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山縣工程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模式審批
二、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三、設立依據
《靈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靈山縣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靈政辦發〔2020〕34號)
四、實施主體和承辦機構
實施主體:靈山縣行政審批局、靈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靈山縣自然資源局、靈山縣發展和改革局、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略) 靈山生態環境局
承辦機構:靈山縣政務服務中心法人大廳工程建設項目綜合窗口
五、實施對象
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其他組織
六、申請材料
1.靈山縣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申請書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報告(含申請表)
3.建設項目用地預設與選址意見書(劃撥用地須提供)
4.項目用地批準手續(提供土地的不動產權證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5.經審定的項目規劃總平面圖、建筑單體批復文件、建筑定位圖;
6.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查申請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7.工程場地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8.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確定行政許可申請表
9.特殊消防設計技術資料(需進行特殊消防設計的特殊建設工程)、
10.消防設計文件(含總平圖、建施/裝施、結施、水施、電施、暖通圖,加蓋設計出圖章)
11.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申報表
12.廣西壯族自治區防空地下室防護設計(易地建設)規劃審查表
13.申請易地建設的項目證明材料(申請減免易地建設費項目同時須提供)
1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15.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注冊書
16.通過政府預選承包商庫選取施工單位的,提供施工合同;通過直接發包的,提供施工單位中標通知書或發承包審核通知書或施工合同;通過政府招投標確定的,提供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施工單位施工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17.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或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意見書
18.建筑施工項目工程保險參保證明
19.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證明
七、辦結時限
(一)法定辦結時限:53.5個工作日
(二)承諾辦結時限:33.5個工作日
八、收費標準
不收費
九、服務時間
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十、咨詢、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0777-*
投訴電話:投訴電話:0777-*
地址:靈山縣三海街道江南路5號縣政務服務中心法人大廳工程建設項目綜合窗口(立項用地規劃階段)4號窗口
郵政編碼:*
(備注:申請條件(一)靈山縣行政范圍內符合規劃且已簽訂投資協議的工業項目,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二)完成項目備案或取得立項批復;(三)簽訂靈山縣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企業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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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