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自然告字〔2025〕4號
武平縣 (略)
關于武 (略) 巖前工業園A10-2地塊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經武平縣人民政府批準(武政地〔2025〕13號),武平縣 (略) 決定公開掛牌出讓武 (略) 巖前工業園A10-2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 編號 | 地塊名稱 | 土地面積(㎡) | 規劃用途及主要指標 | 掛牌出讓起始價(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加價 幅度 (萬元/次) | ||
容積率 | 地上計容建筑面積(㎡) | 綠地率(%) | ||||||
G2025-1 | 武 (略) 巖前工業園A10-2地塊 | 8009 | ≥1.35且 ≤3.0 | ≥#且≤# | / | 86 | 15 | 2 |
G2025-1地塊土地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工業用地(農副食品加工業),出讓年限為工業50年,允許投資工業項目類型為年豐農產品加工生產項目,符合相關項目產業政策有關規定,符合國家相關項目環保要求,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元。按照《武 (略) 巖前工業園A10-2地塊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武自然資規設〔2024〕23號)規劃要求建設。
二、申請人范圍及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本次競買活動,但須滿足:無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或嚴重違約記錄;無法律、政策限制;無閑置土 (略) 置;且未被列入黑名單或不良信用記錄。只有滿足以上條件的競買人,方有資格報名參加。
三、掛牌方式及競價辦法
1.本次公開出讓采取掛牌方式,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 (略) 上交易系統)公開進行。競買申 (略) 上交易系統注冊登記,提出競買申請,經出讓人審查確認, (略) 上交易系統的競買號和初始交易密碼,在規定的期 (略) 上交易 (略) 上報價和競買等。
2.競買人初次報價可等于或大于掛牌起始價,之后每次報價必須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一個加價幅度以上的價格(不要求按加價幅度的整數倍報價)。掛牌出讓以“價高者得”為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掛牌出讓活動時間
1.競買申請的報名起始時間:2025年3月3日8時0分0秒 至 2025年3月27日 16時0分0秒。
2.掛牌交易期限:2025年3月20日 8時0分0秒 至 2025年3月30日 16時0分0秒。
3.網上交易系統接收、確認數據信息的時間以系統服務器自動記錄的時間為準。
五、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
競買申請人必須于2025年3月27日15時之前繳納競買保證金(以銀行到賬為準), (略) (略) 武平分中心開具繳交票據以取得競買申請資格。
六、提交競買申請時間及方式
1.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7日16時前,憑繳交 (略) 上提交競買申請,逾期無法辦理。
2.申請人應當填寫并掃描《競買申請書》、《競買承諾書》、授權委托文件(應當列明具體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者護照、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提交競買申請。
申請人應當認 (略) 制作的《武平縣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交易須知》。一旦申請人參加競買并提交競買申請和承諾書,視為接受掛牌出讓公告、網上掛牌交易須知、出讓合同條款等公開出讓文件規定,愿意承擔相應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出讓不接受電話、傳真、郵寄及口頭競買申請。 (略) 上交易系統,在網上注冊申請的單位和個人, (略) 上掛牌交易。
2.本次掛牌出讓宗地按現狀出讓(有意競買人可至實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掛牌交易截止之日的現狀為準);出讓地塊的地質鉆探、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辦理不動產權證和其他相關手續費用均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3.成交地價款不含土 (略) 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有關稅費,在成交之日起一個月內(2025年4月29日前)繳清。競得人未按公告約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從約定期限期滿次日起每日按欠繳款額的1‰加收滯納金,超過60日, (略) 催繳后仍不能支付成交地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具體詳見《武平縣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交易須知》。以上截止時間遇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則相應提前。
4.自土地出讓金繳清之日起六個月內交付土地,由武平高新技術 (略) 管理委員會負責交地;競得人應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需辦理好相關建設手續后,方可對地塊進行開發建設,如未能按期完成,將按照延期時間每天收取1‰的滯納金。工業項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不得建造商品住宅進行出售、出租,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比例≤7%;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15%。
5.競得人在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前未取得項目核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的,按照約定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在扣除由競買保證金轉作受讓地塊土地出讓金的30%后,退還其余已繳納的土地出讓金(不計利息)。
6.出讓文件規定的地價款及競買保證金均為人民幣,競得人不得以其他外匯支付。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成交后可抵作出讓價款,作為簽訂和履行出讓合同的定金。競買未成交的,競買保證金在本次公開出讓活動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但不計利息。
7.競買保證金請匯入以下賬戶:
戶名: (略) (略) (略)
①中國郵政 (略) 武平縣支行:#012;
②武平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
③中國 (略) 武平支行:##;
④ (略) 武平支行:#2。
8.出讓地塊 (略) 位及有關事宜可向武平縣 (略) 權益利用股咨詢,也可登 (略) 場網(http://**)、武平縣 (略) (http://**.cn)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http://**_fjzpg/Main/Index)查詢。
9.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聯系地址:平川 (略) 21-4號
咨詢電話: 0597-#
聯 系 人:童先生、劉先生
特此公告。
武平縣 (略)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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