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略) 經濟合作區新世紀小區20號樓地下二層倉庫房產轉讓 | 項目編號 | N0109FC*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2-12-02 00:00:0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2-12-15 23:59:59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不延期。 |
標的 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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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 | *.00 | ||||||||||||||||||||||||||||||||||||||||||||||||
評估基準日 | 2022-11-01 | |||||||||||||||||||||||||||||||||||||||||||||||||
評估機構 | 呼倫貝爾紅 (略) | |||||||||||||||||||||||||||||||||||||||||||||||||
轉讓底價(元) | *.00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略) (略) |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按本申請書的內容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組織實施。 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 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以及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辦公會紀要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略) (略) |
特別 | 1、本次轉讓的標的已辦理房地產權證,因房屋年代久遠無土地證,經滿洲里國土局查詢核實,土地性質為出讓性質。標的面積最終以標的所在地不動產部門(或房產土地部門)、規劃部門核定為準,交易價款不因房產、土地面積變化而改變。 2、標的展示時間:公告期內工作時間(需提前預約),勘驗標的聯系人:劉振勇*。 3、資產評估報告等文件在內蒙古產權 (略) 備查。 4、公告涉及圖片僅供參考。 5、受讓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經過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并另行處置標的。 6、在通過e交易平臺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及任何e交易平臺中公開披露的說明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內蒙古產權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7、各意向方擬參與本項目報名時,需將保證金充值進系統分配的錢包賬戶中。各意向方確定參與本項目報價,需在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前,在系統內通過錢包賬戶完成擬參與項目保證金支付。 |
交易 條件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標的交割 | 見“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標的狀況以勘驗時的實際情況為準。意向受讓方須在對標的狀況及交易風險進行充分調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到中心指定銀行賬戶。各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資料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無土地權屬證書等現狀以及公告全部內容,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與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同時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房產或土地披露面積與相關部門核定面積不符等為由拒絕履行相應受讓義務。否則視為違約,轉讓方將按照約定處置保證金。 2、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即為最終受讓方,最終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并將《實物資產受讓申請書》原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營業執照等紙質報名資料(復印件的簽字或蓋章)遞交至中心。轉受讓雙方須在競價結束起20個工作日內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最終受讓方應當在《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收到交易中心發送的交款賬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并按照《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中明確的金額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至中心指定賬戶。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受讓方交易服務費、《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3個工作日出具交易憑證并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4、轉讓方在收到全部價款之日起5日內與最終受讓方辦理標的交接手續。標的交接前所發生的標的毀損滅失等一切責任、風險由轉讓方承擔,交接后的一切責任、風險由最終受讓方承擔。 5、標的交付日之前產生的電、燃氣、采暖、物業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其中涉及轉讓方已提前交納的費用,受讓方須根據剩余未使用期限計算相應費用,退還至轉讓指定賬戶),交付后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6、本次房產轉讓,受讓方須自行了解、辦理房產(或不動產權)權屬變更等事宜,轉讓方負責提供權屬變更相關資料,配合受讓方辦理房產權屬變更手續(過戶時間視實際情況確定),辦理標的權屬變更過戶所涉及的相關稅費,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交易雙方分別承擔。 7、轉讓相關其它條件以轉讓方、受讓方最終簽訂的交易合同為準,但公告中公示的內容作為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交易合同內容不得與公告內容相違背。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我方非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如因此原因給交易相關各方造成損失,其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由我方承擔。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則 | 競買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現場展示 | 標的展示時間:公告期內工作時間(需提前預約),勘驗標的聯系人:劉振勇*。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2-12-02 00:00:00 至 2022-12-15 23:59:59 | |||
報名手續 | 受讓方提供的資料清單.doc受讓申請書(法人).doc受讓申請書(自然人).doc授權委托書.doc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繳納:金額50000.00元,截止時間2022-12-15 23:59:59,按系統提示繳納。 2、保證內容: 為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方,轉讓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報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在扣除轉受雙方應向中心交納的交易費用后,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已交納保證金的意向受讓方單方撤回受讓申請或均未報價的; (2)最終受讓方受讓后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 (3)未按照公告約定與轉讓方完成資產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讓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虛假或偽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約定時間將紙質報名資料遞交中心的; (6)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心交易規則中規定的其他情況。 處置方法: 1、最終受讓方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將剩余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全部繳納至中心指定賬戶后,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 2、無“保證內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讓方,其保證金將在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由中心無息原渠道退還。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動態報價/加價 | 增價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2-12-02 00:00:00-2022-12-16 09:20:00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80 | ||
服務費 | 按中心收費標準收取。 | ||||
附件下載 | 中心收費辦法 |
聯系 方式 | 咨詢聯系人 | 燕飛 |
咨詢電話 | *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 | |
咨詢地址 | (略) 賽罕區阿吉泰路3 號 | |
技術支持 | 晉經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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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