作日內與最終受讓方辦理標的房產的交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標的勘驗期間內親自勘驗標的。意向受讓方須在對標的狀況及交易風險進行充分調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讓申請同時交納保證金到中心指定銀行賬戶。 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資料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公告及競買文件中全部內容;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與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標的有瑕疵等為由而拒絕履行相關受讓義務,否則視為違約,轉讓方將按照約定處置保證金。 2、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即為最終受讓方,最終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并將《實物資產受讓(承租)申請書》原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等紙質報名資料(復印件的簽字或蓋章)遞交或快遞(寄出并提供快遞單號即可)至中心,在競價結束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訂交易合同,在《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收到中心發(fā)送的交款賬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按照《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中明確的金額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后 3個工作日內出具交易憑證,并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3、與轉讓相關的其它條件以轉讓方、受讓方最終簽訂的交易合同為準,但公告中公示的內容作為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交易合同內容不得與公告內容相違背。 4、轉讓方負責交清標的房產交付前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電、暖、氣、物業(yè)費等),標的房產交付后產生的全部稅費由最終受讓方承擔,在交房前所發(fā)生的標的毀損滅失等一切風險由轉讓方承擔,交房后的一切風險由最終受讓方承擔。 5、受讓方聲明:我方非失信被執(zhí)行人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如因此原因給交易相關各方造成損失,其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由我方承擔。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guī)則 | 競買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guī)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guī)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現場展示 | 公告期間電話預約,徐先生 *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3-07-05 10:00:00 至 2023-07-18 23:59:59 | |||
報名手續(xù) | 詳見附件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繳納:金額*.00元,截止時間2023-07-18 23:59:59,按系統(tǒng)提示繳納。 2、保證內容: 轉讓方及中心在此作出特別提示: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在扣除轉受雙方應向中心交納的交易費用后,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動態(tài)報價/加價 | 增價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3-07-05 10:00:00-2023-07-19 10:30:00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80 | ||
服務費 | 服務費按成交金額的2%收取。 | ||||
附件下載 |
聯(lián)系 方式 | 咨詢聯(lián)系人 | 毛經理 |
咨詢電話 | *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間 | |
咨詢地址 |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 | |
技術支持 | 趙經理 0471-*/*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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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