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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自然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標準地掛牌出讓公告
蕪自然資規(開)掛告字[2022] 04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蕪湖市人民政府批準,蕪湖市自然 (略) 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以下1宗工業用地(工業“標準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以及控制指標要求
宗地編號 | 土地坐落 | 出讓面積(㎡) | 土地用途 | 產業分類 | 強度(萬元/公頃) | 出讓 年限 | 規劃要求 | 起始價(萬元) | 保證金(萬元) | 建設工期 |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行政辦公及生活配套設施用地比例 | |||||||||||
1 | 蕪開 * | 經開區沈巷片區玉帶路東側、皖江路南側 | * | 工業 | 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 ≥ * | 50年 | ≥1.2 | ≥40% | ≤6% | * .4 | * .5 | 24 |
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出讓宗地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均按實際出讓土地面積計算。
2、所建項目必須符合當前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產業定位要求,符合環境準入標準要求;2、建設單位 (略) 環評審批手續, (略) 環保“三同時”要求。
3、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水平不高于0.63噸標準煤/萬元。
4、年畝均稅收不低于20萬元。
5、地塊為工業“標準地”出讓,請競買人詳細閱讀出讓文件及附件材料。競得人需與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簽訂《“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并嚴格按照《“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 (略) 建設。
二、中華人 (略) 、企業、其它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競買。可以獨立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掛牌地塊的詳細情況、規劃設計條件及相關要求等,詳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 年3月4日至 * 年4月6日(工作日),到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銀湖北路39號(蕪湖市自然 (略) 經濟技 (略) )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 * 年3月4日至 * 年4月6日(工作日),向蕪湖市自然 (略) 經濟技 (略) 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 年4月6日16:00時。
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且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蕪湖市自然 (略) 經濟技 (略) 將在 * 年4月6日17:00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蕪湖市公 (略) 。地塊掛牌時間: * 年3月24日8:00時至 * 年4月8日16:00時。
七、其他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 (略) 競價, (略) 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成交價格中不包括契稅。 (略) 政事業性收費 (略) (略) 繳納。
(三)報價(不低于底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加價幅度均為10萬元的整數倍。
(四)項目開發周期:開發周期為開工準備期加建設工期。該地塊自《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建設(開工準備期),建設工期為24個月,開發周期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計算。為加快項目建設進度,請按照蕪湖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對照清單和要求作出書面承諾。
(五)土地出讓金支付時限: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
(六)土地出讓合同簽訂時間:《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后10個工作日內。
(七)土地交付時間及交付狀況:成交確認書簽訂后30日內,凈地交付,交地手續由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辦理。
(八)竟 (略) 置:土地掛牌成交后,競買保 (略) 合同定金(不計息), (略) 后,受讓人繳納的競 (略) 轉作土地出讓金。
(九) 競得人需按國家有關規定,履行環保審批手續
(十)聯 (略) 賬戶
聯系地址: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銀湖北路39號(蕪湖市自然 (略) 經濟技 (略) )
聯系電話: *** 聯系人:闞先生
開戶單位:蕪湖經濟技術 (略)
(略) : (略) 安徽自貿試驗區 (略)
賬號: *** (交納競買保證金帳戶)
蕪湖市自然 (略)
* 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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