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場 (略) 對2025年電梯安全監督抽查項目進行采購,歡迎國內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供貨競爭。
一、采購項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購項目名稱:2025年電梯安全監督抽查項目;
(二)采購預算:最高預算金額(略).00元;
(三)報價方式:總價報價;
(四)采購方式:市 (略) 網站公開招標;
(五)服務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六)推薦候選人名單和滿足開標條件的數量:該項目中標(成交)供應商的數量設置為1名,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數量設置為 2 名。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標委員會依據中標候選人的數量按評審后總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參加投標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由采購人按順序對中標候選人確定為中標人,并簽訂采購合同。采購人未確認的中標候選人為替補候選人,如果中標人放棄中標的,采購人可以按順序重新確認替補候選人為中標人,并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該項目滿足開標條件的投標文件數量設置為不少于 3 家。開標前參加投標的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數量或經資格性、符合性審查后投標文件數量不能滿足開標條件的,將予以廢標。
二、項目供應商資格條件
投標供應商應具備以下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略) 場監督管理核準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電梯定期檢驗TD1、電梯監督檢驗TJ1),且證書在有效期內,需提供由省級或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且證書應在有效期內。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投標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格式自擬)。
6.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重大違法記錄(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計算),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 (略) 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 (略) 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略)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略)元的,從其規定)(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7.信用記錄: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略) (http://**.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人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及中國 (略) (http://**)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8.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投標人對本招標項目進行違法分包和轉包。
三、符合性審查
資格性審查。公開招標采購項目開標結束后,采購人成立供應商評價小組(以下簡稱“評價小組”)依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以確定投標人是否具備投標資格(詳見項目供應商資格條件)。
符合性審查。評價小組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從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應。
資格性審查和符合性審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項未通過的,評審結果為未通過,未通過資格性審查、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按無 (略) 理。
對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過程中,對初步被認定為無效投標者,由采購人代表將集體意見及時告知投標當事人。
評價小組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服務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價小組將其作為無 (略) 理。
四、采購項目技術、服務要求
(一)采購項目技術要求
1.抽查電梯及數量
(略) 內1091臺電梯,其中曳引驅動乘客、載貨電梯(含防爆電梯)共1056臺;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共35臺。
2.抽查時間要求
電梯監督抽查工作應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3.檢驗項目
供應商按照表1及表2的項目對電梯進行監督抽查。
表1 曳引驅動乘客及載貨電梯(含防爆)監督抽查項目
序號 | 檢查項目 | |
1 | 使用管理 | 1.1使用登記證 |
1.2.1崗位責任安全管理制度 | ||
1.2.2應急救援安全管理制度 | ||
1.2.3專用鑰匙安全管理制度 | ||
1.2.4制定《電梯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 ||
