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段/包名稱: 國投洋浦港*噸級公共糧油碼頭工程工可階段勘察及二期工程(3#~5#泊位)碼頭升級改造工程補充勘察項目(二次)
標段/包編號: *-24XB0015/01
文件獲取開始時間: 2024-03-21 15:00
文件獲取截止時間: 2024-03-26 15:00
截標/開標時間: 2024-03-27 10:00
開標形式: 線上開標
服務期說明: 自合同簽訂生效后45_日歷天內完成
采購范圍: 采購范圍主要為國投洋浦港*噸級公共糧油碼頭工程工可階段勘察和二期工程(3#~5#泊位)碼頭升級改造工程疏浚部分補充勘察;內容主要包括:①按照采購人提供的鉆孔布置圖和坐標,探明地質情況,提出詳細的巖土工程資料和巖土參數,準確如實反映地塊內地基土層埋深、成份分析、基巖巖質狀況、范圍及基巖承載力,詳細查明勘察區內土層的埋深和分布規律以及影響地基穩定的不良地質條件,推薦合理的樁基持力層,并對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做出評價,提交地勘成果資料等,勘察成果必須滿足采購人工程項目本階段技術研究或設計要求;②碼頭水域地質勘察作業所需的水上水下安全施工許可、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論證、水上安全監督等手續辦理。
供應商基本要求: 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民事主體
供應商資質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級及以上資質
供應商業績要求: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至少1項類似工程業績(類似業績指水運工程勘察項目或勘察設計項目包含的勘察工作;證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
供應商其他要求: 1.人員配備要求: (1)項目負責人: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或巖土工程相關專業副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項目負責人具有至少1項曾擔任過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業績指水運工程勘察項目或勘察設計項目包含的勘察工作;證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成果資料扉頁或業主證明); (2) 勘察技術負責人:具有港口航道工程或巖土工程相關專業副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至少1項曾擔任過項目技術負責人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業績指水運工程勘察項目或勘察設計項目包含的勘察工作;證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主持過水運工程勘察工作;成果資料扉頁或業主證明,不得與項目負責人為同一人); 2. 信譽要求: (1)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2)投標人信譽良好,無因企業不良行為記錄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蛉∠稑速Y格;(3)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供應商擬投入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或巖土工程相關專業副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項目負責人具有至少1項曾擔任過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業績指水運工程勘察項目或勘察設計項目包含的勘察工作;證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成果資料扉頁或業主證明)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否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