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租方式及承租人資格條件
(一)競租方式:按照不低于底價,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二)承租人資格條件:
1.競投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組織(如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個體戶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2.意向方報名時未被列入番禺區供銷社系統的異常名單或報名截止日前無區供銷社系統欠租欠薪和不履約的情形;
3.競投人需保證所提交的資質、資格在公告發布之日至合同簽訂日期間真實有效,并承諾在前述期間內不對影響項目報名的資質、資格進行變更。否則,一經發現,有權取消競投人已取得的競投人資格;
(三)若委托代理人參加報名的,代理人必須出示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有效的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等有關資料。
(四)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有優先租賃權。
一、物業基本情況
(一)地址: (略) 番禺區南村鎮舊市新路北段66號108。
(二)出租面積:40㎡。
(三)產權情況:有產權證。
(四)規劃用途:商業。
(五)經營范圍:可用作倉儲、辦公、商業用途,但不得作為住宅(含公寓),不得利用租賃物經營黃賭毒等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或其他超出經營許可范圍的行業及有污染環境的行業,用途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不得私自改變用途。
三、招租底價及遞增幅度、出租期限
(一)招租底價:1700元/月/出租面積(含稅)。
(二)出租年限:2年。
(三)遞增幅度:第二年起每年(合同每滿一年)遞增5%。
四、競投報名
(一)本項目僅接受現場報名(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報名)。報名時間: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30-17:00,競投意向人請在規定時間內前往報名地點(番禺區南村鎮南山大道12號南山大道南村供銷社3樓)報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報名。報名時需確認競投保證金已到賬(即報名期限結束前已到賬)。
(二)報名方式:填寫提交《招租競價報名登記表》,提供本公告競投人準入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
1.以企業法人(如有限公司)名義參加競投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委托書,以上材料加蓋公章,原件驗核后退回;
2.自然人委托其他人代為報名的,同需出具委托書,受委托人手持身份證原件和委托人《授權委托書》由工作人員拍照存檔;
3.本交易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三)本次競投不集中組織實地查看資產,標的以實物為準,競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查看并了解基本情況。如有疑問,可咨詢工作人員。
五、競投保證金及合同履約保證金
(一)報名者需繳納5100元租賃競價保證金,需通過境內銀行轉賬方式繳交,且保證金轉賬人、競投人、合同*方須一致。轉賬時請注明參加競投項目的名稱。
(賬戶名稱: (略) 番禺區南村供銷社,開戶行:廣州農村 (略) 南村支行,賬號:*605)。
(二)非競得人的競投保證金將在競投結果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 (略) 退回相應競投人,各競投人必須確保轉賬的銀行賬戶能正常使用,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或責任由競投人承擔。
(三)競得人的競投保證金在競得后,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按合同約定,多還少補)。
六、時間、地點和競投方式
(一)時間:2024年5月31日下午3時30分。
(二)地點:番禺區南村鎮南山大道12號南山大道南村供銷社3樓會議室。
(三)競投方式:按照附件《一次性現場報價實施辦法》所列報價方式,價高者得。
(四)報到:已確認競投資格的競投人需持有效證件及《競價保證金收據》在下午3時前進入會場辦理報到。遲于下午3時進入會場的,一律視為競投人自行放棄競投人資格。
(五)其他注意事項:
1.公示期內只有一人符合報名要求的,經公示后以底價簽訂合同;
2.非唯一報名,當報名人同時未出席競投或現場不提交意向書的,抽簽確定承租者;抽簽確定的承租方放棄資格的,競投保證金不予退還。
3.競投期間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離開競投室。
七、競投結果公示及合同簽訂
(一)競投活動結束后,本項目競投結果將在權屬單位所在地的公開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競投程序或競得人資質資格有異議的,請向番禺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資產科反映。反映情況必須以實名的方式提供書面材料,并留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以單位名義反映的,反映材料應加蓋單位公章。
(二)在競投結果公示期間,如有人對交易程序或競得人資質資格提出異議或投訴的,待異議或投訴事項處理完畢后,再根據處理結果確定是否簽訂合同或簽訂合同的具體時間(具備簽訂合同條件的,在處理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如無人提出異議或投訴的,無特殊情況下,競得人及權屬單位應在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簽訂合同。
(三)簽訂合同時,競得人需出示《競投結果確認書》,如因競得人原因逾期不簽訂合同的,則視為競得人自行放棄成交權,并由權屬單位收回該物業后依次遞補競得人選。
(四)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繳納競得租價3倍的合同保證金,競得人所繳競價保證金不足3倍的,據實繳足。如競得人未規定時間內與我社簽訂合同的,視為放棄本次交易,所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將不予退回。合同履約保證金不抵作租金,合同期內無違約行為的,合同期滿后,無息退還。
八、違約違規責任
(一)競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競投資格,并沒收其競投保證金:
1.競投人未準時到達現場參加競投的;
2.競投進行中未經允許擅自離開競投現場的;
3.競得標的物后,拒絕現場簽訂《競價結果確認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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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