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縣財政局行政處理決定書
一、項目編號:(略)號
二、項目名稱:淳 (略) 關于淳安縣養老服務中心二期工程食堂設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粵小微(東莞) (略)
地址: (略) 樟木頭鎮 (略) 46號190室
被投訴人 1 :淳 (略)
地址: (略) 淳安縣千島湖 (略) 491號
被投訴人 2 : (略)
地址: (略) 淳安縣千島湖 (略) 375號6樓623室
相關供應商: (略) (略)
地址: (略) 洋溪街道(老車站對面)
當事人:無
地址:/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粵小微(東莞) (略) 對淳 (略) 關于淳安縣養老服務中心二期工程食堂設備采購項目(編號:(略)號,以下簡稱“本項目”)采購文件質疑答復不滿,于2024年9月26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于2024年9月26日受理。經依法對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現本案已審查終結。
投訴人粵小微(東莞) (略) 訴稱:投訴事項1:依然認為采購文件中以是否提交樣品作為廢標項,同時又在評標標準中把樣品作為評審因素(具 (略) 上公告的采購文件中的評標標準),屬于把資格條件作為評審因素,違反了87號令中規定的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事實依據:被投訴人1在答復函中稱:“本條款是是實質性條件,并不是資格條件”,實質性條件就是資格條件。故,我司依然認為采購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6點樣品提供“要求提供,(未提供樣品或提供樣品不滿足采購需求實質性條件的供應商,投標無效)”中注明不提供樣品作 (略) 理,把是否提交樣品作為了廢標條款,就相當于是把樣品作為了資格條件,同時又在評標標準中把樣品作為評審因素(具 (略) 上公告的采購文件中的評標標準),屬于把資格條件作為加分項,也就是把資格條件作為了評審因素,違反了87號令中規定的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五十五條第二款 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與投標人所提供貨物服務的質量相關,包括投標報價、技術或者服務水平、履約能力、售后服務等。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評審因素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投訴事項2:依然認為本項目把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檢測報告作為加分項,屬于把資格條件作為加分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事實依據:被投訴人1在答復函中稱:“質疑所列事實依據為相關設備參數佐證材料”,關鍵是所列的相關設備參數佐證材料是要屬于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就相當于是資格條件。若是不把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資料作為加分項,當然合法,但是作為了加分項就不合法了。故,我司依然認為國家強制性標準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本來就應該要遵守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相當于是資格條件,而把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檢測報告作為加分項,屬于把資格條件作為加分項,詳情如下:1.本項目的技術服務分(67分)第1項的評標標準“標注“★”的技術參數為重要指標及要求,每負偏離一項扣2分;其他指標每負偏離一項扣1分,扣完為止。(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為準)”中明確“標注“★”的技術參數為加分項,如下:1)“和面機”的采購需求“★所投產品需提供具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GB 4806.9-2016為國家強制性標準;2)“攪拌機”的采購需求“★所投產品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GB 4806.9-2016為國家強制性標準;3)“醒發箱”的采購需求“★所投產品需提供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GB 4806.9-2016為國家強制性標準;4)“二層四盤烤箱”的采購需求“★所投產品需提供具有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GB 4806.9-2016為國家強制性標準;5)“通道式洗碗機”的采購需求“★5、所投洗碗機加熱管須提供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依據GB/T (略)-2021、(略)、GB4806.9-2016標準,對加熱管進行鹽霧試驗(不銹鋼材料經中性鹽霧試驗120小時,未出現銹蝕)、燃燒性能等級等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合格的檢測報告”,(略)、GB4806.9-2016為國家強制性標準;6)“雙溫雙控熱風循環消毒柜”的采購需求“★8、產品具備《食品接觸產品衛生認證證書》證書,符合GB4806.1-2016,GB4806.9-2016標準”,GB4806.1-2016,GB4806.9-2016為國家強制性標準;2.