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LJX*-001
經連江縣人民政府批準,連江縣琯頭鎮人民政府決定對連江縣琯頭鎮后二—東岸村旱地改造水田土地整治項目涉及多余砂石資源進行公開拍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后二-東岸土地整治項目位于粗蘆島環島路西側,項目面積41.99畝。本項目多余砂方處置,采取開挖集中堆放后進行公開有償處置的方式,委托后二村委會組織車輛運輸至指定地點(3千噸碼頭裝卸場)進行集中堆放。經測算本次砂石拍賣方量為4.8207萬方。
二、出讓人及交易服務機構
本次砂石資源處置出讓人為連江縣琯頭鎮人民政府,委托連江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承擔本次拍賣活動。
三、處置方式及時限
1、本次采用公開增價拍賣方式進行處置,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具備競買資格的競買人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按照相關規定停止拍賣。
2、自競得人簽訂《連江縣砂石資源處置權出讓合同》之日起,場地租賃費由競得人支付,并在1個月內完成砂石資源處置和場地清理工作。
四、競買人資格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均可報名競買,本次交易不接受申請人聯合競買。
五、參加競買申請方式及截止日期
1、本公告內容與拍賣出讓文件不一致的,以拍賣出讓文件為準。競買人可于 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3日16 (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http://**)網絡報名。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3日下午16時。
2、砂石資源處置現場察看時間:競買人請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實地查看,費用自理。
六、出讓文件獲取與報名資料要求
競買人可于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3日, (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賬號注冊(若是聯合競買的,各方均需注冊賬號),詳細使用說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下載中心下載土地系統操作流程說明查閱,使用過程中如有疑問可撥打電子交易系統技術支持電話。所有競買意向者可于2023年10月14日09 (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注冊賬號,下載出讓文件。本次公告與出讓文件內容不一致的,以出讓文件為準。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3日下午16時。報名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競買人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交驗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交驗原件)。
4、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交驗原件)。
5、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
6、以上材料復印件一律加蓋單位公章。
七、競買資格的確認
1、競買人應當認真參閱公開出讓文件資料,一旦提交競買申請,即視為接受本次砂石資源處置公開出讓的公告、出讓須知條款等公開出讓文件資料規定,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競買人在上述指定的時間內報名并提交相應材料,經相關程序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資格確認,領取《競買資格確認書》。競買資格人數少于3人的,則依照相關規定停止本次砂石資源處置拍賣。競買資格人數達到拍賣要求的,由連江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于2023年11月6日17時前向競買人發放《競買資格確認書》,參加拍賣會。
八、拍賣時間、地點
拍賣時間:2023年11月7日上午10時;拍賣地點:連江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拍賣大廳。
九、出讓起始價、競買保證金及增價幅度
1、本次拍賣起始價為人民幣220萬元,競買保證金50萬元,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每次增加幅度為20萬元人民幣或20萬元的整數倍。本次拍賣不設保留價。
2、拍賣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限:(2023年11月3日下午16時)前匯至指定的賬戶。
3、申請人繳納競價保證金的銀行賬戶為:
1.開戶單位:連江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戶行: (略) 連江支行
賬 號: 4091 7521 4558
2.開戶單位:連江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戶行: 中國 (略) 連江支行
賬 號: 3505 0161 6707 0000 0894
數字人民幣賬號: 0052 2832 2601 3943
3.開戶單位:連江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戶行: (略) 連江支行
賬 號: 1183 8010 0100 0128 56
附言欄內寫:“LJX*-001保證金”
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可抵作砂石資源處置出讓價款。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連江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在拍賣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十、拍賣成交款繳納方式
本次砂石資源處置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1、出價最高的報價者為競得人。
2、無人報價的,不成交。
3、競得人應在拍賣交易現場簽訂《連江縣砂石資源處置項目拍賣成交確認書》,在公示期10個工作日期滿無異議后,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正式通知競得人之日起5日內憑拍賣成交確認書和競買保證金交款票據與琯頭鎮人民政府簽訂《連江縣砂石資源處置權出讓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足額繳納拍賣成交款(競買保證金可抵扣成交價款),逾期未交清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出讓價款總額的3‰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30日,經催繳后仍不能支付的,視為違約并解除合同,取消受讓資格,已繳納的有關費用不予返還,在投標時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全額沒收。
十一、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生產、安全運輸等控制性要求
競得人應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生產和安全運輸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按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方案、場地平整施工設計及其審批意見實施,嚴格執行環保、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不得超載超限超量運輸,并對在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可能對周邊建筑物、近岸海域水質等產生的影響,承擔生態環境損害和其他民事賠償責任。
十三、風險提示
有關該項目范圍內資源量估算報告等相關文件資料及資源情況可能存在差異,僅供競買人參考,出讓人對實際堆場資源量不作承諾和保證,競買人應到項目所在地區域實地踏勘現場堆放情況并予以核實,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不得以報告中的資源量與實際不符、發生不可抗力等為由提出退款、索賠、置換點位、延長處置期等要求。
十四、其他事項
(一)競得人應編制場地平整施工組織方案,報出讓人組織評審通過后方可實施。
(二)競得人應服從資源規劃、公安、生態環境、水利、應急、住建、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監管,依法辦理項目審批、規劃許可、環境評價、工商注冊、運輸道路審批等相關手續,所需費用自行承擔。
(三)項目處置完畢后,由出讓人負責組織專家及相關部門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后,競得人應將場地內包括現場機械設備、車輛、管理用房、各種材料在內的增設物清理完畢,將場地交回出讓人。
(四)本項目設定合同履約保證金按本次砂石資源出讓成交價款的10%繳交,由競得人開工前另行與連江縣琯頭鎮人民政府簽訂合同。若處置逾期,每逾期一日扣減合同履約保證金1萬元,逾期超過7日,剩余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場地由出讓人依法無償收回。
十五、聯系方式
連江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591—*
連江縣琯頭鎮人民政府:聯系電話:0591-*
連江縣琯頭鎮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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