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
標的企業名稱 | 湖北洪投 (略) |
(略) | (略) |
注冊地(住所) | (略) (略) 26號洪山科技創業中心B棟嗅鈦工坊一層C67號 |
法定代表人 | 楊柳婷 |
成立日期 | 2019-05-31 |
注冊資本(萬元) | 3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略) |
所屬行業類型 | 房地產業 |
所屬行業 | 房地產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略)MA4K478G5M |
經營規模 | 微型 |
經營范圍 | 物業管理;物業服務;房屋修繕;停車場服務;清潔服務;園林綠化工程、消防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及施工;搬家服務;花木租售;家政服務;會議會展服務。(依法須經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職工人數 | 19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是 |
內部決策情況 | 股東會議決議 |
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 湖北醇瑜律師事務所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持股數量(股)/出資額(萬元人民幣) |
湖北量遠 (略) | 49 | |
武漢廣美 (略) | 51 | |
2023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營業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業務無法提供 | 業務無法提供 | 業務無法提供 |
資產總計(萬元) | 負債總計(萬元)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346.(略) | 234.(略) | 111.(略) |
審計機構 | 武漢孚瑞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 |
2024-09-30財務報表 | ||
報表類型 | 月報 | |
營業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392.(略) | 10.(略) | 8.(略) |
資產總計(萬元) | 負債總計(萬元)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136.(略) | 17.(略) | 119.(略)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全部放棄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注冊資本為(略)元,轉讓方持股51%,認繳注冊資本(略)元,已實繳(略)元。按照標的企業《公司章程》,注冊資本分三期繳納,轉讓方首期出資(略)元,另一股東首期出資(略)元,第二期兩名股東應于營業執照核準下發之日起1年內各繳納(略)元,第三期兩名股東應于營業執照核準下發之日起兩年內各繳納(略)元,出資繳付期限為2021年6月30日。提示意向受讓方注意,截至掛牌之日,標的企業兩股東均僅繳納首期出資,剩余兩期出資均未繳納。轉讓方提出,受讓方受讓股權后,應自行向標的企業履行實繳出資義務。 2、標的企業原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
評估機構 | 哈爾濱濱港房地產 (略) | ||||||||||||
核準或備案 | 備案 | ||||||||||||
核準(備案)機構 | (略) (略) 人民政府國有資產 (略) | ||||||||||||
核準或備案日期 | 2024-10-15 | ||||||||||||
評估基準日 | 2023-12-31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萬元) | 59.4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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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信息 | |
轉讓方名稱 | 武漢廣美 (略) |
(略) | 湖北省 - (略) |
注冊地(住所) | (略) (略) (略) 16號創意工坊6號棟4層3室 |
法定代表人 | 舒美 |
成立日期 | 2017-06-27 |
注冊資本(萬元) | 1000 |
經濟類型 | (略) (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略) |
所屬行業類型 | 房地產業 |
所屬行業 | 房地產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略)MA4KUU3K0F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1%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1% |
國資監管機構 | (略) (區縣)國資委監管 |
監管機構屬地 | 湖北省 - (略) |
(略) 或主管部門名稱 | (略) (略) 人民政府國有資產 (略) |
批準機構 | 集團(控股)公司 |
批準主管部門名稱 | 武漢洪山大學之城 (略) |
批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批準日期 | 2024-08-08 |
批準文件及文號 | 武漢洪山大學之城 (略) 第一屆第八十七次董事會決議 |
掛牌價格(萬元) | 61.7609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 6 萬元交易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 2、意向受讓方須完全認可本項目評估報告及審計報告中的全部內容并不持異議。 3、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及受讓方應付的交易費用一次性足額繳至光谷聯交所指定賬戶,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確認付款操作。 4、受讓方須同意光谷聯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及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5、轉讓方提出:(1)本次轉讓標的產權變更過戶手續由受讓方自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轉讓方予以配合;(2)交易雙方辦理產權交易及變更登記手續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費用及向光谷聯交所支付的產權交易費用等),均由交易雙方按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6、本次產權轉讓如導致國家出資企業失去標的企業實際控制權,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不得再繼續使用國家出資企業及其子企業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以國家出資企業子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7、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自行調查了解標的企業的現狀、資產狀況及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對本次股權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有詳細了解,不因股權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向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為合法存續且正常經營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萬元) | 6 |
交納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證金 (略) 置方式 | 1、在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競價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轉讓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3、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光谷聯交所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先扣取光谷聯交所按約定應收取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的經濟損失,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②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要求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或放棄受讓的。 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按約定工作日為周期延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延牌規則 | 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48個周期 |
公示附件 | 哈濱港評報字(2024)第0301號評估報告摘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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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