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縣農產品加工中心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運營補遺和答疑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巫山縣農產品加工中心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運營招標作如下補遺和答疑:
一、補遺部分
1.本項目初步設計成 (略) 公共 (略) (巫山縣)發布,請各投標人自行下載。
2.本項目估算建筑安裝工程費調整為(略).(略)元;
設計費最高限價調整為:
?(1)固定費率最高限價為0.87%,暫定設計費投標報價最高限價為(略)元;
建筑安裝工程費最高限價調整為:
?(1)固定費率最高限價為100%,暫定建筑安裝工程費投標報價最高限價為(略).(略)元;
投標總報價最高限價調整為:(略).(略)元。
3.本項目建設規模調整為:總建筑面積(略).38㎡,其中檢測中心(略).89㎡、果汁加工廠(略).91㎡、食品加工中心(略).44㎡、中藥材加工中心(略).28㎡、冷凍冷藏庫(略).81㎡、 (略) 理站414.20㎡、配套設施455.85㎡,完善生產設備等其他配套設施。
4.建設地點更正為:巫山縣巫峽鎮白泉村7組。
5. (略) 地址以招標文件為準。
二、答疑部分
提問1:招標文件中信息價來源均按《渝東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信息價執行,但《渝東建設工程造價信息》信息價期刊截止2023年11月已停止更新發布,無法從《渝東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獲取信息價,是否有誤,請招標人查證。
答:招標文件中的《渝東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均修改為《重慶工程造價信息》。
提問2:投標人是否只需要對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的承諾內容,以及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4其他要求中的內容進行承諾即可,不需要額外單獨提交其他承諾?
答:是。
提問3: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7.5編制要求中含有經濟部分,本項目為EPC費率報價,不存在經濟部分,請問招標人,是否忽略此條款中對經濟部分的要求。
答:是。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沒有經濟部分要求。
提問4: (略) 電子招投標系統投標文件制作軟件導出的投標文件格式與PDF版招標文件的投標文件格式不一致,以哪個為準?
答:除《投標函》外,以PDF版招標文件為準。
提問5: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的投標函附錄要求填寫的工期、缺陷責任期、工程質量要求、分包等約定內容可否統一填寫“達到招標文件的要求”。
答: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相應內容填寫。
提問6:我公司擬提供投標的人員中存在離退休人員,我公司是否可以提供返聘合同代替招標文件中的養老保險要求。
答:可以。
提問7: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7.4設計專業負責人中對建筑專業負責人的要求為須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此處是否有誤?
答:招標文件第16頁中“建筑專業:1人,須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更正為“建筑專業:1人,須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
提問8:根據本項目招標范圍內容,以及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略)級資質的業務范圍相比較,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略)級資質應當滿足本次招標項目對設計資質的要求,請招標人確認。
答:可以。
提問9:請問:根據《 (略) 關于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只有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才能出具的獨立保函, (略) 不具備出具獨立保函的資格。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保函格式為獨立保函, (略) 按招文格式出具的投標保函實際不是獨立保函,改變了招標文件的實質要求。從而不滿足紙質投標保函要求。
(略) 出具的紙質投標保函質疑問題較多,請問開具重慶**融資擔保、重慶**融資擔保、重慶**融資擔保、重慶**融資擔保、重慶**融資擔保等等這種有存在“股權紙質、限制高消費、被執行人、經營異常、終本案件、股權凍結、等等”六種情況的一種或多種的紙質保函是否合格?
如果后期中標公示以后,中標單位開具的是融資擔保的投標保函會不會被投訴質疑從而廢標?
請問是不是只有開具電子投標保函或銀行投標保函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答: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條要求及投標文件格式資格審查部分(六)其他資料中《投標保函示范文本》執行。
提問10: (略)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發布的《 (略)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 (略) 外建設工程企業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址:http://**_166/gsgg/(略)/t(略)_(略).html)中“四、監督管理:(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 (略) 建設工程 (略) 外企業入渝信息動態監管規則》(渝建管〔2022〕129號)及有關規定開展動態監督檢查。市外企業承攬業 (略) 縣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加強企業入渝后的日常監督管理, (略) 企業 (略) 承攬業務活動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而《 (略) 建設工程 (略) 外企業入渝信息動態監管規則》(渝建管〔2022〕129號)( (略) 址:http://**_166/zfxxgkmls/zcwj/qtwj/(略)/t(略)_(略).html)中“第五章?動態監管檢 (略) 理:第十六條對于結果為不合格的企業給予1個月整改期。整改期內, (略) 企業,屏蔽受檢資質信息,不得申請受檢資質的升級、不得以受檢資質承攬新的工程業務,且不得重組、合并、分立受檢資質。對市外入渝企業,屏蔽入渝信息,企業可繼續實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攬的工程業務,但不得在渝承攬新的工程業務,不得注銷入渝信息, (略) 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與整改和在渝已承攬的工程業務無關的事項。”以及渝建管〔2024〕160號( (略) 址:http://**_166/gsgg/(略)/t(略)_(略).html)、渝建管〔2023〕131號( (略) 址:http://**_166/zfxxgkmls/zcwj/qtwj/(略)/t(略)_(略).html)、渝建管〔2023〕212號( (略) 址:http://**_166/gsgg/(略)/t(略)_(略).html)、渝建管〔2023〕9號( (略) 址:http://**_166/gsgg/(略)/t(略)_(略).html)等等,非常明確“未入渝報送或者屏蔽入渝報送或者注銷 (略) 外企 (略)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有效期內情形之一”。再者, (略) 公共資源交易 (略) 《 (略) (略) 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準招標文件(全流程電子招標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5、投標截止日投標資格情況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以及《 (略) (略) 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準招標文件(全流程電子招標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五、資格審查部分(七)承諾1、我公司投標截止日投標資格情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明確約定投標人絕對不能存在“(5) (略) 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之情形。請問本項目會按照相關文件嚴格執行嗎?會堅定對提供“虛假承諾”說“不”嗎?假如提供“虛假不實承諾”參與了投標又不是前三名,評標專家、業主、監督又沒及時發現,又 (略) 理呢?尊敬的業主請問你們又認為哪些情況屬于“ (略) 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之情形”呢?
答:投標截止日投標資格情況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第5目要求及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標人自行承諾。并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特別說明第(2A)條款執行。
注:如招標文件中描述與本通知不一致時,以本通知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閱本項目答疑和補遺相關內容,無論投標人查閱與否,即視為已知曉本答疑和補遺內容。
招標人: (略) 巫山 (略)
招標代理機構:重慶泰銳建設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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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