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關于對天津華電靜海中旺“綠色生態復合”光伏發電(一期工程 200MW)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擬作出審批決定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審批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決定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略)
傳 真:(略)
通訊地址: (略) 靜海經 (略) 金海道1號
建設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名稱 | 建設地點 | 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名稱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 | 建設單位開展的公眾參與情況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華電靜海中旺“綠色生態復合”光伏發電(一期工程200MW)項目 | 天津華 (略) | (略) (略) 中旺鎮域內8個村溝渠(大曲河村、大莊子村、(略)莊子村、東小屯村、李莊子村、西小屯村、小曲河村、中旺村) | 聯合泰澤 (略) | 天津華電靜海中旺“綠色生態復合”光伏發電(一期工程200MW)項目, (略) (略) 中旺鎮域內8個村溝渠(大曲河村、大莊子村、(略)莊子村、東小屯村、李莊子村、西小屯村、小曲河村、中旺村)。項目總投資(略).(略)元,租 (略) 中旺鎮域內8個村周邊的溝渠和坑塘,建設光伏發電工程,總裝機容量200MW。項目建設完成后,年發電量(略).(略)千瓦時。 | 1.認真落實施工期各項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間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20年修正)》《 (略) 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2018年修正)》《 (略)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略) 機動 (略) 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等要求,依法履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揚塵控制及應急舉措,優化施工車輛進出頻次,減少車輛尾氣排放;通過移動式焊煙凈化器防治焊煙污染,減輕對周邊環境的不利影響。 2.認真落實施工期污水防治措施。施工現場應設置環保廁所,生活污水應定期清掏;對車輛沖洗廢水應集中收集、 (略) 理,上清液回用于場地灑水抑塵。 3.認真落實施工期固廢防治措施。施工過程產生的廢棄物應集中暫存、及時清運;開挖土石方應全部回填;生活垃圾應委托城管委定期清運,杜絕二次污染。 4.運營期廢光伏組件應由廠家直接回收,不在場內暫存。 5.認真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聲環境影響控制措施,確保噪聲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顯著影響。 6.落實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盡量減少土地占用和對植被的破壞,及時做好施工場地平整和生態恢復等生態保護措施,做好項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7.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工作,及時制定環境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并嚴格落實各項應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絕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 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 |
公示期限內,公眾可以通過電話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對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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