本項目的技術服務分(67分)第4項的評標標準“2.原材料符合GB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銹鋼制品)得1分”、“4.304板材符合 GBT9978.1-2008 要求,符合(略) 標準耐火燃燒性能(防火)A (A1) 級要求,每項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得0.5分,最高得1分”,GB4806.9-2016、(略) 為國家強制性標準。上述均是把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檢測報告作為加分項,屬于把資格條件作為加分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法律依據:1.《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實施前,企業可以選擇執行原強制性國家標準或者新強制性國家標準。新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后,原強制性國家標準同時廢止。2.《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五十五條 第二款 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與投標人所提供貨物服務的質量相關,包括投標報價、技術或者服務水平、履約能力、售后服務等。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評審因素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投訴事項3:依然認為本項目的技術服務分(67分)第12項的評標標準中有以特定的業績作為加分條件,存在限定、指定、排斥及歧視其他合法潛在供應商的不合理要求。事實依據:被投訴人1在答復函中稱:“本條款對具備類似項目的業績進行加分,并非強制要求具備該業績,并且遠超三家以上企業能夠滿足,不存在排除其他潛在投標人情況”,如果投標人其他的資料都有且合規但就是沒有中標通知書那他就得不到相應的業績分,那不是排除其他潛在投標人嗎?故,我司依然認為本項目的技術服務分(67分)第12項的評標標準“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同類項目業績。投標時須同時提供完整合同掃描件、中標通知書及用戶驗收報告的每一個案例得1分”中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企業不可能只與政府或是國企合作,還會與私營企業合作,與私營企業合作則均是以簽訂合同為準,不一定會有中標通知書。另外,業績是評判該投標商是否有承接過同類業務的一個證明,那么只要投標商提供了相應的合同證明其有這個能力不就可以了嗎?難道它給私營企業所做過的同類業績就能否認它沒有這個承接業務的能力,就不是同類業績?最后,是否有中標通知書與招標文件所要求的技術、商務條件和采購項目的特點與實際需要并不相關。綜上,明顯是以特定的業績作為加分條件,存在限定、指定、排斥及歧視其他合法潛在供應商的不合理要求。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條、第二十二條第三條 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第二十二條 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四)以特 (略) 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成交條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第二十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四)以特 (略) 域或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成交條件。與投訴事項相關的投訴請求:認定上述(3)個投訴事項成立,鑒于采購方已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故請求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投訴人提供了質疑函、質疑答復函、情況說明等證據。
被投訴 (略) 辯稱:針對投訴事項1的說明:1、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二十二條,未明確禁止采購人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且本項目為民生項目,服務群體為老人,采購需求中有特殊要求,對制作工藝、結構、功能等無法以書面形式準確描述,要求提供樣品看實物以便在質量、材質等方面進一步主觀判斷,以滿足采購需要。2、招標文件前附表事項6關于“樣品提供”規定,“未提供樣品或提供樣品不滿足采購需求實質性條件的供應商,投標無效”,該條款為《浙江省政府采購禁止行為清單指引(一)》中需在“采購文件中合理設定投標(響應)無效條款和集中羅列注意事項”情形。該條款也在招標文件第四部分投標無效情形4.2.13明示。本條款是是實質性條件,并不是資格條件。3、招標文件已就提供的樣品制作要求、評分標準予以具體細化。綜上,本項目要求提供樣品的相關規定不屬于限制性條件,此項內容不作修改。針對投訴事項2的說明:1、《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辟|疑所列事實依據為相關設備參數佐證材料,并不是資格條件。2、招標文件技術參數要求供應商提供部分產品符合相關檢測標準的檢測報告作為輔助評審技術佐證材料,并列入技術指標偏差情況客觀分評審因素,是對產品質量、參數等進一步有效評判,并不違反相關規定。針對投訴事項3的說明:本項目是政府投資的民生實事項目,食堂規模較大,將承擔600余人供餐,對設備質量、安裝經驗均有一定的要求。本條款對具備類似項目的業績進行加分,并非強制要求具備該業績,并且遠超三家以上企業能夠滿足,不存在排除其他潛在投標人情況。這次采購共有4家企業參與投標,均未提出異議。投訴人粵小微(東莞) (略) 沒有參與此項投標。被投訴 (略) 提供了招標文件、供應商投標文件、評審報告、質疑函及質疑答復函等證據。
