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理市順城東路部分門市出租-742、744號及附屬建筑物 |
標的名稱 | 會理市順城東路部分門市出租-742、744號及附屬建筑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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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DSCQ2025E1BE* | 出租底價 | 21 萬元 | |||
價格說明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3-19 | |||
是否聯合出租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3-25 | |||
是否允許聯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涉及 |
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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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包簡介 | 一、出租標 (略) (略) ,分別 (略) 165 號、171、173號、742、744號及附屬建筑物、191號和221號。除 (略) 以外, (略) 及附屬建筑物的合同于2025年3月31日到期。 (略) 中心地段,交通便利, 條件優越,消費群體集中,服務業需求量大,具備多年租賃 經營條件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果,已形成較佳的商業環境。 二、標的具體情況詳見《出租明細表》。三、該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交易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 為公告截止日當日16:00時,限時報價期為公告期,延時報 價期開始時間為公告截止日當日17:00時。意向承租方在公 告期內報名成功后即可參與報價,加價幅度為0.*元或 0.*元的整數倍,延時報價周期120秒。 | |||||||||||
資產包資產數量 | —— | |||||||||||
標的簡介 | 一、出租標 (略) (略) ,分別 (略) 165 號、171、173號、742、744號及附屬建筑物、191號和221號。除 (略) 以外, (略) 及附屬建筑物的合同于 2025年3月31日到期。 (略) 中心地段,交通便利, 條件優越,消費群體集中,服務業需求量大,具備多年租賃 經營條件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果,已形成較佳的商業環境。 二、標的具體情況詳見《出租明細表》。 三、該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交易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 為公告截止日當日16:00時,限時報價期為公告期,延時報 價期開始時間為公告截止日當日17:00時。意向承租方在公 告期內報名成功后即可參與報價,加價幅度為0.*元或 0.*元的整數倍,延時報價周期120秒。 | |||||||||||
標的特別提示事項 | —— | |||||||||||
標的資產數量 | —— | |||||||||||
出租方簡況 | ||||||||||||
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出租底價 | 21 萬元 | ||||||||||
價格說明 | —— | |||||||||||
履約 (略) 置方式 | 一、履約保證金為2個月租金(取整),承租方應在簽署《租賃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以銀行轉賬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間不計利 息。 二、履約保證金的退回 滿足如下全部條件后,租賃期限滿,承租方在滿足以下條件且無違約責任的情況下,由出租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給承租方: 1.《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租賃資產現狀完好無損搬離租賃資產物業; 2.承租方無《租賃合同》約定違約情形; 3.承租方已結清使用租賃資產過程中所產生的稅費、水、電、 氣、通訊及消防安全等全部費用,以及其他應由承租方承擔 的費用 ; 4.承租方與出租方確認雙方租賃事宜已完結并簽署權利義務終結確認書。 5.因不可抗力因素終止《租賃合同》的。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賃期限 | 1年(無免租期)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本次交易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應于成交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 賃合同》。 三、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 性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四、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及出 租方與承租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后5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 劃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 |||||||||||
承租方須承諾事項 |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交清房租費后,承租方方能取得合同規定期限的房屋有效使用權。承租方對所租賃房屋的裝修、施 工僅限于房屋內部且在必須事先將裝修、施工設計圖交至出租方并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承租方可自費自行找具有資 質的專業部門方可進行裝修、施工。承租方不得擅自拆改變 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消防安全設備設施,不得破壞周鄰 房屋,不得破壞大樓外觀結構及效果。 2.租賃期間,承租方在裝修時要充分考慮到建筑物和構筑物 的承重極限,不得對建筑物和構筑任意加大荷載,承租方在裝修時不得擅自對建筑物穿墻打洞,不得損壞房屋的梁、板、 柱,凡未經出租方同意造成建筑物損壞的,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責任并賠償造成建筑物損壞的所有 經濟損失,保證金不予退還。 3.租賃期間,承租方在裝修房屋門頭招牌應當到相關部門申 報,得到批準后方可施工,在施工時承租方要確保安裝的安全可靠,并做好日常的安全維護工作,凡因承租方裝修改造 及維護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都由承租方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4.無論是承租方主動終止租賃或者出租方經營發展需 求需收回房屋并終止租賃,承租方對該房屋裝修改造形成的 固定資產歸出租方所有。如因政府部門要求拆除或出租方規劃發展收回,承租方無條件配合,**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補償。 5.租賃終止,經出租方同意后形成的固定室內裝修改造如: 門頭、門窗、墻體、玻璃、吊頂、搭建的樓層、線路等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裝修改造補償等費用。如承租方確需拆除房屋的貨架、燈具、空調等可移動物 品,承租方可將移動的裝修物品搬離。承租方不得因租賃終止破壞房屋現狀,一旦破壞必須恢復營業房屋房屋原貌,恢復費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擔。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未經出租方同意的室內、外裝修屬違約裝修,無條件歸出租方所有, 出租方 (略) 理,不給予任何形式的補償或賠償。6.租賃終止,經出租方同意的室內、外裝修裝飾物屬出租方所有,如承租方確需拆除自費裝修部分,承租方必須恢復營業房屋房屋原貌,恢復費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擔。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未經出租方同意的室內、外裝修屬違約裝修,無條件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 (略) 理,不給予任何形式的補償或賠償。 7.如房屋(進行) (略) 招租原承租人未中標終止租賃, 承租方必須按房 (略) 現狀無條件交回出租方,承租方可撤除貨架、燈具、電器等裝修裝飾物部分,不得破壞已裝修的固定性物品,出租方不給予承租方任何形式的補償。