1.3救援預案和演練記錄 | ||
1.4配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 | ||
1.5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執行情況 | ||
2 | 維護保養 | 2.1維保合同 |
2.2維保記錄 | ||
2.3機房、井道、轎頂等環境安全 | ||
3 | 轎廂環境 | 3.1轎廂環境安全 |
3.2.1檢驗標志 | ||
3.2.2警示標志 | ||
3.2.3安全注意事項 | ||
3.2.4服務、投訴、救援電話 | ||
3.3裝修情況 | ||
4 | 應急裝置 | 4.1緊急照明 |
4.2緊急報警 | ||
5 | 門的鎖緊 | 5.1鎖緊型式 |
5.2鎖緊元件嚙合深度 | ||
5.3電氣安全裝置 | ||
5.4轎門門鎖裝置 | ||
6 | 緊急開鎖裝置 | 6.1緊急開鎖裝置的設置 |
6.2門閉合時門鎖未保持在開鎖位置 | ||
7 | 門間隙 | 7.1門扇間隙 |
7.2沿開啟方向的間隙 | ||
8 | 門的閉合 | 8.1機電聯鎖 |
8.2電氣安全裝置 | ||
9 | 門再開啟保護裝置 | 9.1門再開啟保護裝置 |
10 | 門的試驗 | 10. (略) 裝置 |
10. (略) 監測裝置 | ||
11 | 轎廂與井道壁的間距 | 11.1轎廂與井道壁的間距 |
12 | 電氣安全裝置 | 12.1電氣安全裝置有效性 |
13 | 對重安全 | 13.1對重塊固定 |
13.2識別對重塊數量的措施 | ||
13.3對重塊完好 | ||
14 | 非金屬材質反繩輪 | 14.1輪及輪軸偏轉、固定結構變形 |
15 | 鋼絲繩 | 15.1變形 |
15.2斷絲 | ||
15.3磨損 | ||
15.4銹蝕 | ||
16 | 緩沖器 | 16.1緩沖器的固定和完好 |
17 | 驅動主機 | 17.1工作狀況 |
17.2輪槽缺損或不正常磨損 | ||
17.3手動緊急操作裝置 | ||
18 | 制動器 | 18.1制動器機械部件至少分兩組設置(統計項是/否) |
18.2制動器動作情況 | ||
18.3制動器狀態監測功能 | ||
18.4轎廂空載上行制動 | ||
18.5鼓式制動器拆解保養 | ||
19 | 應急救援試驗 | 19.1救援程序 |
19.2救援通道 | ||
19.3救援操作 | ||
20 | 運行試驗 | 20.1空載運行狀況 |
21 | 轎廂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驗 | 21.1轎廂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驗 |
22 | 噪聲測試 | 22.1機房噪聲 |
22.2轎廂內噪聲 | ||
22.3開關門噪聲 | ||
22.4無機房電 (略) 噪聲 | ||
23 | 防爆電氣部件(防爆電梯填寫) | 23.1部件銘牌及防爆合格證有效期 |
23.2外觀情況 | ||
23.3本質安全標志及“斷電后開蓋”警告標志 | ||
24 | 嚴重事故隱患情形 | A 未取得許可生產、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或者達到報廢條件,繼續使用的電梯 |
B未經監督檢驗或者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繼續使用的電梯; | ||
C 安全保護裝置缺失或者失靈,繼續使用的電梯(乘客與載貨電梯門 (略) 被短接、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驗失效等); | ||
D 發生過事故或者有明顯故障,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使用的電梯 | ||
E 超過規定參數、使用范圍使用的電梯; | ||
F 其他危及人身安全需要停止使用的情形(使用無維護保養的電梯,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電梯等) |
表2 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檢驗項目
序號 | 檢查項目 | |
1 | 使用管理 | 1.1使用登記證 |
1.2.1崗位責任安全管理制度 | ||
1.2.2應急救援安全管理制度 | ||
1.2.3制定《電梯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 ||
1.3救援預案和演練記錄 | ||
1.4配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 | ||
1.5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執行情況 | ||
2 | 維護保養 | 2.1維保合同 |
2.2維保記錄 | ||
3 | 緊急停止裝置 | 3.1緊急停止裝置的設置 |
3.2緊急停止裝置的標識 | ||
3.3動作可靠性 | ||
4 | 圍裙板與梯級、踏板間隙 | 4.1圍裙板與梯級、踏板間隙 |
5 | 圍裙板防夾裝置 | 5.1圍裙板防夾裝置的設置 |
6 | 梳齒與梳齒板 | 6.1有無缺損 |
6.2嚙合深度與間隙 | ||
7 | 防護擋板 | 7.1防護擋板的設置 |
7.2防護擋板的固定 | ||
7.3防護擋板的尺寸 | ||
8 | 出入口防護 | 8.1出入口防護的設置 |
8.2出入口防護的尺寸 | ||
9 | 扶手防爬、阻擋、滑行設置 | 9.1防爬 |
9.2阻擋 | ||
9.3防滑 | ||
10 | 保護裝置 | 10.1扶手帶入口保護 |
10.2梳齒板保護 | ||
10.3驅動裝置與轉向裝置之間距離伸縮保護 | ||
11 | 空載制停距離 | 11.1空載制停距離 |
12 | 扶手裝置 | 12.1扶手帶完好 |
12.2扶手帶的運行速度偏差 | ||
12.3扶手帶外緣距離 | ||
13 | 檢修蓋板與樓層板 | 13.1檢修蓋板、樓層板的安裝和固定 |
13.2電氣安全裝置的有效性 | ||
14 | 運行試驗 | 14.1運行試驗 |
15 | 銘牌與標志 | 15.1產品銘牌 |
15.2安全乘用圖形標志 | ||
16 | 嚴重事故隱患情形 | A 未取得許可生產、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或者達到報廢條件,繼續使用的電梯 |
B未經監督檢驗或者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繼續使用的電梯; | ||