被投訴人淳 (略) 答復內容與被投訴 (略) 一致。
相關 (略) (略) 述稱:投訴事項一答復說明:(1)本項目樣品分主要從提供的樣品的制作工藝、 (略) 理、外觀、款式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無強制、更無特定要求;(2)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本項目中標人的樣品將被封存作為貨物驗收的實物質量驗收標準,確保所投產品與實際交付的成品的一致性;(3)未提供樣品或提供樣品不滿足采購需求作為實質性條件,而非資格條件。符合《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綜上所述,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投訴事項二答復說明:(1)《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投訴所列事實依據為相關設備參數佐證材料,并不是資格條件。(2)招標文件技術參數要求供應商提供部分產品符合相關檢測標準的檢測報告作為輔助評審技術佐證材料,并列入技術指標偏差情況客觀分評審因素,是對產品質量、參數等進一步有效評判,并不違反相關規定。投訴事項三的答復說明:本項目評標辦法設置了同類項目業績加分,該評分項明確只要提供類似的業績即可得分,并未以特定的業績作為加分條件,不違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故我司認為粵小微(東莞) (略) 投訴事項不成立。
經本機關調查查明:
一、本項目采購方式為公開招標(項目編號:(略)號),2024年8月23日發布采購公告,9月13日9:00開標, (略) (略) 、浙江 (略) 、 (略) 柯城一造酒店用品商行、衢 (略) 、 (略) 5家供應商投標,投訴人未參與投標,9月14日發布中標結果公告, (略) (略) 為中標供應商。本項目已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二、招標文件第一部分 招標公告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http://**.cn)、中國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2.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提供聯合協議(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或者投標人不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則不需要提供)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專門面向中小企業/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后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三、招標文件第二部分 投標人須知 前附表
序號 | 事項 | 本項目的特別規定 |
1 | 項目屬性與核心產品 | 貨物類,單一產品或核心產品為:油煙凈化器。 |
6 | 樣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tB要求提供,(未提供樣品或提供樣品不滿足采購需求實質性條件的供應商,投標無效): (1)樣品:油煙凈化器 ; (2)樣品制作的標準和要求:詳見采購需求 ; (3)樣品的評審方法以及評審標準: t樣品分未超過價格分的50%; ?樣品分超過價格分的50%,理由; 詳見招標文件第四部分評標辦分法。 (4)是否需要隨樣品提交檢測報告:t否;¨是,檢測機構的要求:/ ;檢測內容:/。 (5)……。 (6)…… (7)…… ▲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樣品,投標人沒有提供樣品或樣品不全的,投標無效。 |
總則2.定義2.7“▲”系指實質性要求條款,“R”系指適用本項目的要求,“?”系指不適用本項目的要求。
三、招標文件第三部分 采購需求一、設備一覽表
序號 | 商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52 | 和面機 | …… ★所投產品需提供具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臺 | 1 | |
53 | 攪拌機 | …… ★所投產品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 | 臺 | 1 | |
59 | 醒發箱 | …… ★所投產品需提供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 | 臺 | 1 | |
