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 (略) (略) 年生產*噸有機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天。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2天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0438-*
傳 真:0438-*
通訊地址:前郭縣阿穆爾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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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 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 與情況 |
(略) (略) 年生產*噸有機肥建設項目 | (略) 前郭縣長龍鄉大興村 | (略) (略) 年 | (一)必須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及固體廢物分別進行有效治理,防止項目產生的污染影響周邊環境。 (二)生活污水依托 (略) 防滲旱廁,定期清淘。車輛清洗廢水及滲濾液排入發酵車間滲濾液收集池回用于調濕。 (三)該項目生產過程中,發酵間產生的廢氣采用集氣裝置收集再經生物除 (略) 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確保NH3、H2S排放速率及臭氣濃度均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排放標準值要求;有機肥生產車間粉碎、造粒、篩分等過程產生的廢氣經收集后再經布袋 (略) 理由15m高排氣筒排放,確保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二級排放標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排放,確 (略) 顆粒物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氫及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廠界標準值要求。 (四)產生的固廢物按“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處置原則,認真落實各類固廢物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嚴禁將生產廢物、廢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傾倒,防止產生二次污染。運營期生活垃圾、廢包裝袋集中收集由環衛部門定 (略) 理;回收粉塵回用于生產,不外排;廢布袋由廠家回收。 (五)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降噪措施后,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略) 標準要求。 (六)該項目應按照報告提出的要求,對發酵車間、滲濾液收集池等構筑物 (略) 防滲及環境保護防護措,以避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現象發生。 (七)項目營運前,應按照規定辦理“排污許可”相關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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