C 安全保護裝置缺失或者失靈,繼續使用的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緊急停止開關缺失或失效;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扶手帶外緣與任何障礙物之間距離小于400mm時,未按要求裝設防護擋板等); | ||
D 發生過事故或者有明顯故障,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使用的電梯; | ||
E 超過規定參數、使用范圍使用的電梯; | ||
F 其他危及人身安全需要停止使用的情形(使用無維護保養的電梯;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電梯等) |
(二)相關技術和服務要求
1.中標人應該按合同要求完成抽查量(含電梯類別、電梯數量、指標等)。
2.中標人出具的電梯監督抽查報告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規范、規程、標準的要求。
3.中標人在完成全部監督抽查現場任務后,應編制并提交反映本年度監督抽查情況的電梯安全監督抽查質量分析報告,該報告應能反映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并為特種設備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4.人員資格要求:投標人派出的項目負責人 (略) 場監 (略) 頒發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證》的檢驗師資格。投標人派出的檢驗人 (略) 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證》(電梯),并不少于6人。【投標人需提供上述人員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證》復印件及在本單位參保的證明材料,要求為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個月社保證明文件復印件】
5.投標人應制定應急服務響應預案,為采購人提供便利高效、快速便捷的應急服務。
6.投標人須提供證件齊全且經國家法定部門檢驗合格的小型汽車作為抽查車輛,小型汽車可為自有或租賃。
7.監督抽查機構按如下規定出具相關文書:
(1)在監督抽查中發現電梯存在不符合項目的,應當現場向電梯使用單位出具《監督抽查不符合項目通知書》,責令相關責任單位整改,并由使用管理單位、維護保養單位和檢驗機構三方簽字確認,最終負責對整改結果進行確認。
(2)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建議停用特種設備,拍照或錄像記錄現場情況,并于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出具《嚴重事故隱患和重大問題報告單》報告采購人。
(3)項目完成后報送《電梯安全監督抽查明細表》及不少于5000字的監督抽查質量分析報告。監督抽查質量分析報告應對電梯隱患情況、維保單位的電梯維保質量、隱患分布情況和典型隱患案例進行分析,并提出監管工作建議。
(4)每臺電梯的監督抽查報告應包含所有的監督抽查項目,報告必須有檢驗人員、審核人員和審批人員簽字,并加蓋檢驗機構公章或檢驗專用章。
8.投標人需在投標文件里提供詳細的項目實施方案。包括人員、車輛配置、任務分工、監督抽查總計劃和月度計劃等,明確監督抽查流程和響應時限,每月的抽查任務量、抽查分組和人數,并定期向采購人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嚴格把控項目實施質量。
9.要求在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550臺電梯的抽查任務量,9月30日前完成全部監督抽查任務并提交質量分析報告。
10.投標人應當建立監督抽查任務管理數據系統,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運用監督抽查任務管理數據系統完成監督抽查工作。
11.根據采購人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配合做好電梯 (略) 理、專項整治等技術支持服務,每次現場配合不少于兩人。
12.投標人應當加強對抽 (略) 理。電梯使用單位、維保單位對抽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于接到抽查結果后3日內向抽查機構申請復核,抽查機構應當在2日內組織復核。(提供承諾書)
13.投標人需加強 (略) 理工作,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應于15日內對其整改情況進行復檢、確認,經復查仍未整改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不合格報告并書面報送至采購人。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涉嫌違法違規的應當立即電話通知采購人,并于24小時內書面報送采購人。
五、投標所需資料
(一)營業執照、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資質材料(復印件);
(二)近三年(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計算)的征信承諾書或企業在信用中國、信用中國(廣東)或信用中國(廣東惠州)下載打印的企業信用報告;
(三)報價方案。
(四)其它的相關證明材料。
注:1.投標人請認真閱讀以上投標要求,可通過現場或郵寄方式密封提交投標文件。
2.本項目投標文件一式二份,包含技術要求、服務要求、項目報價、項目業績證明文件等需要提供的材料。投標文件正本及副本應分別裝訂,裝訂應采用普通訂書機裝訂或膠裝,不得采用活頁夾裝訂,否則由此造成松散、脫落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3.投標文 (略) 應標明項目名稱、投標單位、投標人聯系方式、投標日期等并加蓋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六、投標時間及截止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17點止。逾期或不符合規定的報名資料不予接收。
投標地址: (略) 江 (略) (略) (略) 1號樓1319房
質疑詢問方式:鐘錦標 電話:0752-(略)
投標聯系方式:李承啟 電話:0752-(略)
附件: (略) 場 (略) 2025年電梯安全監督抽查項目采購評價計分標準表