63 | 二層四盤烤箱 | …… ★所投產品需提供具有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 | 臺 | 1 | |
88 | 通道式洗碗機 | …… ★5、所投洗碗機加熱管須提供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依據GB/T (略)-2021、(略)、GB4806.9-2016標準,對加熱管進行鹽霧試驗(不銹鋼材料經中性鹽霧試驗120小時,未出現銹蝕)、燃燒性能等級等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合格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上須體現“CMA或CNAS”標識)(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臺 | 1 | |
96 | 雙溫雙控熱風循環消毒柜 | …… ★8、產品具備《食品接觸產品衛生認證證書》證書,符合GB4806.1-2016,GB4806.9-2016標準。(提供證書掃描件及全國認證 (略) 查詢截圖,證書需在有效期內。) | 臺 | 2 | |
107 | 油煙凈化器 (提供樣品) | 處理風量:(略)m3/h ★1、核心部件(油煙凈化設備門磁開關1)依據GB/T 2423.1-2008標準,將溫度下降至-10℃,保持4H,試完成后,將溫度升至25℃,外觀、功能均正常;依據GB/T 2423.2-2008標準,將溫度升高至40℃,保持4H,試完成后,將溫度降至25℃,外觀、功能均正常;依據GB/T 2423.3-2016標準,將溫度上升至40℃,濕度93%RH,保持24H,試完成后,將溫度降至25℃,外觀、功能均正常;需提供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帶CMA或CNAS標識的有效檢測報告佐證,同時提供報告在全國認證 (略) 網站查詢截圖。 ★2、核心部件(油煙凈化設備電源)依據GB/T 2423.4-2008標準,在2h30min內將溫度從(25±2)℃升到(40±2)℃,期間相對濕度為(97±2)%RH,接著在30min內將相對濕度降到(93±3)%RH,溫度不變;然后在溫度為(40±2)℃,相對濕度為(93±3)%RH,保持9h15min;接著在15min內將相對濕度升至(97±2)%RH,溫度不變;然后在3h內將溫度從(40±2)℃降到(25±2)℃,期間相對濕度保持為(97±2)%RH;最后在溫度為(25±2)℃,相對濕度為(97±2)%RH保持 8h30min,以上為一個周期,共試驗2個周期;需提供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帶CMA或CNAS標識的有效檢測報告佐證,同時提供報告在全國認證 (略) 網站查詢截圖。 | 臺 | 1 | (核心產品) |
特別說明:4.本項目核心產品為:油煙凈化器
四、招標文件第四部分 評標方法及評分標準 評標辦法前附。
類別 | 序號 | 評標標準 | 權重 | 主觀分/客觀分屬性 | 投標文件中評標標準相應的商務技術資料目錄* |
技術服務分(67分) | 1 | 對“采購清單技術需求”中的主要技術規格響應情況進行評分,完全滿足招標技術參數要求的得24分;標注“★”的技術參數為重要指標及要求,每負偏離一項扣2分;其他指標每負偏離一項扣1分,扣完為止。(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為準) | 24 | 客觀 | 技術指標偏差情況 |
4 | 本次采購清單內設備制作: …… 4.304板材符合 GBT9978.1-2008 要求,符合(略) 標準耐火燃燒性能(防火)A (A1) 級要求,每項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得0.5分,最高得1分, 不銹鋼板類檢測報告:304不銹鋼板; 不銹鋼管材類檢測報告:圓管、方管。 注:需提供證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4 | 客觀 | 設備制作材料檢測報告 | |
11 | 樣品提供:油煙凈化器 【投標人需按要求提供樣品,樣品配件不全或尺寸(長寬高)超過招標文件要求尺寸±5%的,樣品分 (略) 理】;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樣品的加工制作工藝、外觀、先進性、規格等方面進行評分,最高得10分。樣品評分內容: 1.根據所投標樣品外觀平整光潔,表面直觀外無碰傷凹凸現象,拐彎 (略) 無瑕疵毛刺的工藝技術水平。每個不合格項扣1分,扣完為止。(2分) 2.焊接件:焊點無陷落、破裂及變色現象,焊縫規則均勻,經打磨、拋光、 (略) 理后與原材質渾然一體。焊縫砂拋后,無珊點,無明細變形,絲絞清晰,直觀有舒適感。每個不合格項扣1分,扣完為止。(3分) 3.根據所投標樣品的各種配 (略) 應無松動,安裝扎實程度比較, (略) 牢固無松動。每個不合格項扣1分,扣完為止(2分) 4.金屬合金件:無銹蝕、無裂紋等缺陷。(1分) 樣品提供不全或外觀尺寸或技術參數明顯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則該樣品分為0分; | 8 | 主觀 | 樣品要求 | |
12 | 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同類項目業績。投標時須同時提供完整合同掃描件、中標通知書及用戶驗收報告的每一個案例得1分,最高3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不得分。(缺一或不提供復印件不得分)。 | 3 | 客觀 | 投標人業績情況 |
