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共 (略) (略) 提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要求在溫州市濱江街道洪殿社區進行高田路中段(洪福路-江濱中路)市政道路建設工程建設。建設單位已委托設計單位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完成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現予以公示。
凡是與本建設項目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應在公告之日起10日內,持本人身份證件以及證明利害關系存在的證據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權證), (略) 民中心B316室申報,登記為利害關系人,依法行使陳述、申辯以及申請聽證等權利。逾期不申報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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