(略) 場 (略)
2025年4月3日
附件: | |||||||
(略) 場 (略) 2025年電梯安全監督抽查項目采購評價計分標準表 | |||||||
經評價小組資格性審查和符合性審查通過的供貨商才可以進入下一步評價計分。 | |||||||
評審因素 | 分值權重 | 分值 | 客觀分 | 計分標準 | 投標人1 | 投標人2 | 投標人3 |
項目實施方案 | 12% | 12 | 否 | 投標人針對本項目采購需求的電梯安全監督抽查要求,制定符合實際的項目實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員、車輛配置、監督檢驗抽查總計劃和監督檢驗抽查月計劃等內容),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方案進行評審: | |||
出具報告的格式及內容 | 12% | 12 | 是 | 根據本項目采購需求,對投標人出具報告的格式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監督抽查項目、監督抽查質量分析等內容)進行評審: | |||
應急服務響應預案 | 10% | 10 | 否 | 根據投標人的應急服務響應預案,是否能為采購人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務、配合快速應急檢驗事件的能力、效率等進行承諾評審: 1.方案中應急服務便利高效,可執行性高,承諾在接到通知30分鐘內(時間是否過短)安排2名以上檢驗人員到達現場開展抽檢工作,得10分; 2.方案中應急服務較為便利高效,可執行性較高,承諾在接到通知60分鐘內安排2名以上檢驗人員到達現場開展抽檢工作,得7分; 3.方案中應急服務便利性、可執行性一般,承諾在接到通知120分鐘內安排2名以上檢驗人員到達現場開展抽檢工作,得4分; 4.方案中應急服務、可執行性較差,承諾在接到通知安排2名以上檢驗人員到達現場開展抽檢工作時間超過120分鐘的,得1分; 5.未提供承諾函的,不得分。 | |||
監督抽查任務管理數據系統 | 10% | 10 | 否 | 投標人應當建立監督抽查任務管理數據系統,并在其它電梯安全監督抽查項目實施過程中運用監督抽查任務管理數據系統完成檢驗任務管理,得到項目業主出具的認可證明。每提供一份得2分,滿分為10分。備注:1.需要提供合同復印件(復印件注明與原件相符)和業主出具的認可證明。2.上述監督檢驗抽查任務統計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 |||
擬派出車輛設備能力 | 10% | 10 | 否 | 投標人需提供證件齊全且經國家法定部門檢驗合格或免檢期內的小型汽車作為抽查車輛,小型汽車可為自有或租賃。注:投標人需要提供車輛有效的購置發票、行駛證或登記證;或車輛租賃合同作為證明材料,無提供不得分。中小企業承諾中標后提供這些車輛也相應得分。 | |||
服務質量評價 | 10% | 10 | 否 | 自2022年1月(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供上述同類項目業績的服務質量評價,得到采購人“優”“良”服務評價或依照百分制評分得到70分以上優良服務評價的,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由(略)方單位蓋章的服務評價證明,不提供或無蓋章的不得分。 | |||
項目負責人 | 4% | 4 | 否 | 根據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負責人情況進行評分:注:項目負責人只計算1人,投標人須提供擬派出項目負責人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至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的社保記錄作為證明材料,無提供或不滿足不得分。 注:投標人需要提供項目的負責人在單位的社保繳費記錄(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至今任意1個月社保證明文件復印件),無提供不得分,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 |||
擬派出檢驗人員 | 7% | 7 | 否 | 根據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檢驗人員情況進行評分: 4.提供2名具有特種設備或質量專業高級工程師(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檢驗人員,得1分; 5.其他情況不得分。 注:投標人需要提供項目的派出檢驗人員在單位的社保繳費記錄(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至今任意1個月社保證明文件復印件),無提供不得分,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 |||
投標人供貨能力分 | 15% | 15 | 否 | 根據投標人提供從2022年1月1日至今同類業績(服務內容包含電梯安全監督抽查或電梯安全檢驗檢測等相關管理活動))進行評分,每提供一份與同類活動一次得3分,最高滿分15分。 注 1: 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注 2: 此項最高得15分。供應商應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合同關鍵頁包括:合同封面或首頁、包含評審相關服務內容頁及雙方簽章頁);加蓋供應商公章。 注 3: 同一項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業績計算,不重復計算業績分數。同一業主在同一招標/采購項目中續簽的合同不重復計分。 | |||
價格分 | 10% | 10 | 是 | 對采購需求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的所有合格供貨競爭商中,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投標人價格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價格滿分基數。 | |||
合計:100分 | |||||||
評分人: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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