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或新的承租人提出任何裝修補償。 8.租賃期間,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出租方房屋轉讓、轉租、分租、出借他人,如發生任一項,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已收取履約保證金及剩余租期的租金不予退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9.租賃期間,承租方作為該房屋的實際使用方,承租方在房屋經營中自負盈虧,與出租方無關。 10.租賃期間,承租方為該房屋的實際經營管理方,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提交經營性的相關手續,比如:營業執照復印件、 身份證復印件等。承租方在經營期間和第三方有勞務關系的,承租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規定履行好雇主責任,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的勞務糾紛、薪酬糾 紛、工傷事故、意外事故、治安和刑事責任等及其它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商事責任等)和經濟賠償責任概由承租方承擔。 11.租賃期間,承租方嚴禁私自發布該房屋的轉讓、轉租、 分租、出借等信息。如承租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兩個月書面告知出租方,經出租方同意后可以提前終止合 同,否則出租方不退還承租方已交未到期的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12.租賃期間,房屋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承租方應到保險部門進行財產保險。如因管理不善、使用不當發生營業房屋房內的物資財產被盜、受損、出現安全責任 事故、火災等造成自身和鄰近部門的財產受損、建筑物受損等責任事故的,承租方要負全部責任,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費;承租方在承租房屋期間發生刑事、治安事件,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負責,造成房屋設施設備的損壞,由承租方承擔全 部經濟損失費,出租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13.租賃期間,承租方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做好消防安全、按規定自行配備消防器材;安全使用電、氣、 油、火,不擅自敷 (略) ,不使用無證或存在安全隱患 的電器及燃具;不得在無人監控下進行電瓶車充電; (略) 改造要經出租方及有關部門批準,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14.租賃期間,承租方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認真做好 “門前五包”,服從出租方及相關執法部門管理,承租方自行與政府相關執法部門和治安聯防單位簽訂責任,并按期交納相關費用。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還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一、本次出租標的以現狀對外出租,具體以標的移交時的狀態為準。標的實際面積與公告面積不一致的,以公告面積為準,不影響成交和交易價格。 二、出租業態、租賃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1.出租業態:商業,承租方從事的經營活動須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非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2.出租標的租金按年度計算收取,租期內租金不變。首年租金承租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三、意向承租方應在報名前對出租標的實際面積、現狀、水 電、通信、證照辦理、標的移交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了解和實地勘查。意向承租方一旦報名則視為已知悉并認可出租 標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發的所有風險。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標的存在瑕疵為由拒不簽訂《租賃合同》、支付租金和 履約保證金,否則視為違約。 四、本次出租標的涉及的稅、費和交易服務費按相關規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擔。 五、租賃期間,承租方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按照《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簽訂治安聯防責任書和門前五包責任書,并按期交納相關費用。 六、租賃期間,如房屋屋面漏水,影響到承租方的正常使用, 承租方向出租方報告后由出租方確認,出租方確認后由出租方負責修繕,其費用由出租方承擔。除本款約定的房屋屋面 漏水外,其他房屋部位及相關設施設備的修繕義務由承租方負責,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七、租賃期間,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房屋的安全、水、電、卷簾門、門頭、窗、漏水、玻璃、消防設備等由承租方負責找具有資質的專業部門進行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八、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后按規定向承租方出具相關票據。 九、其他事項詳見《租賃合同(樣本)》、《出租明細表》。 十、標的查看聯系人:高老師,聯系電話:*。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8 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2025-03-25 17: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銀等。 | |||||||||||
(略) 置方式 | 一、確認承租方后 (略) 置 意向承租方經本所確認為承租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在簽署《租賃合同》后轉為應支付給出租方的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出租方或交易相 關方的商業機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確認受讓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競買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確認為承租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承租方經本所確認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租賃合同》; 8. 《租賃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未按約定支付首期租金;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11.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出租方書面告知,本所依據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出租方的指定賬戶。 四、保 (略) 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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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承租方 | 自動重新掛牌 項目自動終結后自動重新掛牌公告期5個工作日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 動態報價 | |||||||||||
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系人 | 葉老師 | 項目咨詢聯系電話 | 0834-* | ||||||||
項目報名聯系人 | 葉老師 | 項目報名聯系電話 | 0834-* | |||||||||
交易須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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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