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 (略) 關于2025年2月20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審查情況的公示
對以下項目作出審批意見,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
聯系電話:0878-#、0878-#(州政務服務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個工作日
傳 真:0878-#
通訊地址: (略) (略) 696號楚雄州政務服務中心 (略) 11號環保部門窗口
郵 編:#
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略) 理技術(云南)有限公司綜合凈水劑生產建設項目 | (略) (略) (略) | (略) 理技術(云南)有限公司 | 云南 (略) | 項目占地面積65.99畝(#m2),建設年產液體聚氯化鋁#噸、聚氯化鋁鐵#噸、復合碳源#噸、聚合硫酸鐵#噸、聚#烯酰胺#噸、#酸鈉#噸、二氧化氯#噸、固體聚氯化鋁#噸生產線,配套倉庫、消防系統、供排水系統等相關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總投資#萬元 | 本工程環境影響主要表現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產廢水、揚塵、施工噪聲、生活垃圾等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運行期主要管理人員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響。 1、大氣防治措施 項目使用鍋爐和熱風爐,燃料為成型生物質。鍋爐和熱風爐采用低氮燃燒(通過特殊設計的燃燒器結構以及通過改變燃燒器的風、燃氣比例,可以盡可能地降低著火氧的濃度適當降 (略) 的溫度達到最大限度地抑制NOx生成的目的),鍋爐煙氣通過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后由35m排氣筒排放,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可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中標準值要求;熱風爐煙氣通過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后由25m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可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1996)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要求。聚鋁車間廢氣主要為粉塵、氯化氫、二氧化碳,粉塵經各產生點收集后進入覆膜濾芯 (略) 理,處理后尾氣有35m高排氣筒排放。產生的氮氧化物以NO2和NO混合物形態存在,且以NO2為主。故而擬采用氧化—還原—堿洗的工藝對 (略) 理,將NO氧化成NO2,將NO2還原成N2,從而達到無害化排放的目的。復合碳源生產車間產生廢氣主要成分為#醇、非#烷總烴(#酸),兩種成分均易溶于水,通過兩級 (略) 理后,可以實現達標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各車間廢水獨立收集、回用,項目生產聚氯化鋁(工業級),對原材料中水的品質要求不高。項目聚合氯化鋁生產線的調質洗渣水、設備清洗水,鍋爐排污、軟水制備廢水、純水制備廢水、車間清洗廢水、初期雨水、檢驗室清洗廢水、聚#烯酰胺生產線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可以全部回用于生產,不外排。活污水經自建一體 (略) (略) 理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2020) (略) 綠化、道路清掃、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標準后,在晴天用 (略) 綠化,不外排;遠期(園 (略) 建成后),項目生活污水經化 (略) 理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B/T#-2015)A等級標準后 (略) 污 (略) ,進入 (略) (略) (略) 理。 3、噪聲控制措施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各生產設備,項目噪聲防治措施如下:(1)采用低噪聲設備;(2)對所有動力機械噪聲均必要的減振裝置;(3)風機等高噪聲設備安裝減振器、消聲器等。 4、固 (略) 置措施 生 (略) 域內易產生泄漏的設備盡可能按其物料的物性分類集中布置,對于不同物料 (略) 域,分別設置圍堰,圍堰內設置排水地漏,分類收集圍堰內的排水,圍堰地面采用防滲材料鋪砌;設備及管道排放出的各種含有毒、有害介質的液體設置專門的廢液收集系統,并設置在 (略) 以內;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氣體及可窒息性介質的流體和腐蝕性介質等工藝管線地上敷設,若確實需要地下敷設時,在不通行的管溝內進行敷設,溝底設大于0.02坡度坡向檢漏井,檢漏井內設集水坑,集水坑的深度不小于30cm,管溝和集水坑 (略) 理;管道低點放凈口附近設置地漏、地溝或用軟管接至地漏或地溝,不得隨意排放,工藝介質調節閥前的排放口布置在 (略) ,地漏或地溝進 (略) 理。 生產廠房內有可能發生物料或化學藥品或含有污染物的介質泄漏的地面 (略) (略) 理,地面坡向集水點的坡度須大于0.01,地面與墻、柱、設備基礎 (略) 須 (略) 理;所有排水系統的構筑物均采用防滲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及PVC膜防滲層保護,穿過構筑物壁的管道預先設置防水套管,防水套管環縫隙采用不透水的柔性材料填塞;混凝土含堿量最大限值應當符合《混凝土堿含量限值標準》(CECS53)的規定;廠房 (略) 的排水溝按 (略) 進 (略) 理。 一、二級評價的建設項目,一般不少于3個,應至少在建設項目場地,上、下游各布設1個。環評要求設3個監測井,1#: (略) 1#跟蹤監測井( (略) 上游),作為背景值監測井;2#: (略) 2#跟蹤監測井,作為污染擴散監測井;3#: (略) 安代線與安 (略) 口往北約2 (略) 水井,作為地下水環境影響跟蹤監測井。監測頻率為投產第1年一個季度監測一次,第2年開始1年1次,事故情況下加密監測頻次。地下水監測必須由具有資質的監測單位實施,并且要嚴格按照國家地下水監測的相關技術規范進行,要保證監測的結果真實可信。 7、環境監測 提出了施工期與運行期的環境監測及要求。 8、公眾參與情況 2023年01月10日, (略) (網絡鏈接:http://**-#-1-1.html)進行了首次公示。在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編制完成后發布了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信息公告,發布時間為2023年12月22日~2024年01月05日(10個工作日)。發布內容為《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發布的內容。本項目于2023年12月26日、12月28日在云南日 (略) 的民族時報:#進行了2期報紙公示。于2023年12月22日~2024年01月05日(10個工作日)在云南祿豐 (略) 管委會公告欄、勤豐鎮羊街村總支部委員會公告欄張貼發布了該項目的第二次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告,向公眾公告。 項目公示期間均未收到公眾意見反饋,公眾參與過程中針對公眾提出的意見均已采納,無未采納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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