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 伊濱經開區(示范區)城市停車場和充電樁建設項目 已由有關部門批準施工,現決定對該工程項目的 園林綠化工程 進行公開招標。
一、招標項目概況伊濱經開區(示范區)城市停車場和充電樁建設項目, (略) 伊濱區孝文大 (略) 交又口東北角, (略) 景觀廣場、地下為停車、配套商業、人防相結合的三層地下建筑。負三層、負二層主要功能為停車庫;負一層主要功能為商業及停車庫,地上一層為樓梯出入口及汽車坡道。該工程建成后,將成為集“休閑、娛樂、購物、餐飲、停車“ (略) 綜合體建筑。總建筑面積:*.61㎡,占地面積約25.8畝;總高:15.9m,標準層高3.9m,地下三層,局部地上一層。本工程為公共建筑,設計使用年限50年,結構安全等級二級;耐火等級:地下一級,地上二級,抗震設防烈度7度,地基基礎等級*級,結構形式:基礎采用筏板+下柱墩,主體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防水等級:地上Ⅱ級,地下一級。
二、招標范圍分包人按照承包人招標文件要求及投標承諾,承擔該工程依據施工圖、設計變更、圖紙會審記錄、二次設計等涉及室外配套附屬工程中所有綠化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機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內容:1.完成工程分包項目施工前、后的收尾工作,缺陷修復、回訪維修、承擔工傷保險、商業保險等費用;2.完成此項目所有園林綠化施工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及機具所含內容:材料、設備、器具、用品等均由分包人承擔(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用工、材料和器具),工程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小件工器具、測量工具、施工用水管線及施工照明工具、施工用零星材料等,專業分包操作工人服裝、安全防護用品須按標準化規定購置;3.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工作所需的相關技術服務:原始施工資料記錄、施工資料編制(資料的編制按施工區域分區以統一模式編制,含安全資料、工程竣工存檔資料等)、經濟簽證辦理,完成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報審、專家論證、評審,施工現場的施工組織、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溝通、外部協調、內部協調(現場工作的上下工序銜接,形成各工種間的相互監管,不可超前施工,不可產生因涵蓋內容施工而影響其他部分施工的情況)、聯絡、參與分包工程驗收并對分包工程驗收質量負責、質量檢驗、缺陷修復以及分包過程中相關手續的辦理等方面的內容;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測量放線、試件取樣等所有檢測實驗工作、窩工、施工配合、運輸裝卸、臨水臨電(含材料)、現場配備技術和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現場的保潔、保衛、零雜工、處理現場擾民、治安管理等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費用;5.措施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費、人員機械進出場費、辦理清運證等手續和員工工資、趕工費及為完成分包工程的其他措施;6.文明施工現場及安全防護:場地清理、揚塵治理、孔洞口的遮擋和覆蓋、安全警示標識、施工場地區域雨水、積水、泥漿抽排清理、安全防護及環境保護等(包含現場臨時檢查的場地清理);
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達到國家行業驗收的合格標準。其中園林綠化養護質量符合《 (略) 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二級養護標準。
綠化養護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綠化養護期24個月。
綠化種植及養護要求:
1.在施工過程及綠化養護期內植物死亡,須按原設計品種和規格更換,更換費用由分包人承擔。
2.竣工驗收時苗木成活率約定: 100% 。
3.養護期滿移交時苗木成活率約定: 100%。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1.具有建設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業績要求:近三年承攬過類似工程的施工;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必須已被錄入第十一師 (略) 合格供應商名錄庫。
四、投標要求:
(1)報價人在報價有效期內撤回其報價單,未參加報價的,未能完成報價流程的視為報價無效;投標人IP地址與其他供應商相同的視為串標,記入黑名單,三個月內不 (略) 政交通集團相關項目。
(2)報價人在中標后,不履行義務返悔拒絕詢比價要求的,報價人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的,記入黑名單,三個月內不 (略) 政交通集團相關項目。
(3)中標后 10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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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