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關于2025年4月3日作出的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
決定的公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5年4 (略) 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決定。現將做出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4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415-#(兼傳真) 郵編:#
聯系地址: (略) (略) 愛河大街121- (略) 公共行政服務中心 (略) 窗口。
表1-3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公告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1 | 丹環審〔2025〕14號 | 2024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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