評標方法 1.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五、評審報告顯示:本項目5家供應商中,5家供應商均通過了資格性審查,4家供應商通過了符合性審查。技術商務評分明細表顯示,5位專家對4家供應商就評分項1“主要技術規格響應情況”打分分別為(24、0、0、23);就評分項4“本次采購清單內設備制作”打分分別為(4、0、0、4);就評分項11“樣品提供:油煙凈化器”打分分別為(7、5、6、7);就評分項12“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同類項目業績”打分分別為(3、0、0、3)。
六、質疑階段,投訴人稱:質疑事項1:采購文件中以是否提交樣品作為廢標項,同時又在評標標準中把樣品作為評審因素(具 (略) 上公告的采購文件中的評標標準),屬于把資格條件作為評審因素,違反了87號令中規定的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質疑事項3:本項目把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檢測報告作為加分項,屬于把資格條件作為加分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質疑事項4:本項目的技術服務分(67分)第12項的評標標準中有以特定的業績作為加分條件,存在限定、指定、排斥及歧視其他合法潛在供應商的不合理要求。
被投訴人淳 (略) 、 (略) 質疑答復稱:針對質疑事項1答復:1、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二十二條,未明確禁止采購人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且本項目為民生項目,服務群體為老人,采購需求中有特殊要求,對制作工藝、結構、功能等無法以書面形式準確描述,要求提供樣品看實物以便在質量、材質等方面進一步主觀判斷,以滿足采購需要。2、招標文件前附表事項6關于“樣品提供”規定,“未提供樣品或提供樣品不滿足采購需求實質性條件的供應商,投標無效”,該條款為《浙江省政府采購禁止行為清單指引(一)》中需在“采購文件中合理設定投標(響應)無效條款和集中羅列注意事項”情形。該條款也在招標文件第四部分投標無效情形4.2.13明示。本條款是是實質性條件,并不是資格條件。3、招標文件已就提供的樣品制作要求、評分標準予以具體細化。綜上,本項目要求提供樣品的相關規定不屬于限制性條件,此項內容不作修改。針對質疑事項3答復:1、《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質疑所列事實依據為相關設備參數佐證材料,并不是資格條件。2、招標文件技術參數要求供應商提供部分產品符合相關檢測標準的檢測報告作為輔助評審技術佐證材料,并列入技術指標偏差情況客觀分評審因素,是對產品質量、參數等進一步有效評判,并不違反相關規定。針對質疑事項4答復:本項目是政府投資的民生實事項目,食堂規模較大,將承擔600余人供餐,對設備質量、安裝經驗均有一定的要求。本條款對具備類似項目的業績進行加分,并非強制要求具備該業績,并且遠超三家以上企業能夠滿足,不存在排除其他潛在投標人情況,故此項內容不作修改。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準(含標準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國家鼓勵采用推薦性標準。
八、投 (略) 理階段,被投訴人淳 (略) 出具了《項目情況說明》。淳安縣養老服務中心二期工程食堂設備采購項目第一次開標時間是2024年7月9日,該項目因質疑成立 (略) 理。2024年9月13日第二次開標,9月14日發放中標通知書,9月18日簽訂合同并進場實施。本項目作為全縣政府投資的民生實事項目,將承擔600多位老人的用餐,由于目前進行了兩次公開招標,已經嚴重影響養老服務中心二期工程建設總進度,若撤銷合同會造成更大損失。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本機關認為:
一、關于投訴事項1?!吨腥A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等規定,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是采購人的權利和職責。根據《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第七條等規定,采購需求應當符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采購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要求與產品(或者服務)實質性要求,分屬不同采購需求,投標供應商相應提供不同響應資料,不能等同。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僅憑書面方式不能準確描述采購需求或者需要對樣品進行主觀判斷以確認是否滿足采購需求”,可以要求供應商在響應環節提供樣品。本項目采購文件中要求供應商提供樣品油煙凈化器,并規定了實質性要求“▲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樣品,投標人沒有提供樣品或樣品不全的,投標無效”,設置了對應評審條款“樣品要求”,并無不當。投訴人以“采購文件中以是否提交樣品作為廢標項,同時又在評標標準中把樣品作為評審因素”為由,主張“屬于把資格條件作為評審因素”,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本機關不予支持。據此,投訴事項1,不成立。
