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貨地址: (略) (略) 開源大道,銅源西路一號,黃石 (略)
二、保證金額度:0.0
三、商務條款:
商務條款:1、產品驗收標準:國家標準、國家相關標準,如果產品已指定品牌,則包括指定品牌原產產品質量技術標準,且產品質量滿足現場使用要求。2、驗收地點及辦法:在貨到黃石 (略) 內后實施驗收。3、價格為:含稅含運費(送貨到公司),交貨地點: (略) 倉庫。4、產品質保期:整機產品或備件為貨到后12個月,質保期內免費三包。5、付款方式:貨到驗收合格并全額稅票收到后90天內付款,電匯或承兌(也包括電子承兌)。6、供方不能交貨要求終止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7、異議處理:出現質量、數量異議,由需方電告供方,如五日內供方對其未有答復,則視為按需方意見處理。8、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所 (略) 裁決。
四、技術條款:
技術條款:1、供方有義務對其產品為需方提供售前售后技術服務。2、對于產品的驗收方法,除合同文本中規定之外,在需要時需方有權在產品到廠后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者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退貨或返修。 對于產品數量驗收,雙 方同意以需方實際驗收數據作為結算依據。3、供方不能交貨要求中止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 4、如供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或數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供方負責包換、包修、包退及補缺,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費。 5、異議處理:出現質量、數量異議,由需方電告供方,如五日內供方對其未有答復,則視為按需方意見處理。 6、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所 (略) 裁決。 8、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本協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
五、注冊資本必須大于等于0萬元
六、報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