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自規局:
你單位《關于 (略) 當涂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初步設計批復的函》及有關附件收悉。該項目初步設計已由我委組織專家評審論證,根據專家意見,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編碼:2309-*-04-01-*。
二、原則同意《 (略) 當涂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初步設計》。
三、本項目涉及尼山、白纻山、白土山等3個獨立的隱患點治理,治理范圍總計*㎡。
四、項目概算總投資為*元,資金來源:爭取上級資金及縣級財政配套。
五、項目總建設工期為14個月。
六、下階段應進一步完善和優化設計方案,遵循限額設計原則優化施工圖設計,避免過度設計,控制建設投資。項目實施前,準確編制項目清單、工程量及最高限價,建設單位應對清單工程量及最高限價進行會審確認。如工程建設過程中確需發生工程變更,請履行變更手續,未經審查批準的工程變更不得實施。項目建設中要督促項目建設單位積極吸納當地群眾務工就業。
七、該批復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
當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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