二、關于投訴事項2。根據《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第七條等規定,采購需求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符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采購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要求與產品(或者服務)重要技術要求,分屬不同采購需求,投標供應商相應提供不同響應資料,不能等同。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或者服務)是否滿足強制性標準,與該產品(或者服務)是否具有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檢測報告等佐證材料,并非指向同一事實。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或者服務)必須符合強制性標準,但除法定情形外,檢測報告、認證證書等佐證材料則并非必須具有。采購需求“和面機”“攪拌機”“醒發箱”“二層四盤烤箱”“通道式洗碗機”“雙溫雙控熱風循環消毒柜”中,分別設置重要技術指標“★所投產品需提供具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所投產品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所投產品需提供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所投產品需提供具有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據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標準要求,出具的對感官、浸溝液、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鋁制品鉛、鎘、砷及遷移實驗各項均合格的檢測報告”“★5、所投洗碗機加熱管須提供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依據GB/T (略)-2021、(略)、GB4806.9-2016標準,對加熱管進行鹽霧試驗(不銹鋼材料經中性鹽霧試驗120小時,未出現銹蝕)、燃燒性能等級等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合格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上須體現“CMA或CNAS”標識)”“★8、產品具備《食品接觸產品衛生認證證書》證書,符合GB4806.1-2016,GB4806.9-2016標準”,指向符合標準的檢測報告、認證證書等佐證材料,評審條款“技術指標偏差情況”對應設置“標注‘★’的技術參數為重要指標及要求,每負偏離一項扣2分”,并無不當,投訴人主張“上述均是把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檢測報告作為加分項,屬于把資格條件作為加分項”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本機關不予支持。據此,投訴事項2,不成立。
三、關于投訴事項3?!墩少徹浳锖头照袠送稑斯芾磙k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與投標人所提供貨物服務的質量相關,包括投標報價、技術或者服務水平、履約能力、售后服務等。評審條款“投標人業績情況”中,要求供應商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完整合同掃描件、中標通知書及用戶驗收報告”,投訴人以“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不一定會有中標通知書......是否有中標通知書與招標文件所要求的技術、商務條件和采購項目的特點與實際需要并不相關”為由主張評審因素“中標通知書”設置不合理。被投訴人在投訴答復材料中對此解釋為“本項目是政府投資的民生實事項目,食堂規模較大,將承擔600余人供餐,對設備質量、安裝經驗均有一定的要求”“本條款對具備類似項目的業績進行加分,并非強制要求具備該業績,并且遠超三家以上企業能夠滿足,不存在排除其他潛在投標人情況”,未能從貨物服務質量相關性角度闡述設置的合理性,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被投訴人應當依法承擔不利后果。且中標通知書,屬于招投標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資料,而合同的簽訂方式并非均為招標方式。故,根據現有證據材料,對投訴人前述主張予以支持。據此,投訴事項3,成立,且可能影響采購結果。
綜上,投訴人關于淳 (略) 關于淳安縣養老服務中心二期工程食堂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略)號)采購文件違法的投訴,投訴事項部分成立,且可能影響采購結果。因本項目合同已經履行,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淳安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淳 (略) 提起訴訟。
六、其他補充事宜
淳 (略)
2024年11月6日
附件信息:
淳安縣財政局行政處理決定書(淳財執法[2024]11號).pdf (12.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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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